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
吉林市昌邑区2025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咨询人为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现已落实。
施工内容:小塘水库溢洪道引渠右侧修复30m,万昌水库溢洪道单侧栏杆40m,靠山水库溢洪道控制段双侧栏杆30m,万昌水库、暖泉子水库增设坝顶太阳能双臂路灯。(详见附件2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12.632293万元;
最高限价:12.632293万元;
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两家子乡。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处理;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6.与咨询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咨询。
四、咨询报名
有意参与的报价人,在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lscy.gov.cn/gzdt/tzgg/)自行下载,符合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5月12日16时前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交至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当报价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咨询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联系方式
咨询人: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联系人:关新
联系电话:0432-62755209
附件:1.报价人须知
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
2025年5月6日
初审:郝佳 复审:黄月 终审:于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