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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司法局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审核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1 15:41    文章发布者:    浏览次数:28

 

吉林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

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由司法部于1130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30日上午8,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并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司法部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等工作方式。全国统一网上申请时间为1258时至1214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吉林市现场受理申请时间为:201912231226,申请人应按网上申请预约时间到吉林市司法局十四楼组织宣传教育处提交申请材料。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申请的,可在1220日前,与市司法局联系,另行确定申请时间和地点,联系电话:65155085

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局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201229,到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具有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51214向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市(州)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以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为准。

吉林市司法局咨询联系电话:65155085

                       

 

 

                       吉林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