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获得阶段性成果
2016-09-30 15:28
年初,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确定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为法律援助制度改革试点,省中心确定吉林市中心为“法律援助示范中心”试点,要求在探索出一条可在全国范围内复制的、适合法律援助工作的业务管理人才培训体系。
市中心与北华大学专家学者联席联建,共同开发研讨,摸索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的法律援助培训工作体系,经半年的研究与实践,已经确立以确立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知识体系和能力标准与制定法律援助管理人员培训课程体系为方向、以有利于提高法律援助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水平;有利于解决层级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培训体制机制不顺畅、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有利于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之合法权益;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贡献应有力量为目标的培训体系建设。
现市中心及北华大学正根据以确定的培训体系编纂具体培训课程大纲,并根据培训大纲编纂培训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