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02-15 14:49
2022年,吉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市依法行政水平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优化职责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扣基层需求,实施基层“点菜式”放权,推动涉及公安、交通、卫健、市场监管领域的20项市级行政权力下放到各县(市)区并完成权力交接,为基层治理赋能。在全市推广全省统一的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全市已有196个行政执法部门、3980项行政检查执法事项、5256名行政检查执法人员纳入管理,行政检查执法报备17688次;创新制定《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督察20条》,促进提升了行政检查执法质量。推动构建“1+11”“全城通办”政务服务体系,106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城通办”。全市乡镇(街道)开设政务服务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市本级163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疑难问题。整合吉林市政务服务网各类办事服务专栏,市本级1148个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社区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达到150项。开展“收件即受理”“首席事务代表制”“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三项改革,我市是全省唯一同时开展三项改革的市(州)。推进实施共享“减材料”改革创新,市发改等7个部门137个事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窗实现“共享减材料功能”。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累计收到77.85万条评价,群众满意率100%。
(二)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制定《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跃升年”实施方案》,明确100项任务举措。二是制定《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并以政府令发布,是我市首部营商环境政府立法。三是持续打击吃拿卡要、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等行为,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评议、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作风问题大整顿等活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进行督导和销号管理。四是围绕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隐形门槛和壁垒,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职能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质量评议“回头看”市本级平台获得满分100分,处于全省领先位置。五是强化信用建设,8月份市本级在全国261个地级城市信用监测指数排名上升至22位,创历史最好成绩。六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项目审批要件207个,增加必要审批要件98个,确认一定条件下需要的要件106个,形成1957个要件材料统计表并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出重点项目审批“优先办”等7项举措,创新设计“百问百答”手册,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审批质效。
(三)数字化赋能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划设计,制定《“数字吉林市”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22—2024年)》;推进数据归集共享交换,全地区有494家单位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发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6066个,累计归集政务数据达6.89亿条;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新增订阅库表交换数据达82.5亿条,共享102类52.3万个电子证照信息;保障祥云和东软两个核酸采集报送系统及时交互上线运行,科学精准做好“应检未检”人员“吉祥码”赋“弹窗黄码”;在全省率先自主开发建设疫情防控全流程指挥调度平台,上线14个应用子系统;搭建涉疫数据传输绿色通道,做好防疫云网、云视频会议等保障;推出“便民江城”微信小程序,在全市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夯实基础支撑,全市已开通电子政务外网线路746条。
二、坚持立法先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注重将立法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相衔接,着眼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多次征求、协调部门意见,深入论证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指导市住建局等5个部门,及时调整立法项目13件,其中,《吉林市文明祭祀管理条例》《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重点立法项目3件;修订《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吉林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项目9件;《吉林市旅游奖励办法》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对我市现行有效的55部政府规章进行审查,完成《吉林省标准化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78个文件的处理工作。另将13部列入未来五年全面修订计划。不断完善立法联系点制度,积极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靠前做好政府决策审查工作。年初以来,共受理决策审查135件,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书面反馈意见200余条,保证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协助防疫执法部门,对我市生鲜及冷链管理执法边界提出可行性建议,确保疫情防控制度合法规范。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1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项目,进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升级改版,市本级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并将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发布情况纳入我市政府绩效考核。同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依托市广播电视台《声音》栏目,开通“吉林市创城热线”,关注社会舆情,形成了“听取—反馈—曝光—解决”的良性机制,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健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靠前做好政府决策审查工作。年初以来,共受理决策审查135件,提出审查意见1200余条,保证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协助防疫执法部门,对我市生鲜及冷链管理执法边界提出可行性建议,确保疫情防控制度合法规范。
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吉林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等相关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2022年,吉林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报送2022年度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重点整治个别地区和部门以事后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汇总目录替代应事前公布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问题。
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持续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力度。建设公众参与平台,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形成“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救济为辅”的工作格局,以专业团队防控法律风险。
