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术服务单位:
吉林市昌邑区拟对昌邑区7座小(2)型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及降等论证服务,现发出询价公告。有关本次询价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市昌邑区5座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2座小(2)水库进行降等论证。
二、询价单位
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
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 项目概况
昌邑区7座小(2)型水库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水库名称 |
总库容 (万m³) |
最近一次除险加固时间 |
工程等别 |
坝长(m) |
坝高(m) |
服务类型 |
1 |
黑牛圈水库 |
22.6 |
2015.9 |
V |
223 |
6 |
大坝安全鉴定 |
2 |
李屯水库 |
25.25 |
2013.8 |
V |
256 |
9 |
大坝安全鉴定 |
3 |
柳树水库 |
21.79 |
2016.11 |
V |
323 |
6.1 |
大坝安全鉴定 |
4 |
前鸭河水库 |
68.86 |
2014.12 |
V |
371 |
8.29 |
大坝安全鉴定 |
5 |
瓦盆窑水库 |
63.59 |
2014.8 |
V |
432 |
8.3 |
大坝安全鉴定 |
6 |
小塘水库 |
10 |
2015.9 |
V |
199 |
5 |
降等论证 |
7 |
前娘庙水库 |
11.89 |
2013.11 |
V |
235 |
7.25 |
降等论证 |
(2)依据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四、报价要求
报价人的报价必须为包干价,不超过17.5万元,包括完成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费、设备购置或租赁费、交通费、工伤保险、利润、税金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报价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如各技术服务单位有意报价,请按要求将下列有关文件密封装袋(如需快递请按要求密封后再装入快递包装中)后于2022年7月10日17:00时前递交至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快递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昌邑区人民政府,联系人:孙广伟,电话:0432-62755060。报价文件应尽量简洁明晰,用A4纸张装订成册。
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水利水电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报价文件,则此项不需提供);
(五)报价承诺函(格式参见附件);
(六)费用计算明细表(格式自拟)。
七、注意事项
(一)报价人必须按照本询价函提供的格式提供;
(二)本项目所使用的货币形式:人民币;
(三)此询价函及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仅作为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参考,不作为报价人中标本项目的依据。
八、报价地点
采购方: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
联系人:孙广伟;电话:0432-6275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