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创业方面(5项)
1.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城镇新增就业0.74万。
2. 对登记失业人员实行精细化管理,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3. 发挥公益岗位兜底安置作用,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
4. 多渠道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场,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2.2万人以上。
5. 完善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咨询和培训,全年不少于300人次。
(二)社会保障方面(8项)
6. 为我区60岁以上伤残军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特别补贴200元。
7. 为符合条件的享受抚恤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按标准减免供热费。
8. 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政策,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救助标准。
9. 开展“急难型”临时救助工作,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和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低保家庭或其他居民家庭和因疫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适当临时救助。
10. 城区养老机构新增护理型床位80张。
11. 免费为养老机构提供2次养老护理员岗位技能培训。
12. 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做到应援速援、优援、尽援,实现老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13. 为环卫工人和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四类群体为主的5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提供人身意外互助保障。
(三)困难群体救助方面(10项)
14. 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8户。
15. 对当年考入高中及以上学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按照不同学历给予一次性学费资助。对在校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按照不同学历给予学费资助。
16. 为100名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5类31项基本康复服务。
17. 为100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8. 针对当年考入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考生,开展“圆梦大学”慈善救助活动。
19. 开展“下基层,送温暖,情暖万家”活动,对3000户低保困难户、五保供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
20. 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1. 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农户实行动态管理、帮扶,应纳尽纳,应扶尽扶。避免体外循环,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22. 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
23. 对困难家庭肿瘤患者通过定点医院治疗、减免医疗费用方式应救尽救。
(四)教育惠民方面(4项)
24. 落实2所“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完善信息化硬件设施与软件资源建设。
25.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生确保“有学上,上好学”。
26. 突出发展育幼产业,新改扩建校带幼儿园两所,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50%和80%。
27. 实施“云育见”项目,开通远程互动课堂,全区共落实150节课。
(五)卫生健康方面(4项)
28. 对患有40余种肿瘤疾病的患者,按疾病类别实施减免费用。
29. 为城区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失独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0. 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卡(副卡)。
31. 免费为昌邑区150名35—64岁城镇低保、特困供养家庭有意愿的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
(六)生态环境方面(3项)
32. 完成大绥河漂洋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7296米。
33. 吉林市2021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小型水库雨水情和安全监测项目。
34. 5.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现农田增产增收,提质增效。
(七)交通出行方面(1项)
35. 改建涵洞4道,维修桥梁2座。
36. 抢通和维修水毁路段150米,改建水毁路段59米。
(八)文体服务方面(4项)
37. 举办送辅导、送春联、送图书进基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5场;流动图书车下基层50次;线上阅读推广50期。
38. 举办特色展览、非遗文化传承活动2场;送演出下基层2场,即农民文化节1场和市民文化节1场。
39. 为社区、城区行政村配建更新健身路径20处。
40. 举办“全民健身日”“全民上冰雪”等全民健身活动10场。
(九)城乡建设方面(7项)
41. 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卫生旱厕500户,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保障居民的健康。
42. 对住房困难家庭住房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计划年度内完成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2000户。
43. 新建3处区属街路口袋公园。
44. 绿化改造提升4条区属街路。
45. 实施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6. 开展2022年街巷整治工程。
47. 2022年计划拆除拟改造的20个老旧小区中违章建筑460处。
(十)公共安全服务方面(3项)
48.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解决全区3个乡镇11个行政村103个自然社2271户515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49. 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户,推荐放心消费滑雪场、生态旅游景点等示范典型3家以上。
50. 实施1家小作坊、4家小微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