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昌邑区委进行了巡视。11月1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昌邑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践行新发展理念存在差距问题
1.着力解决在经济发展上谋划不够问题:一是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了区委常委(扩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细化实化“一核两翼五区”发展战略,切实发挥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认真研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二是12月29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编制昌邑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事项,明确了昌邑区旅游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将温泉产业作为昌邑区旅游产业发展重要支撑,引导域内温泉企业差异化、有序发展;三是结合机构改革,成立文化和旅游局,统筹发展全域旅游,制定了《昌邑区旅游宣传推介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神农温泉等企业赴长春第三届国际冰雪博览会、第二届吉林市名优特产品温州对口合作展洽会开展商贸推介活动,包装了桦皮厂温泉综合开发等项目。通过官方推介、新闻报道、互联网推广、自媒体传播等多种方式,宣传昌邑区旅游“雾凇+温泉+文化”特色旅游,2018年旅游人数同比增长15.1%,旅游收入同比增长21.1%,有效地促进了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2.着力解决招商引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充分利用吉林省大力推进长吉一体化契机,主动融入“一主、六双”空间布局,认真谋划长吉北线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带,继续大力推动左家北药/健康小镇、孤店子大荒地稻香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重点洽谈了水泥艺术工厂等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二是制定下发了《昌邑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试行)》,规范招商项目准入门槛,围绕都市型工业、新材料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业态,通过开展“招商季”、项目对接会、精准招商等一系列有效的招商活动,签约了全国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东市升级改造等项目,确定重点推进项目46个;三是2018年11月,对神华万利商业城等7个停产、停建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编制了《昌邑区停产、停建项目责任包保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全力帮助盘活停产企业。
(二)关于狠抓落实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1.着力解决区委破解民生难题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召开了棚户区改造、物业弃管小区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昌邑区解决“无籍房”问题工作方案》等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阶段组织实施;二是按照吉林市2018年棚改贷款申请工作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推进资金申请工作,加快珲春北街东棚户区改造、四川街等项目建设;三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加大对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指导和监管,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通过市场化管理、居民自主管理、社区与业主联合管理等多种模式,分类施策、科学治理。同时,在鑫基业、嘉业名铸等有物业小区推广绿地·筑石红社区“党建引领、三方联动、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创新经验,积极探索小区有效管理模式;四是采取集中办理、并联办理等方式,推进江湾馨城等小区的无籍房办证工作,按时完成了2018年市政府下达的无籍房产权办理工作任务;五是区委召开专题会议,对2018年国家、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和进京访情况进行梳理,制定了《信访局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了《国家、省市交办昌邑区信访积案整改台帐》《进京访登记人员整改台账》。2018年9月底前,国家和省市交办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
2.着力解决区委、区政府对“三大攻坚战”重视不够,缺少招法,破解不到位问题:在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意识,制定出台了《昌邑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6个方案,落实了环境保护各项具体工作。一是加大对露天烧烤整治力度,细化了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各街道、社区的职责,形成了定岗、定员、定责,分段管理的网格化监管模式;二是完成了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划定,发布了秸秆禁烧通告。组建了1000余人的网格员巡查队伍,实现区直包保部门、公安机关、属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联防联查。加大秸秆收储力度,累计打包3.7万吨;三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召开了2018年全区河长制工作会议,出台了《昌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区、乡、村三级河长145人,聘请河道保洁员174人;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域内非法占用林地的采石场、矿山、养殖场开展全面排查,对重点区域进行了埋桩封闭;制定山体修复设计方案,采取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山体修复;五是建立“三包三责”农户责任体系和保洁区域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保洁标准、保洁范围和保洁时效。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全覆盖”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户分类、乡(镇)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力争实现行政村垃圾收储全覆盖,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问题。
在脱贫攻坚方面。一是制定了《昌邑区扶贫产业项目立项、论证、审批和变更流程》,加强了对“一户一策”扶贫产业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带动19户、入股春新农场等合作社带动131户、发展特色庭院经济7户、就业安置15人,有效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二是为解决插花村扶贫产业项目薄弱的问题,以整乡推进方式,投入财政扶贫专项和帮扶资金456万元,新建50KW光伏发电项目1个。出资入股金天起、隆德医药、福地集团3家企业,建立出资入股项目4个;三是对大棚等扶贫产业项目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完善大棚基础设施、铺设棚内硬化路,采取委托管理、自主经营等方式,确保收益率达标。目前省级贫困村马虎头村已于2018年底脱贫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9户83人脱贫退出。
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一是成立了昌邑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防范债务风险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重点工作,并将平台公司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监测系统管理;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用于改善民生和偿还债务。通过培育新税源、盘活国有资产、增收节支等多种方式,增加财政收入,壮大区级财政实力;三是对全区开展了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等清理整顿活动,强化监控预警,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形式主义现象问题
1.着力解决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再部署,下发了《中共昌邑区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在“解放思想推进昌邑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中,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撰写优秀调研报告81篇,促进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三是强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入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答题和“精品读书”活动;四是区委领导对东市商贸示范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东市商贸示范区党工委对该区执法局存在笔记年份涂改、以旧代新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同志进行了深刻检查;五是重新修订了《昌邑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规范管理,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工作。
