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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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05 10:47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15  20179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329

    舒兰市吉舒镇长兴村几十公顷集体林地被村民毁坏后开荒,村里有人在山上集体林地内非法挖沙,破坏生态环境。

舒兰市

生态

    经查,舒兰市吉舒镇长兴村集体林地共计59公顷(885亩),其中51公顷(765亩)已经还林,7.8公顷(117亩)未还林由村民耕种,0.2公顷为砂坑。砂坑原为东、西两个砂坑,没有林业审批手续。西边砂坑为村民多年挖砂取土建房、修路形成的,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左右,因超过行政处罚期限,免予追究责任。东边砂坑为20177月长兴村书记张某某为修村路形成的,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左右,开采量为2103立方米。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舒兰市林业局于2017829日对侵占7.8公顷集体林地耕种农作物的农户立案查处,并与农户签订地块认定书,下达停耕通知书,9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已将上述地块纳入2018年清收还林任务,收回造林。林业局于824日对张某某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立案查处,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限3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国土局827日按非法采砂对张某某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按照法定程序固定证据,待证据固定后,将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党内警告1人。

*

2

2337

    吉林市昌邑区九站乡建设村周边有多家大型化工厂和制药厂,如北沙制药、九新化工厂、万华化工厂等,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上述工厂存在排放生产废水污染地下水的问题,村民接水后水上漂浮一层油质,其中万华化工厂的污染问题较为严重。二是该村周边的多家化工厂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前就已提前关停;举报人担心督察组工作结束后,污染问题出现反复,要求彻底整治。

经开区管委会

    2017827日,吉林市环保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新实业有限公司、吉林万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其中,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管网,2017712日吉林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吉林省九新实业有限公司电解阻聚剂车间无生产废水,阻聚剂车间产生的工艺冷却水排入经开区污水管网。2017615日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出据的最新监测数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吉林万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乙炔发生单元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压滤脱盐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冷却循环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进入经开区污水管网。上述3家企业未发现暗管、渗坑、渗井偷排问题,历史监察过程中未发现生产废水排入地下水问题。828日,吉林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吉林省九新实业有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数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
    
吉林万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一直正常生产;吉林省九新实业有限公司2017816日至828日因电解车间设备故障检修停产,阻聚剂车间正常生产;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2017620日至831日因年度检修停产,企业停产前向吉林市环保局报告了停产计划;吉林方顺化工有限公司因面临破产于2016年停产;吉林合润化工因准备转让于2015年停产;吉林普瑞特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因安全卫生距离不够被安监局从20171月要求停产;吉林乾力化工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鑫泰化工有限公司未建成。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

3

2340

    一是桦甸市金沙镇植林村金沙林场管辖林地内有人砍伐树木种植人参。二是20163月,金沙镇政府要求举报人在其承包的耕地内栽树;被举报人拒绝后,镇政府在举报人4垧耕地内喷洒“草灌林”农药(该农药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灭生农药),破坏耕地环境。

桦甸市

生态

    第一个问题:827日,桦甸市金沙镇政府、林业局成立联合调查组,经实地踏查、查阅金沙林场公益林入山巡护记录、走访当地村社干部及村民,查明金沙镇植林村金沙林场管辖区内不存在砍伐树木种植人参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201510月份开始,金沙镇政府按照省政府、省林业厅、桦甸市政府关于清收还林工作要求,对金沙镇内蚕食林地进行了清收还林工作。还林前对清收地块全部进行了公示,并向还林户进行了书面告知,没有在承包耕地内栽树的情况。对拒不还林的农户,多次入户讲明政策,在劝告无效的情况下,由金沙镇政府组织人员栽树,对复耕和可能复耕农作物的地块进行“草灌净”药物喷洒或人为铲除非法耕种农作物的方式,确保还林成果。所用药物为“草灌净”,并非举报内容所说的“草灌林”。“草灌净”学名甲嘧磺隆,并非国家列入禁限用的农药,对人、畜和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没有破坏耕地环境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

4

2344

    举报人曾于813日向督察组反映吉林铁路枢纽西环线建设对船营区富森食用菌种植场环境影响问题,船营区政府、大绥河镇政府接到信访转办件后虽有所回应,但现场只了解规划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情况,对种植场受到的污染影响和作物绝收损失等问题置若罔闻。举报人认为区政府解决问题态度消极、方法简单,区执法局下达的《责令排除妨碍回复原状决定书》不当,属于打击报复行为,目前问题依然未得到妥善解决。

