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哈达湾老工业区整体改造项目,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工作,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哈达湾工业遗产核查论证会,聘请了省市文物、古建、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以及市民代表与会。专家组实地踏查,并召开专家组认定会,专家组对我区文物出具了认定书。2018年10月19日,昌邑区政府召开第18届25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过《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工业遗产核查结果》。现将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工业遗产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核定以下建筑为不可移动文物
1.吉林铁合金厂:科技楼(1984年建)、三分厂办公楼(1960年建)、文化宫(1958年建)、办公楼(1957年建)、一分厂(1956年建);
2.吉林碳素厂:日伪时期酒精厂、303石墨化电极车间(1955年建)、股份公司办公楼(1954年建);
3.吉林松江水泥厂:栈桥(1893年建)、老八嘴站台(日伪时期)、老八嘴站台(2001年建)、老水泥罐(日伪时期)、实验楼(日伪时期)等。
二、核定以下建筑为历史建筑
1.吉林铁合金厂:一分厂配料库、上料皮带通廊、水塔、烟筒和铁路等(均为1953-1956年建);
2.吉林碳素厂:309车间老锅炉房(1955年建)、302焙烧车间(1955年建)、302焙烧车间(1960年建)、304加工车间(1955年建)、301压型车间(1955年建)、吉碳公司政工楼(1957年建);
3.吉林松江水泥厂:石灰石储库(70年代建)、抗渗车间(80年代建)和生料库(1983年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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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