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面)
——2019年12月26日在吉林市昌邑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孙剑锋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昌邑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区人大的有关决议要求,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指标,认真履行职责,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积极壮大财力,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三保”要求,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平稳有序开展,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
2019年区本级财政收入预计完成422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剔除政策性减收和一次性收入因素,按可比口径增长1.1%,完成了全年计划任务。其中:增值税收入105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同比下降35.1%;企业所得税收入5433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同比增长11.2%;个人所得税收入1250万元,完成预算的97.6%,同比下降55.1%;其他税种收入14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同比下降23.7%;非税预计收入108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下降9.7%。
2、财政支出
2019年,区本级财政支出预计完成1622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同比下降5.2%(其中,八项支出预计完成141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同比下降29.4%,主要是一般性支出压减;公共安全支出13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同比下降45%,主要是消防支出因机构改革转列应急管理支出科目;教育支出305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4%,同比增长7.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同比下降23%,主要是2019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部分支出由社保基金历年滚存结余列支;卫生健康支出196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同比增长28.7%,主要是2018年专项资金结转到2019年列支;节能环保支出1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同比下降64.1%,主要是部分节能环保项目已到收尾阶段,专项支出减少;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6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同比增长97.6%,主要是调入以前年度土地征收成本支持开发区建设;农林水事务支出7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同比下降64.1%,主要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粮食直补资金转列专项基金收支;交通运输支出2562万元,完成预算的91.5%,同比增长64.4%,主要是新增“四好农村路”、“畅返不畅”、“危桥改造”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同比下降26%,主要是棚户区改造支出转列城乡社区支出科目;债务付息支出2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2%,主要是部分债务已到期还本。
3、平衡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79240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收入422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88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17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982万元,调入资金14925万元;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预计完成179240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支出16222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8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0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91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9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1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29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9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1423万元。具体支出项目为:水库移民后期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32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827万元(含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61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11万元。
3、政府性基金平衡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7654万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39万元;省、市基金专项补助收入58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932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7654万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42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2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06万元。收支相抵,全区政府性基金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2019年预算执行和财政主要工作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狠抓财税收入征管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预计全年政策性减免全口径税费22567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政策减税13375万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5056万元;专项附加费减收2338万元;其他税收减税1798万元。为缩小国家“减降”政策对地方收入的影响,财税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保收入,抓好重点税源征管,大力清收欠税,将税收缺口压缩到最低限度;同时开展非税收入的挖潜工作,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整合国有资产,尽最大努力增加收入弥补税收缺口;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2400万元,努力增加收入。
(二)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办好民生实事
坚持把保障民生作为财税工作的重中之重,克服多种困难,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了各项支出。全年民生投入146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90%。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公益岗支出5660万元,退役军人、民政优抚、抚恤事业费4210 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各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补助资金13070万元;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补充教育经费3800万元,新建和改善学前、中、小学基础办学条件支出4295万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安排脱贫攻坚资金922万元,发放惠农补助9709万元;加大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支出力度。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725万元;保障社会稳定。拨付信访维稳资金1200万元;支持产业发展。拨付开发区改水改电、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过渡补助等项目资金8142万元;支持城乡社区建设。拨付棚户区改造资金4585万元,拨付农村危房、农厕改造、暖房子工程、农村公路维修维护等资金4800万元;保障增资性资金需求。发放绩效工资2500万元,退休调资650万元,新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700万元。
(三)强化精细管理,积极推进财政工作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内容更加细化。二是强化存量资金统筹。收回存量资金122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176万元,调入土地成本返还资金9276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历年结转资金4225万元。三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将区属国有企业委托给相关行管部门实施监管,进一步优化监管职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扶贫专项资金日常监管责任,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调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财政评审标准,提高了部门采购效率。共组织政府采购50次,招标控制价和结算评审完成了167个,节省财政支出3313万元。
(四)着力补齐短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全面落实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新增珲春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1亿元,截至11月末已全额拨付,切实发挥了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开展全口径债务统计,摸清债务底数,掌握债务结构,积极筹措资金,超额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确保债务风险早识别、早防范、早预警、早处置,目前全区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各位代表,面对2019年预算执行中各种不利因素,我们在困难中求发展,在常规中求突破,做到了重点支出的刚性保付,民生支出的持续保障,有效的破解了发展瓶颈。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保证财政收入稳中有进的经济基础和产业支撑还不够牢固,经济下行压力、政策性减税、重点税源企业减收等因素导致财政增收后劲不足,工资、社保和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大,收支矛盾突显,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0年预算草案
(一)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聚焦民生和发展两大核心,瞄准化解收支矛盾、防范财政风险两大主要任务,抓住“增收”和“节支”两个关键环节,在抓收入、保重点、防风险、促改革等方面出大力气,下硬功夫,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收入预期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既要充分考虑影响收入的因素,又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收入增长预期相衔接,兼顾体现成果,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资金筹集坚持拓宽渠道,多措并举。统筹使用各类预算资金,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资金供给。
——支出安排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突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硬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减少资金沉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2020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同时考虑各项政策性因素,我们对2020年预算收支草案编制如下:
1、财政收入
2020年,区本级财政收入计划完成38952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30452万元,非税收入计划完成8500万元。
2、财政支出
按照《预算法》及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科学编制区本级预算,2020年区本级财政收入预计为38952万元,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固定结算补助、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区本级财政收入预计达到9116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区本级支出安排9116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目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0万元;
国防支出2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764万元;
教育支出22841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9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20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977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64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291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71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581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8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841万元;
按照本级预算支出的1.1%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项目安排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65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41万元;资本性支出3646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21668万元;预备费1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200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00万元);根据收入情况,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000万元。
四、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收入稳中有进
一是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增强市场信心,稳定经济增长。二是狠抓财税收入征管,把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作为第一工作目标,以组织收入为工作中心,以均衡入库为重点,以提高收入质量为核心,咬定全年目标不动摇,积极应对、迎难而上。进一步加强税务、国库等部门的协作与联系,随时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及时协调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税收“颗粒归仓”。三是针对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强化预算执行,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压减的基础上再压减10%,三公经费再压减10%,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业。二是坚持把保障民生作为财税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办好各项民生实事,累计民生资金投入比重不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三是助推“三大”攻坚战,积极开展隐性债务风险排查工作,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继续推进扶贫工作,加大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力度,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位;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大力支持污染防治攻坚。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科学规范财政工作
一是根据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情况,科学界定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形成权责清晰、区域均衡、财力协调的财政关系;二是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面”的原则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纳入试点范围,建立“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机制,通过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切实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稳步推进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将手机银行等多种电子支付方式融入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实现 “以票控费,以票管收”的目标。
(四)发挥规范举债积极作用,努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继续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根据偿债能力情况适度争取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找准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平衡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积极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发行额度,减轻短期内政府偿债压力,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开展政府债务风险日常监督和定期报告,将债务清偿纳入预算管理。根据财力状况,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缓解偿债压力,同时开展隐形债务问责机制以及风险排查工作,严控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指导,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科学谋划、开拓进取、苦干实干,努力完成2020年的工作任务目标,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