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四项措施 打造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工作新亮点
2021-02-01 08:29
船营区司法局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监管质量,深化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四项措施,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一是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发《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局联席会议实施细则》,对联席会议事项做出规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通报总结,针对重点案件开展协商研判,就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深入交流讨论。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深入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工作台账及场所安全情况进行详细查阅,全面掌握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和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丰富教育监管形式,营造良好矫正氛围。积极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在吉林监狱开展“高墙鸣警钟,反省惜自由”教育活动,在区检察院开展“积极参与扫黑除恶 共同助力法治船营”教育活动,在市强戒所召开会议对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进行总结,有力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的意识。同时,定期开展主题劳动教育,以“重‘树’新生”为题开展植树活动,以“珍惜矫正 重塑人生 助力双创”为题组织公益劳动,通过劳动重塑矫正对象的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矫正对象早日成为对家庭负责任、对社会作贡献的合格公民。
三是强化信息共享,保障监管到位。每月向检察院报送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对调查评估意见、新入矫对象材料、收监执行等资料进行报备。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积极与检察机关协调,灵活工作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线上方式开展入矫接收、教育和宣告等工作,坚决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发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实行社区矫正“零报告”制度,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区检察院反馈。
四是结合工作实际,有效发挥职能。以社区矫正对象跨县区活动申请为切入点,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工作人员深入矫正对象经营企业进行走访核实,在区检察院全程监督下,向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公开送达审批告知书,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的依法平等保护,助力民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船营区司法局紧密联合区检察院,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教育效果,联合举办的大型活动及相关工作经验,吉林市经济广播电台、《江城日报》等媒体予以宣传,检司两部门深入合作的有益尝试和引领示范,为全面深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更开阔的改革思路和宝贵的探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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