2.着力解决宣讲团宣讲质量不高问题:一是举办了“全区基层宣讲骨干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进行了两次专题辅导,提高宣讲团成员理论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宣讲队伍“五进”活动,把党的声音传递好、宣传好、阐释好;三是做靓昌邑区“一坛四堂一所”品牌学习阵地,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强化宣讲阵地建设;四是积极开展“宣传文化系统大调研”活动,切实提高宣讲质量,激发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兴趣和热情。
(二)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着力解决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和逐级传导压力不够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在2018年全区各部门(单位)目标责任制(绩效管理)考评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考核项目的通知》,将检查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依据;二是召开了昌邑区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报送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情况专题汇报的通知》,督促各基层党(工)委(党组)按要求在年中和年末向区委报送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自查情况报告。
2.着力解决基层单位发挥“两微一端”等平台载体作用不充分,正面引导舆论措施乏力的问题:一是印发了《昌邑区建设“自媒体矩阵”实施方案》,构建了区域舆论引导新格局;二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能力和新媒体应用能力,与相关媒体建立了定向合作并开通昌邑频道,围绕昌邑区“一核两翼五区”发展战略和“432”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精心策划主题宣传,切实发出昌邑好声音、传递昌邑正能量;三是开展“昌邑好人”“优秀志愿服务”等系列评比表彰活动,强化典型引领作用。打造核心价值观主题街路8条、主题社区2个、红色示范带14个,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3.着力解决基层宣传干部兼职问题严重,导致开展宣传工作人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明确专职宣传委员的通知》,各基层党(工)委(党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配备了专职宣传委员;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了宣传思想工作业务培训会和“两微一端”管理员新媒体业务实训班,切实提高全区广大宣传干部的业务能力。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着力解决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问题:一是2018年12月29日,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学习落实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区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二是下发了《昌邑区组织生活会监督管理办法》,区级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将相关材料统一归档;三是下发了《昌邑区组织生活会规范流程》,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检查监督,坚决杜绝组织生活会形式化。
2.着力解决民主生活会存在应付、走过场问题:一是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做到“红脸、出汗”;二是2018年12月29日,召开了区委常委(扩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区级领导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乡科级领导班子参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切实避免了民主生活会应付、走过场现象发生。2019年1月底至2月初,全区64家乡科级单位分别组织召开了年度民主生活会,同时区委组织部分别派督导组进行了督查指导。
3.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存在形式化庸俗化问题:一是2018年11月21—22日,组织召开了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学习培训会,区委组织部长对组织生活会流程和“三会一课”相关规定进行了讲解和辅导,进一步强化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二是制定了《昌邑区2019年度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3月25日至27日和4月15日至17日,分别组织街道和社区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三是下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手册》《昌邑区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督导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内容对基层党组织生活考核和检查,从制度层面和工作层面有效解决“三会一课”形式化、庸俗化问题;四是结合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对全区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了检查;五是通过“新时代e支部”对基层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等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4.着力解决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聚餐、发放纪念品问题:一是加大对违反《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行为的查处力度,将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列入2019年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二是针对左家镇黄花村在组织党员活动时,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聚餐、发放纪念品问题,2017年5月,区纪委分别给予左家镇黄花村党支部书记南福实、村委会主任韩雪峰党内警告处分,并报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不严肃问题:一是严肃工作纪律。2018年12月24日,区委组织部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不严肃问题,对部机关干部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了部机关干部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二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部机关相关科室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制度细则和要求;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昌邑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明确逐级审核把关程序,从严做到层层把关、层层审核。
2.着力解决存在违反规定兼职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2017年1月,区委召开常委会,已免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职的区财政局局长职务。同时,在全区开展自查,不存在违反规定兼职问题。
3.着力解决基层储备人才招法不多,后备人才流失严重问题:一是2018年,区委针对青年干部的学历特长、性格特点,选派了19名干部到招商、扶贫等岗位进行挂职锻炼,促进干部快速成长;二是2018年12月,区委组织部制定了《昌邑区2019年青年干部学习培训计划》,2019年上半年,将对全区部分高学历、高素质、低年龄的青年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进一步塑造年轻干部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4.着力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彻底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2018年9月,区委召开常委会,任命区住建局党组成员王彪同志为区住建局副局长。同时,在全区开展自查,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5.着力解决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严格问题:严格落实干部交流制度,结合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对任职满10年的8名干部进行交流调整。
