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5 20:20
咨询主题: | 社保补缴问题 |
咨询内容: | 我父亲在原先吉诺尔工作,后因公司解散,社保有13年断档,最近听说咱们吉林市到2019年之后就不能在进行社保补缴了!我想咨询一下是真实的吗?超过三年需要双倍补缴吗?请看到回复一下我的邮箱或者电话都可以,感谢 |
回复人: | 人社局编辑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各类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应当按照年度连续缴费。因个人原因自行中断的缴费年限,不能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进行补缴。 一定要按时缴费,否则补缴超3年又没有规定文书的人员将无法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吉林市社保局电话: 0432—6507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