四、提升法治思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持续组织开展“政府法治大讲堂”活动,举办法治讲座、培训等190余场,组织庭审观摩26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760次,全市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17万余人次。在全市举办学习宪法和民法典培训班190期,培训人数33410人,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加强普法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普法,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机关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促进各级执法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效能。成立吉林市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党委,组建化工产业法律服务团。以“法律服务开直播、线下疑难线上答”的模式,为500多家企业对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化解用工矛盾纠纷和涉疫商事合同等纠纷进行权威线上解答。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组织全市5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88名律师,向全市1019个村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特色宣讲90余次,帮助核订村规民约、合同、协议40余份,帮助乡村企业审核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150余件,代理出庭应诉案件(线上)143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扎实做好法律援助。设立13家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70余件,实现了老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完善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功能,助力农民工讨薪。年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00多件。三是有效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围绕“基层建设年”“城乡基层治理”中担负的4个方面11项重点任务,加大落实“四项清单”“四张流程图”“三项制度”力度,深化乡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144个乡镇(街道)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编制监管事项清单748项。及时打通堵点。积极克服疫情冲击,组织“分级分类”培训16次3100余人,发放综合行政执法证1905个,确保全市3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完成证件换领。倾力靠前帮带。建立规范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乡镇64项、街道38项。保证基层执法人员“一看就会”;指导基层司法行政部门,选派业务骨干“驻点帮扶”,现场指导实操实训。“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强化日常监管。会同市安办、市编办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13个重点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督查。会同市纪委对部分行政执法领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抽检执法卷宗600余册。
五、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一是积极预防应对突发事件。定期召开全市安委会会议,对重点事项安排部署。组织推进36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应急预案管理人员50人,应急预案专家574人,组建了15类26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达到9500余人,各类应急救援设备近2万台。年初以来,聚焦道路交通、煤矿燃气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演练262次,累计参与救援人员900余人。全市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386户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419项,约谈警示669人。连续43年无森林火灾。
二是着力做好防疫工作。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研究制定《吉林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触发机制工作措施》,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触发机制在全省进行推广实施。建立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机制和常态化督察督导机制,依法依规发布公告、通告982个,出台文件1156个,实现精准防控目标,保持社会总体稳定。
三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指导各县区司法局开展矛盾排查、研判和调处,防止矛盾纠纷蔓延和扩大。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9240件,调解成功9062件,总调解成功率98.0%,案件涉及金额4943.74万元。全市“百姓说事点”共收集各种矛盾纠纷信息6000余件,化解2800余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吉林版”,充分发挥舒兰“百姓说事点”和蛟河“六六议事堂”的引领作用,围绕“巩固队伍、找准出口、完善机制”等重点,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拓展“线上说事点”、“网上说事点”沟通渠道。全市现有“百姓说事点”2257个,优秀“百姓说事点”200个,“个人调解室”100个。15名“金牌调解员”、30个“为民解事”个人调解工作室荣获省司法厅命名表彰。
四是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全面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新增设三个业务处室,优先充实配齐人员。年初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8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接待行政复议申请咨询2667人次,配合相关部门申诉调解1605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7件,已审结7件,驳回讼诉请求7件。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率大幅下降,总败诉率同比下降10.43个百分点,从去年同期的全省第八位升至第五位。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11.13个百分点,从去年同期的第九位上升至第一位。一判败诉率同比下降23.12个百分点,从去年同期的第八位升至第三位。
五是全面落实府院联动工作。协调市政府、市中院和市检察院联合召开了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围绕“涉府执行、环保督察、债权清收”等内容6次召开工作座谈会、研判会、协调会,及时通报涉府诉讼数据。制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印发《吉林市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实施办法》,组织11家人民调解组织和8家律师调解室进驻各级人民法院,先后有117名律师,32名专职调解人员到各调解室开展工作,围绕我市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招商落地、重大事项落实、征地拆迁和污染治理等领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年初以来受理案件200余件,化解率达到52%。按照省高院《2022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情况的报告》相关要求,市政府及时通报了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将涉及我市的21件败诉案件分别转发至桦甸市政府、市公安局、规自局等12家承办单位、部门,要求逐案形成分析整改报告;向败诉的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应诉工作提示函,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
总结回顾2022年的工作,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缺乏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意识,对法治政府建设缺乏全面把握,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力度不够。二是行政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监督不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对本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职责范围不明确,缺乏相关业务知识以及法律知识。三是基层法治工作人才匮乏。社区、乡(镇)街遍缺少综合性、复合性的专业人才,兼职多,个别法治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不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入手,积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