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昌邑区委办公室、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21〕28号)及省河长办《关于做好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河办函〔2021〕34号)文件要求,现将吉林市昌邑区各级河长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吉林市昌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河湖保护管理工作。
初审:郝佳 复审:黄月 终审:于丽丽
按照中共昌邑区委办公室、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21〕28号)及省河长办《关于做好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河办函〔2021〕34号)文件要求,现将吉林市昌邑区各级河长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吉林市昌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河湖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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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昌邑区委办公室、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21〕28号)及省河长办《关于做好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河办函〔2021〕34号)文件要求,现将吉林市昌邑区各级河长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吉林市昌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河湖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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