船营区

大气

    经查,富森食用菌种植场在吉珲铁路枢纽西环线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因未达成补偿协议,现施工单位未进场施工,信访人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属实。关于反映的“认为区政府解决问题态度消极、方法简单”的问题,2017828日,船营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市铁建办、市长吉公司、大绥河镇政府、区征收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种植场所有人王某参加会议。会议形成由评估公司对种植场地上附属物、附着物进行评估,并由农业、环保等专业评估部门对该区域开工后(目前此处未开工),铁路工程专业对种植场的影响,最终按照评价结果确定补偿方案。反映人表示同意此决议。区执法局下达的《责令排除妨碍回复原状决定书》是根据船营区政府铁路西环线征收项目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履行的法律程序。责任主体为船营区大绥河镇政府,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为执法协助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依法协助履行法律程序,不属于打击报复行为。

不属实

*

5

2351

    龙潭区吉化乙烯厂自2007年以来,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致使居民养的鱼和种植的果树被污染,造成经济损失。举报人曾于2007年、2009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无果。

龙潭区

大气

    2017826日,吉林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厂界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达标。吉化公司定期监测乙烯厂厂界环境空气,并在榆树沟区域建设了大气地面自动监测站,24小时监控榆树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均达标。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

6

2353

    磐石市吉润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永盛路北侧建成一燃气加气站,该站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直至2017年上半年才补办了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举报人对该站如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提出质疑:一是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该站的建设用地大部分为林地,当地相关部门在无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是如何把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二是当地国土部门出具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是否是在该项目建设开工之前批复的,建成建成后补办是否合法合规;质疑三:当地环保部门补办审批手续是否合法。

磐石市

其他

    第一个问题:磐石市吉润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接受林业部门处罚并缴纳了植被恢复费后,按规定办理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个问题:该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情况下,于20164月擅自动工。磐石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进行了处罚。项目建设单位在接受处罚后办理了林地用地审批手续。
    
第三个问题:20149月,磐石市环保局对磐石吉润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LNGCNG合建站项目环评文件予以审批,并非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属实

    对磐石市吉润天然气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擅自动工建设问题,磐石市森林公安大队、国土资源局已分别于20153月、20165月进行了行政处罚。

*

7

2354

    蛟河市境内开山毁林采石的违法活动猖獗造成天岗镇、天南乡、天北乡、腰岭子、猴岭等地区的原始森林被大面积破坏。20175月,因石材厂污染水体环境问题曾被举报,市里要求所有采石厂停工三个月整顿,但这些石厂仍夜间加工生产。举报者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毁林采石活动。

蛟河市、丰满区


大气
噪声

    2013年以来,蛟河市天岗镇、庆铃镇(原天南乡)、天北镇(原天北乡)41家采石企业中,有13家存在违法侵占林地问题。目前,采石场均处于停产状态。
    
腰岭子区域有1家采石场,自20136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该采矿场采用垂直深度开采,不存原始森林大面积破坏问题。
    
猴岭区域有22家采石场,其中12家已停产多年,9家被关停,1家手续健全,正常生产。丰满区已对违规企业全部实施了停电停产。
    2017
5月,蛟河市已责令全部采石厂停产整改,个别企业存在夜间生产问题,8月初,蛟河市政府对采石厂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2013年以来,蛟河市对天岗镇、庆铃镇、天北镇13家采石厂非法侵占林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23起,已移交森林公安立案查处8起,目前,被侵占林地已恢复植被9.096公顷,蛟河市将按计划完成植被恢复任务。
    
吉林市丰满区对猴岭区域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问题责令整改60户次、立案处罚7户次、移交司法机关12件次。对违规企业加大整治力度,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2015年以来猴岭矿区已恢复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对尚未恢复部分将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分批进行治理。

已在第1批第6号、第6批第430号第6批第440号、第11批第1475号案件中问责。

*

8

2391

    蛟河市天岗镇永胜村老曹石材雕刻厂和大地石材厂生产期间排放粉尘和噪声严重扰民;生产废水直排工厂挖的坑中。举报人称曾向市环保局和天岗监察中队反映,上述部门均回复“爱哪告哪告去。”

