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初核公示
2019-09-05 13:51
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开展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初核审查工作。经各村自查、县级有关部门审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初核,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沙河子村等2个村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磐石市呼兰镇孤山村等5个村因具有撤销条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5日- 9月1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司法局反映。
具体名单如下:
保留: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建华村
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沙河子村
撤销: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
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晓光村
永吉县西阳镇撮落村
磐石市呼兰镇孤山村
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李家村
联系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98号吉林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邮政编码:132011 联系电话:0432-65155028
吉林市司法局 吉林市民政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