吉林市变“管”为“防”向建设施工单位亮剑

时间: 2018-06-20 10:56

  为强化企业管理,保障工资支付,吉林市采取事前预防为主、事中监管为辅的工作方式,变“管”为“防”,“防管”并重,适时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通过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风险告知书》,向企业宣传劳动政策,提示工程建设项目中招工、拨款等环节应该规避的风险,极大提高了企业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建筑施工项目风险提示告知书》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全市各开发、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告知。一是开发单位、施工单位严禁将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自然人。因违法发包、转包导致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纠纷等,引发拖欠工资问题发生的,由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处理纠纷和解决拖欠问题,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实施台账管理。建立农民工管理台账,实行建筑领域实名制覆盖,在相关银行为农民工建立工资专用账户。在发放工资时,再次核对人员真实身份等基础信息,对实名投诉和实名领取工资实行全程监管。三是突出司法震慑,严惩拖欠行为。发生拖欠工资问题责令改正仍未支付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并对拖欠工资投诉案件涉及的单位,拒不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案情,导致群访或越级上访等恶性事件发生的,对其进行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直至降低或取消资质,并予纳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四是开发单位必须在中标后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没有缴纳农民工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进行工程验收。同时,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零死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