6.着力解决干部档案管理审核工作不够规范,个别干部档案材料归档不够及时问题:一是组织全区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排序、编目、整理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学习;二是新条例颁发后,区委干部档案室下发了通知,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对新颁布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行自学;三是编写了《昌邑区委干部档案室工作手册》,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收集、鉴别归档、检查核对等制度,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四是2019年5月17日对全区各单位新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存在“不会为、不会担、不想为、不想担”和“慢作为”问题
1.着力解决基层班子普遍缺乏专业型、专家型的领导干部问题: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对昌邑区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2018年11月,区委选派了4名基层领导干部到温州鹿城区,学习先进地区的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等工作经验,提升干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综合能力。2019年区委将继续选派干部到温州鹿城区学习、锻炼;二是加强干部培养储备。2018年区委先后抽调15名优秀后备干部到商务局学习锻炼、4名青年干部到扶贫办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专业型干部的培养储备;三是通过公务员招录、人才选拔、双向交流等方式,提高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建设规划等干部比例,为昌邑振兴发展储备专业人才。
2.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意识淡薄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发挥正面典型引领作用,选树实干担当典型23人,积极营造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对全区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年终、专项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结果,适时选派优秀的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不断优化基层领导班子结构;三是把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正风肃纪,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占地案件的办结,从思想上解决部分干部“不会为、不想担、慢作为”问题。
3.着力解决个别干部奉献精神不够、担当意识不够问题:2018年12月25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对区委党校副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解除其思想包袱,进一步强化奉献和担当意识。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1.着力解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一是区纪委将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作为2019年审查调查工作重点;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差旅费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工作;三是针对区总工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上缴。
2.着力解决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差旅费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工作;二是制定下发了《吉林市昌邑区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将津贴补贴发放、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审计项目重点内容,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即行即改,对违规违纪的问题严肃处理;三是组织召开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四是对违规报销差旅费进行收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着力解决私车公养问题:区纪委监委严厉查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针对区农业水利局原种场相关人员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区纪委分别给予昌邑区原种场场长刘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会主席孙良宝党内警告处分,出纳员付丽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上缴,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够经常,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力度不够问题
1.着力解决区委未专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问题:一是2018年12月19日,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强化了警示震慑作用;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切实提升警示教育实效性;三是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通报9期、21起、36人次,切实提升了全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四是区级领导分别对分管部门“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39人次,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着力解决基层单位对分管范围内存在廉政风险的干部缺乏经常性的谈话提醒的问题:一是区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其抓好本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基层单位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管理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廉政提示制度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落细;三是基层党组织对处于廉政风险点的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
(二)关于违反工作程序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1.着力解决为民营企业违规担保、超预算支出问题: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在全区各单位(部门)开展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区财政局对各项资金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管理科学、合理、有效;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2.着力解决未履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问题:一是将财政性资金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了政府招标采购范围,明确了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限额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二是严格规范预算管理,继续依法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从源头监管,强化资金控制;三是2018年11月5日,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行为、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关于存在基层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现象问题
1.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纪律不严,作风不实问题:一是组织乡(镇)街、开发区和区直部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区的桌牌、胸牌、门牌和去向告知公示板;三是加大机关纪律作风检查力度,开展联合督查,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应急值守到位;四是制定了《昌邑区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手册》,在全区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了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机关作风建设。
