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8年1月1日以后因个人就业和家庭经济收入等原因,当年确无能力缴纳2018年保费,但本人仍有连续缴费意愿的,可以在2018年12月31日前申请暂缓缴费。为贯彻“只跑一次”改革要求,实现个人缓缴申请“零跑动”,最大限度给办事人员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吉林市社保局现已开通网上申请“个人缓缴申请”功能,详细步骤如下:
第一步
登录吉林市社保局官方网(http://www.jlsi.gov.cn/jls/index.jhtml),点击【吉林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进入【吉林省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
第二步
如果您已注册个人用户,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陆】,进入用户中心;如果您未注册,则点击【注册】,填写个人账户信息,注册成功后登陆即可。
第三步
在用户中心【业务办理】中点击【个人缓缴申请】,填写申请信息后保存,对成生的申请信息点击【上报】。
第四步
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录入联系电话,点击【上报】,上报成功后,点击【同步审核结果】,显示上报成功即可。
温馨提示:
1.提交缓缴申请最长可以缓缴3年。
2.已经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在缓缴期未结束(包括缓缴到期和提前缴费两种情况)前,不能再次申请缓缴。
3.缓缴期满后,参保人仍未缴纳缓缴年度养老保险费的,视为个人违约并自愿放弃该缴费年度的缴费权益。对中断的缓缴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补缴业务,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不计为缴费年限。为了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请您及时申请。
4.注册中如何获取个人编号呢?具体操作请关注吉林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回复“个人编号”。
5.社保个人编号属于个人权益记录,受法律保护,无法通过社保咨询电话查询。
咨询电话:6507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