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司法局
三项措施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21-02-01 08: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求,永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调解职能,采取三项措施,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有效化解矛盾争议。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工作要求,对接访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予以公示,定期开展矛盾问题梳理,组织相关处室研究解决办法,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详尽书面答复,切实做好矛盾争议安抚化解。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矛盾化解实效。坚持每月一次的调解例会制度,对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调解业务知识进行学习,确保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化解方法有效管用。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加大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参与矛盾调解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指导辖区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突发事项第一时间向属地综治办上报,确保综治办全面掌握辖区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完善排查防控机制,保证矛盾纠纷“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把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于萌芽,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杜绝集体越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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