2.着力解决擅自向企业收费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制定了2019年涉企收费检查方案。同时,针对暖房子办公室擅自向承建施工单位收取能效测评费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六、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着力解决区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投入精力不够、督导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一是区委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发挥良好示范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全区党建工作会议、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区领导干部大会等形式,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年度内组织两次基层党建述职,签署从严治党责任状,推动昌邑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区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区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统一领导。组建专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机构,多次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确定整改方向,调度整改进程,确保整改效果;三是制定《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善向好;四是每年组织全区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述廉,组织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述责,切实将监督责任压紧压实;五是进一步加大推进区委巡察全覆盖力度,先后对45个党组织开展了五轮常规巡察和一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2.着力解决区纪委对履职不力领导干部问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下发关于组织学习贯彻《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吉林省具体实施办法专题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加强追责问责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污染防治等关键领域失职失责行为开展专项问责。2018年,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12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3.着力解决个别基层单位相关制度不完善、廉政风险点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区委书记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组织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区纪委监委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5个,已全部整改;三是基层单位完善相关制度,有效的规范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程序和机关干部廉洁履职的行为;四是相关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真正做到把党风廉政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有效地推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责任担起来,让压力传下去。
4.着力解决基层纪委发挥监督作用不坚决、不彻底问题:一是区纪委对“零立案”的4家单位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其正确履行职责;二是组织乡(镇)街纪(工)委书记参加区纪委监委机关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并发放《宪法》《监察法释义》等相关学习资料1000余册,有效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储备;三是抽调基层纪(工)委书记到区纪委联合办案,提高基层纪委办案能力。
(二)关于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委加大对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列为2019年监督检查重点。2018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人;二是成立调查组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认真开展核实,针对左家镇王家岭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文科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扶贫款,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18年7月,区纪委给予王文科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同时,对该案件中失职失责的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问责。针对土城子乡土城子村党支部书记谢海涛在进行新农村建设中,对村内工程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致使工程项目造价大幅超标问题,2016年9月,区纪委给予谢海涛党内警告处分。针对哈达湾开发区万利社区书记刘化平,在为民服务中违规收取复印费,用于社区干部聚餐、娱乐等支出问题,2017年11月,区纪委给予刘化平党内警告处分;三是相关责任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剖析,真正做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升了对干部的警示震慑作用。
七、关于巡视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2015年巡视吉林市昌邑区后,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一是对省委2015年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自查梳理,省委第二巡视组提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于2017年5月整改完毕;二是对省委第八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超时限问题,昌邑区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举一反三,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各级巡视、巡察提出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二)关于2016年巡视“回头看”吉林市昌邑区后,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省委2016年巡视“回头看”反馈的7个问题,进行自查和梳理,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为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选派农村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并为每个软弱涣散村选派一名党建指导员,强化党建工作指导;三是积极培树典型,建立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库,形成了《昌邑区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实干担当典型汇编》,积极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关于2017年对吉林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后,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切实压紧压实了区委主体责任,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进行再学习,做到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区委切实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本轮巡视整改工作中,成立了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问题及重大事项,确定整改方向,审议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区委切实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研究制定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倒排工期表》,按照时序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对各单位(部门)巡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和指导,以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本轮巡视共向昌邑区移交问题线索6件,截至目前,初核并结案6件,共立案2件8人,给予组织处理1人(提醒谈话)、党纪处分8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2-62765284;邮政信箱:吉林市中兴街105号510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132002;电子邮箱:cydy086@163.com。
中共吉林市昌邑区委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