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司法局 解决四方面问题
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2021-02-10 11:55
为扎实开展好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船营区司法局把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着力点,结合基层工作需要,采取系列措施,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把握机构改革契机,理顺干部队伍混编混岗问题。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制发《船营区司法局解决局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问题实施方案》,针对人员、编制和岗位不相符的现象,对事业干部在机关公务员岗位任职、机关公务员在事业单位任职、基层政法专项编公务员在局机关岗位任职的问题进行重点清理,经过部署推进,实现事业干部全部回归法律援助中心管理岗位,机关公务员回归机关行政岗位,基层政法专项编公务员一律回归司法所岗位,达到人员、岗位、编制三统一。
二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克服基层政法专项编制干部空缺障碍。因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原属乡镇街编制的司法所长回到原编制单位任职,人员调整后,仍有4个司法所长岗位空缺。为此,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向区委组织部门报告基层专项编制人员短缺问题及产生的影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经沟通协调,目前已有3名公务员调转为司法局基层政法专项编制干部,极大消除了乡镇街机构改革对司法所带来的影响,全区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更加理顺规范。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提升队伍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一切从工作出发,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掘每名干部的特长优势,为干部发展成长提供实践机会和锻炼平台,推进干部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实现岗位人才的最优化。强化社区矫正公益岗队伍管理,实行公益岗位人员轮岗机制,多方面考量工作人员工作质效,结合工作及时调整岗位,从而达到工作者珍惜岗位、自主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的目的。
四是丰富主题教育形式,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社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振机关干部队伍发展信心。围绕正风肃纪,组织开展学习“三个规定”和“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干部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筑牢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思想根基,打造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司法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