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就《吉林市昌邑区2017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昌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后,在预算执行过程,因产业结构调整、营改增政策性减税、一次性收支减少和普遍性降费等因素,预计全年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提请本次会议对吉林市昌邑区2017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议。
一、2017年区公共预算财政收入调整方案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国内企业经营困难,我区经济也处于低位运行,下行压力增大,尤其受国家“营改增”减税政策和宏观调控影响,建筑业开工不足、房地产市场购买力不旺,此外,由于国家对土地指标严格管控以及对净地挂牌的严格要求,土地市场交易不够活跃,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收入下降幅度较大。表现在财政收入上,1-11月份,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131万元,同比减少49710万元,下降44.8%,其中: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收入同比减少51877万元,因此完成全年预算目标难度非常大。
根据上述情况,建议昌邑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安排的110377万元调整为64500万元,剔除一次性收入因素(耕地占用税),同比增加1573万元,增长2.5%。
二、2017年区公共预算财政支出调整方案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以及收入预算调整方案,考虑执行中省市追加一次性专项安排的支出,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24056万元调整为133527万元,调增947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13802万元调整为12581万元,调减1221万元。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公务运行经费缩减;二是退休工资科目调整,由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科目调整到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下。
2、国防支出102万元,未作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由5200万元调整为2350万元,调减2850万元。主要由于消防基建支出减少和法检上划。
4、教育支出由25142万元调整为29142万元,调增4000万元。主要由于虹园学校工程项目支出、教育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工资补发等。
5、科学技术支出152万元,未作调整。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392万元调整为450万元,调增58万元。主要由于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投入加大和文化广场建设等专项支出增加等。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00万元调整为30002万元,调增21102万元。主要由于退休工资科目调整,由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科目调整到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下。
8、医疗卫生支出6600万元调整为20500万元,调增13900万元。主要由于新农合资金、公共卫生资金由专户管理、体外循环转为国库集中管理等。
9、节能环保支出由430万元调整为3200万元,调增2770万元。主要由于暖房子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643万元调整为13472万元,调减37171万元。主要由于土地收储项目减少,耕地占用补偿支出下降。
11、农林水事务支出由4920万元调整为14023万元,调增9103万元。主要由于粮食风险基金由线下支出转变为线上列支,其中,农业生产支持补贴5200万元,大豆、玉米结构调整3903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调整为331万元,调增331万元。主要由于农村公路管理中心车辆购置税专项支出增加。
13、资源勘探信息(安全生产监察)等支出由870万元调整为180万元,调减690万元。主要由于一次性专项支出减少。
14、住房保障支出由4441万元调整为4750万元,调增309万元,主要由于棚户区改造和公积金调整。
15、债务付息支出2092万元,调整为1992万元,调减100万元。主要由于部分债务到期还本,债务付息支出减少。
16、其它支出37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调减70万元。主要由于支出项目细化,列支其他科目情况减少。
附件: 调整方案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