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增收
1.积极扩大就业,开发城镇就业岗位1.5万个,城镇新增就业1.14万人。
2.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3万人(次)。
3.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培训,计划培训825人。
4.对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农民进城自主创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
5.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援助率100%。
6.对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100人以上。
(二)医疗服务
1.开展“2018-2019年度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完成1000颗7-9岁适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任务,封闭完好率达到85%以上。
2.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制度项目,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3.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4.区医院投入使用。
(三)扶贫济困
1.实现44户99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2.为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实施康复救助,办理免费住院达40人以上。
3.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扶贫标准。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4.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保障。
5.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遭遇困难的急难型、支出型救助对象按要求给予适当临时救助。
6.开展“情暖万家”“圆梦大学”等慈善救助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7.完成省级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47户。
(四)教育助学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行动”。完善制度建设,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成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阳光入学”和“阳光分班”“阳光分座”工作。
2.对新升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大专、中专学校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一次性助残奖学金。
3.开展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整治活动,规范幼儿园收费,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办班以及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收费的监管。
4.虹园学校实现招生。
5.落实全区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再保障政策,免除就读于全区小学、初中的低保困难家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相关学习费用。
6.免费为就读于全区小学、初中的低保家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午餐。
7.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城市每生2000元,农村每生为1500元的标准,资助全区普惠性幼儿园中的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
8.扶持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9.为林荫路小学,迎宾路小学,哈达小学配备冰雪运动器材,共计投入17万元。
10.为全区所属共计43所小学、初中配备视力检测筛查仪器。
(五)城乡建设
1.完成昌邑区土城子乡口钦泵站改造工程。
2.实施昌邑区2019年街巷修缮工程;继续完成老旧小区宜居综合改造工程。
3.实施老旧小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计划拆除违法建筑700处。
4.重点打造一条示范街和一个城市休闲广场。
5.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63.7公里。
6.完成2430户农村户用厕所改造。
7.解决各类棚户区未安置问题855户。
(六)文体生活
1.开展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和新时代“红色文艺骑兵”送文化等文化惠民活动。
2.新建2个农村文化小广场。
3.开展送演出、送辅导、送展览、送图书及文化扶贫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下社区10场次、村屯5场次。
4.开展全民上冰雪活动项目,浇灌5块冰场。
(七)生态环境
1.接待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纠纷及事故,案件处理率100%,满意率98%以上。
2.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50%。
3.建设3座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
4.加强辖区街路油烟排放整治工作,油烟排放合格率达到55%以上。
(八)平安建设
1.实行校车补贴政策,实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程”,完善公司化、乡镇公交车辆和乡镇个体接送学生车辆等运营模式。
2.推行区属城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实行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统一配送。
3.免费为全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桶装饮用水。
(九)惠民政策
1.按照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2.为6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为65周岁以上老人办理免费乘车卡。
3.按照每人每月1100元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4.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完成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30户,复核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500户次;继续推进我区居民无籍房问题。
6.为全区所属共计43所小学、初中配备视力检测筛查仪器。
(十)公共服务
1.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年计划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50件。
2.继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城乡覆盖面,稳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范围,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3.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区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挂牌。
4.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