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公证处三项措施 积极创建法律服务文明窗口
2021-06-03 09:54
蛟河市公证处坚持“民生为本”服务理念,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创建法律服务文明窗口。
完善窗口工作规范。制作《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窗口工作人员语言仪表规范》《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窗口工作人员守则》等宣传板,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
健全便民服务设施。积极参与“创建法律服务文明窗口”活动,办事大厅设便民服务台,为当事人提供花镜、医用口罩、一次性口杯、咖啡等物资,方便当事人取用,优化公证服务体验度。
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为不能现场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有效解决群众办理证明业务中存在的材料不全、反复奔波情况,组织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证明人联系方式主动开展调查核实,降低当事人办证成本,加快办证速度。为方便群众办证,受益额2万元以下(含2万元)均采用办理小额继承权公证的方式,减轻当事人负担。
截至目前,蛟河市公证处共办理动迁房产继承权公证45件,厂办大集体改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继承公证46件,小额继承权公证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