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司法局
三项措施 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
2021-02-07 09:30
龙潭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
一是丰富内涵,有力推进“百姓说事点”提档升级。对全区“百姓说事点”进行摸底调研,全面掌握说事点作用发挥情况,对作用发挥不佳的说事点及时进行调整。结合辖区实际,每个乡镇(街道)选择1-2个“百姓说事点”,按照六有标准打造示范点(悬挂一块“百姓说事点”标识牌;悬挂一块揭示板;设立一块公示板;放置一本说事记事本;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确定一位纠纷信息员),推进说事点规范化建设。组织信息员开展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技巧,有力促进“百姓说事点”向个人调解室提档升级。龙潭区现有“百姓说事点”157个,已有2个完成升级工作,同时新建个人调解室7个,基本实现“百姓说事点”村、社全覆盖。
二是多措并举,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成立龙潭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法律援助中心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4名专职调解员,负责全区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工作中,村(社)调委会、百姓说事点、司法所、人民调解中心各有针对,相互配合,采取三级调解程序,以“请上来、走下去”的方式逐层化解争议纠纷。目前,已累计受理群众咨询388件,人民调解案件28件。创新开展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以区政府名义下发《龙潭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依托“百姓说事点”建立“法官联络点”,将法律服务、诉前调解、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关口前移,开启百姓说事,法官、警官、律师说法的工作新模式。年初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71件。利用“百姓说事点”和各级调委会的基层优势,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纠纷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4名区调解中心调解员分别担任27个村的法律顾问,结合实际工作围绕扩大法治宣传、优化法律服务、切实化解矛盾、推进法治建设4个方面制定服务措施,有效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三是强化培训,着力提升调解员综合调解能力。积极动员乡贤社贤、村辅警、法律援助工作者等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群众威信较高、“懂行话”、说“法语”的“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到“百姓说事点”工作中。积极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将“百姓说事点”信息员和“个人调解室”调解员纳入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除《人民调解法》、“枫桥经验”、“百姓说事点等人民调解员必备知识外,提升培训实用性,以调解案例为切入口,对调解工作中的实用技巧进行讲授,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