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增收(7项)
1.积极扩大就业,开发城镇就业岗位9400个,城镇新增就业6900人。
2.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3万人(次)。
3.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培训,计划培训825人。
4.对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农民进城自主创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
5.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援助率100%。
6.建立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咨询和培训,全年不少于200人(次)。
7.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100人以上。
(二)医疗服务(4项)
8.开展“2019-2020年度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完成1000颗7-9岁适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任务,封闭完好率达到85%以上。
9.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制度项目,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10.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11.落实健康扶贫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保障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得到及时诊治。
(三)扶贫济困(6项)
12.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扶贫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13.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遭遇困难的急难型、支出型救助对象给予适当临时救助。
14.开展“情暖万家”“圆梦大学”等慈善救助活动,做好低保困难户,贫困户等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
15.巩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成果,建立防贫返贫机制。
16.为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实施服药救助500人。
17.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1户。
(四)教育助学(8项)
18.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行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阳光入学”和“阳光分班”“阳光分座”工作。
19.开展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整治活动,规范幼儿园收费,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办班以及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收费的监管。
20.落实全区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再保障政策,免除就读于全区小学、初中的低保困难家庭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相关学习费用。
21.免费为就读于全区小学、初中的低保家庭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午餐。
22.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资助全区普惠性幼儿园中的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资助标准为城市每生2000元,农村每生为1500元。
23.为吉林市第十五中及孤店子中心学校配备冰雪运动器材,共计投入约10万元。
24.实施2020年“雨露计划”。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25.对当年考入高中及以上学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按照不同学历给予一次性学费资助。对在校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按照不同学历给予学费资助。
(五)城乡建设(10项)
26.实施老旧小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计划拆除违法建筑700处。
27.重点打造昌邑万达城市休闲广场。2020年计划重点打造一个城市休闲广场,达到无流动商贩、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的管理标准。
28.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55.3公里。
29.完成两座危桥改建工程。
30.开展2019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黄花村6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1.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32.实施昌邑区区管街路(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对新邑街、江潭路、亚泰西胡同、亚泰胡同、江华街、幸福南路等6条街路进行集中治理,预计维修道路面积25895平方米。
33.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涉及13个老旧小区,77栋住宅楼。
34.力争完成各类棚户区未安置问题954户。
35.开展2020年吉林市昌邑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桦皮厂镇、左家镇建设工程)。
(六)文体生活(3项)
36.开展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和新时代“红色文艺骑兵”送文化等文化惠民活动。
37.开展送演出、送辅导、送展览、送图书及文化扶贫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下社区10场次、村屯5场次。
38.开展全民上冰雪活动项目,浇灌5块冰场。
(七)惠民政策(7项)
39.按照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40.按照每人每月1100元标准,发放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41.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2.落实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
43.为全区2300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44.按照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为1552名优抚对象发放优待抚恤金及生活补助费。
45.根据《吉林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实施意见》,为3104名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
(八)生态环境(3项)
46.加强辖区街路和小区内餐饮行业油烟排放整治工作,油烟排放合格率达到55%以上。对区属街路餐饮业油烟直排、露天烧烤等行为进行查处,督促餐饮业户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合格率达到55%以上。
47.接待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纠纷及事故,案件处理率100%,满意率98%以上。
48.完成3座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
(九)平安建设(3项)
49.实行校车补贴政策,实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程”,完善公司化接送学生车辆等运营模式。
50.推行区属城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实行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统一配送。
51.免费为全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桶装饮用水。
(十)公共服务(5项)
5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计划完成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
53.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覆盖率达100%,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54.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律援助保护行动,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55.推进乡(镇)街、开发区及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之家”试点建设。
56.为6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为65周岁以上老人办理免费乘车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