蛟河市

大气
噪声

    经查,天岗镇永胜村老曹石材雕刻厂和大地石材厂生产期间确存在粉尘和噪声扰民,问题属实。两石材厂生产废水实际排入了沉淀池内进行循环利用。老曹石材雕刻厂于20168月停产,至今未生产;大地石材厂于201511月停产,至今未生产。2017827日,蛟河市环保局现场勘查,确认2个石材厂停产中,院内无废水坑。
    
蛟河市环保局和天岗环保监察中队在接待群众反映问题的过程中,未说过“爱哪告哪告去”。

属实

    针对粉尘、噪声扰民问题,已责令整改,待企业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复工生产。

已在第1批第6号案件中问责。

*

9

2395

    一是龙潭区遵义东路与锦州街交汇处,吉林市大宇化工有限公司每天夜间生产,排放臭硫气体,污染周边环境;二是该处附近松花江出现化工厂漂浮物。举报人称吉林市昌邑区九站化工园区内还有多家类似民营工厂。

龙潭区、经开区管委会

噪声       大气    

    第一个问题:吉林市大宇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吉林化工工业园区锦州街668号,主要从事1万吨/年脂肪酸生产。20091225日通过吉林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0623日通过吉林市环保局环保验收。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该企业自20174月停产至今,无任何气体排放,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按照企业技术工艺流程,企业正常生产须24小时连续生产,不存在白天停产、晚上生产的情况。另外,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含硫气体。                                              
    
第二个问题:信访举报提到的“昌邑区九站化工园区”即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1998年底经吉林省政府批准设立。吉林经开区未成立前,该区域隶属吉林市昌邑区,为昌邑区九站乡。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827日至30日,龙潭区环保局、龙潭区龙潭街道办事处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辖区内松花江段进行排查,未发现松花江龙潭段有任何化工厂漂浮物。另外,今年汛期,龙潭区企业包括大宇化工在内均未受灾,也未发生化工原料及产品被水冲走情况。828日,吉林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吉林经开区内无类似吉林市大宇化工有限公司的民营工厂。经开区除吉林化纤集团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自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标达后排入外环境,其它企业污水均经园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

不属实

*

10

2410

   吉林市龙潭区吉星化工厂将100余吨未经处理的有毒废料直接埋在厂区周边的2个地下深坑内,下雨时上返刺鼻性气体,污染周边空气;2015年,该企业从江苏省盐城某化工厂运进500余吨丙烯酸甲酯产品生产中的残渣(不可再利用废物)去向不明。

龙潭区

土壤 大气    

    201782713时,龙潭区环保局、公安龙潭分局、龙潭区承德街道工作人员以及化工专家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经查,吉星化工厂于20139月停产至今,从现场情况看,现场没有生产痕迹。在厂区及其厂界周边300米范围内,未发现该企业将有毒废料直接掩埋地下现象。201759日,高某某(企业法人姐夫,两人有经济纠纷)曾向龙潭区环保局举报,吉星化工厂将2015年购进的化工废料直接倒入厂区坑内,污染周边环境。接到举报后,龙潭区环保局监察人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但未发现掩埋具体位置。龙潭区环保局、公安龙潭分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17616日、74日与高某某取得联系,要求进行现场指认,但高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接配合。企业法人付立谦及其爱人均否认存在违法行为。
    
经核查,该企业于20141123日经江苏省环保厅批准,在江苏裕廊化工有限公司购买了300吨丙烯酸酯类废液原料,但因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未加工生产,原料桶贮存于工厂库房内,其中:丙烯酸酯类废液1420桶(160公斤/桶)、约300吨,釜底残渣186桶(160公斤/桶)约30吨,原料丁醇188桶(160公斤/桶)约30吨,总计380余吨,1794桶,未转移。从现场检查情况看,确有1794桶化工原料贮存于该工厂库房内,经专家认定,化工原料为丙烯酸酯类废液。经查,该企业于20175月经吉林市固体废物及放射源管理站批准,先后分2次将丙烯酸酯残渣共计46.54吨送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焚烧、固化填埋,不存在丙烯酸酯产品生产中废渣去向不明问题。

