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www.jlscy.gov.cn
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4:26

  一、部门简介

  吉林市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是昌邑区政府设立的区级林业、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林业科(安全科)、畜牧科、安全法规科;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昌邑区林业工作总站、昌邑区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河湾子木材检查站、昌邑区国有林总场;所属国有企业3个,分别为两家子林场、河湾子林场、九站林场。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林业、畜牧业、特产业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全区林业、畜牧业、特产业生产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农村绿化工作。  

  (三)负责指导林业工作总站、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河湾子木材检查站、国有林总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并监督全区育林基金的收缴、管理及使用。  

  (五)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区林业、畜牧业、特产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新技术、新成果开发、推广与应用及科技信息咨询工作。  

  (八)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九)指导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畜禽屠宰监督、动物卫生监督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林业、畜牧业、特产业生产统计报表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种用畜禽、兽医兽药、饲料的监督管理。  

  (十四)编制全区森林防火规划,确定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指导国有林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险监测预警,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  

  (十五)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要切实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植物疫情监测防控和水生动物植物疫病防控。  

  三、负责人 宋宝忠 

  四、办公地点   

  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昌邑区人民武装部办公楼六楼   

  五、办公电话   

  0432-62755150 

  六、办公时间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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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4:26   

  一、部门简介

  吉林市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是昌邑区政府设立的区级林业、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林业科(安全科)、畜牧科、安全法规科;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昌邑区林业工作总站、昌邑区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河湾子木材检查站、昌邑区国有林总场;所属国有企业3个,分别为两家子林场、河湾子林场、九站林场。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林业、畜牧业、特产业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全区林业、畜牧业、特产业生产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农村绿化工作。  

  (三)负责指导林业工作总站、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河湾子木材检查站、国有林总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并监督全区育林基金的收缴、管理及使用。  

  (五)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区林业、畜牧业、特产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新技术、新成果开发、推广与应用及科技信息咨询工作。  

  (八)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九)指导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畜禽屠宰监督、动物卫生监督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林业、畜牧业、特产业生产统计报表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种用畜禽、兽医兽药、饲料的监督管理。  

  (十四)编制全区森林防火规划,确定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指导国有林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险监测预警,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  

  (十五)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要切实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植物疫情监测防控和水生动物植物疫病防控。  

  三、负责人 宋宝忠 

  四、办公地点   

  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昌邑区人民武装部办公楼六楼   

  五、办公电话   

  0432-62755150 

  六、办公时间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