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司法局有效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就业权利
2022-05-23 09:00
船营区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在正确开展非监禁刑事执行的基础上,用心呵护、教育挽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回归校园、融入社会、走向新生,切实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利。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李小军(化名)是某专科学院的在校学生,2021年因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缓刑期间由船营区司法局黄旗司法所实施社区矫正。依照学校教学安排,李小军应于5月到临市某工厂进行实习,但按照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社区矫正执行地。如不能按时外出参加实习,将对日后就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甚至无法顺利从学校毕业。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船营区司法局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良影响,与区人民检察院、黄旗司法所召开视频“云会议”,线上对李小军的外出申请进行审批,并邀请学校辅导员参会。在充分考量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就李小军的自然情况、社区矫正表现情况、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和外出申请进行具体审核、综合评估和集体评议,最终批准了李小军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六个月的外出申请,并向李小军宣读了《社区矫正事项审批告知书》,告知其外出实习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努力学习知识技术,争做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