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价格改革的总体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决定近期召开调整供热基础热费相关政策听证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9月14日(周五)上午9点。
二、会议地点
市物价局(吉林市解放中路161号)七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基础热费收费限制政策,取消长期(二年及其以上)不用热不缴基础热费的限制政策。凡停热用户与供热企业签订停热协议的,均需缴纳基础热费;停热户提出书面申请,停热期限由供热、用热双方《合同》约定。
(二)基础热费标准不变,为规定热价的20%。
(三)使用清洁能源采暖用户的认定。由供热企业依据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认定,使用清洁能源采暖的用户不缴纳基础热费,如需恢复供热也不再缴纳基础热费。
(四)对要求恢复供热的停热用户,供热企业应给予恢复供热,不得加收任何额外费用。恢复供热的用户,必须按实际供热天数缴纳供热费;供热企业按实际停热天数收取停热基础热费,剩余部分返还给停热用户。
(五)对低保、特困居民优惠政策与享受供热费优惠政策相同。
四、参会人员名单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5人。
李程、汪彦华、吕向辉、兰治纲、郎宝德。(市物价局和市市政公用局派出的工作人员担任)
(二)成本监审机构2人。
于为民、盛臣。(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处工作人员担任)
(三)听证会正式代表21人。
消费者代表(9人):祖富荣、徐翠、刘超、王露明、刘立新、迟宝复、王悦、丁志忠、胡思科。(市江城公证处监督下产生)
经营者代表(2人):吉林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房振、吉林市建华供热公司文昌华。(市市政公用局推荐)
人大代表(1人):王舒颜。(市人大推荐)
政协委员(1人):赵亚杰。(市政协推荐)
政府相关部门(5人):市财政局邵忠民、市民政局付泽辉、市房产局谷德军、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宋少清、市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黄晓辉。(政府相关部门推荐)
专家代表(2人):吉林市燃气热力设计院张敏、吉林建筑大学战乃岩。(市市政公用局推荐)
社会组织代表(1人):市消费者协会桑利伟。
(四)旁听人员3人。
刘雪娇、袁洪君、杨玉民。(旁听人员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五)新闻媒体4家。
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市电视台、市经济广播电台。(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上述参会单位和个人以外人员可通过市物价局邮箱:wjjjgcyy@163.com;电话:62055026,62055061;传真:62055010,于9月14日前对调整供热基础热费相关政策听证方案要点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吉林市物价局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