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司法局 四项措施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0-11-30 12:5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永吉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整合优势法律服务资源,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目前永吉县共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法律服务工作站10个,工作室154个,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一是夯实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实体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多方筹措,建设占地5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5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参与中心工作,规范中心运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12345”工程建设,即建立“1个专家库、2条服务热线、3个实体平台、4级微信网络、5项保障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建立新型管理模式,实现上线互联、数据共享、信息管理“三并轨”。
二是发挥专业职能,全面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发挥律师优势,定期开展民营企业“法律体检”,着重在劳务纠纷、劳动用工、企业治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降低企业在运行中的法律风险。目前已为58家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法律体检”。
三是集聚优势资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隐患。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在发挥“百姓说事点”、人民调解员作用的同时,创新调解方式,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强化律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及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发挥各调解方式的优势特色,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机制,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是强化监管监督,提高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制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接受群众评价工作机制》,建立“随时评价、随单评价,服务一次、办事一次,就接受服务对象评价一次”的群众评价工作机制及领导干部直接听取批评意见制度,设立局长接待热线,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