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协会与市物业管理协会开展联合座谈
2016-10-13 09:36
近日,市律师协会与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举行座谈会,针对物业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对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时存在的具体问题法律责任和遇到恶意拖欠物业费情况如何依法解决等物业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讨论。
座谈会上,10余家物业企业的负责人围绕“物业企业如何依靠法律解决物业依合同提供物业服务与业主主观设想之间的矛盾”“如何依法解决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企业与业主、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法律责任”“怎样依法解决物业企业在物业服务实践中与各管理部门之间以及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存在的具体问题”等方面的问题向律师咨询。
吉林市律师协会会长、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修保对各位企业负责人提出的问题,一一给出了法律意见。当天的座谈会持续了两个多小时。“通过这次座谈会,我们收获颇多,为解决实际问题找到了法律途径。”一位物业企业负责人说。
“物业企业在服务小区业主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透明,遇到一些问题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维护自身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修保说,除了服务物业企业,该所律师还会定期走进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我们的目的就是让大家都知法、懂法、守法,为促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尽一份力。”
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宋冬说,物业企业在明确自己的责权的同时,要不断提升服务技能,业主也要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只有形成了良性循环,物业企业都会更好地发展,业主生活环境也将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