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监督举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7 08:59 文章发布者: 浏览次数:28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20]63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律师中违规兼职等问题,结合实际,我局在全市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
一、清理范围
(一)专职律师违规兼职。主要包括专职律师在执业期间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工作人员(兼职律师除外);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不含外部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独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与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在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并指派本所律师到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除外)。
(二)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包括中国律师取得外国国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或者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
二、公告期间
为使专项清理活动取得实效,欢迎社会各界在公告期内,对了解到的律师违规兼职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公告期间为8月14日——8月21号。
三、举报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62055564。
2、来信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98号吉林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3、举报邮箱:jlslawyer@163.com。
2020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