不属实

*

11

2412

    2016年冬季以来,舒兰市北正义采石有限公司在开采山石过程中倾倒废料覆盖天德乡农富村二社林地2.8公顷,掩埋40年树龄林木3000多株、灌丛杂树10000多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舒兰市

生态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自2016年冬季以来,舒兰市北正义采石有限公司在开采山石过程中倾倒废料覆盖天德乡农富村二社林地2.8公顷,掩埋40年树龄林木3000多株、灌丛杂树10000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2017
620日,舒兰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测量,2016年冬季以来,舒兰市北正义采石有限公司在开采山石过程中倾倒废料覆盖天德乡农富村二社集体林地,掩埋林木、灌丛杂树,情况属实,覆盖林地面积为1009平方米(1.5)

属实

    2017630日,舒兰市林业局已对该石场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企业停止非法侵占林地行为,限期1个月内恢复林地原貌,处罚10090元。企业已经停止了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王某某于201773日缴纳了罚款,但没有恢复林地原貌,如王某某不履行恢复林地原貌的行政处罚,林业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7
826日,舒兰市林业局比对2017年和2015年两期卫片,确定场地有少量林木。林业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覆压樟子松5棵,胸径8-14公分,立木材积0.0302立方米。829日舒兰市林业局对舒兰市北正义采石有限公司采矿废料掩埋树木问题开始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调查情况,舒兰市政府责成天德乡政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诫勉2人。

*

12

2425

    一是丰满区腰屯河两侧多家商户向河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腰屯河上游有多家企业直排生产废水入河,导致水体黑臭,有大量油污和漂浮物,水体环境污染严重。二是丰满区上海路维北小区路段和伊利花园北门路段有部分商户占道经营烧烤,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丰满区

油烟

    经查,丰满区腰屯河两侧多家商户向河内倾倒建筑垃圾不属实;倾倒生活垃圾属实;商户占道经营烧烤,经营烧烤产生油烟和噪声问题属实。
    
从腰屯一社小桥起对腰屯河进行沿线排查,发现河内确有建筑垃圾及少量杂物,确定为7.137.19两次洪灾冲毁的房屋、桥梁、河坝及少量居民和商户倾倒的生活垃圾造成。
    
自腰屯十队腰屯河起点至入江口,沿河两岸现场排查。沿河无任何企业,不存在企业排污问题。腰屯河流域上游仅腰屯村八社有一养牛场,为吉林市丰满区腰屯盛民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该企业具备环保手续,建有粪便处理池,直接成为有机肥料,进行了综合利用,没有直排生产废水入河。
    
群众反映商户占道经营烧烤问题属实。丰满区上海路维北小区实为昌邑区上海路维北小区(天津街-嫩江街)有露天排挡商家39户。丰满区伊利花园北门路段有部分商户8家。

属实

    2017828日,丰满街道和社区干部到现场,对河道边的垃圾进行逐一清理。同时,丰满街道成立河道卫生巡查领导小组,每天对河道进行巡查,印制禁止向河道内倒垃圾宣传单,设立警示牌,下发至河道周边居民和商户,严控私自倾倒垃圾行为。
    2017
325日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对腰屯河水体黑臭进行治理,《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一期(腰屯河)工程》的项目施工,治理工作预计20171231日结束。目前,河道被洪水损毁严重,与施工因素叠加,河水泥沙含量较大,腰屯河水体全线无黑臭、漂浮物,无油污。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于824日对该路段39家露天排挡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取缔,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江南中队将继续加大对该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做到发现及时,查处快速,监督有效。

*

13

2426

    龙潭区铁东东山吉林市大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山峻景三期扩建项目毁坏林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龙潭区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吉林市大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山峻景三期扩建项目使用林地,分别为吉林市2014年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48和吉林市2016年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该项目所使用的林地4.7093公顷于201696日已通过吉林市政府批复,经龙潭区林业畜牧局对该项目拟使用的申请,吉林省林业厅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龙潭区林业畜牧局依据吉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出具的林木采伐设计资料开具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该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
    2017
828日,龙潭区林业畜牧局对吉林市大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山峻景三期扩建项目所使用的吉林市2014年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48和吉林市2016年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进行了复测。经采用GPS现地实测,与审批面积4.7093公顷一致,不存在超面积问题。

不属实

*

14

2428

    20054月至20116月,舒兰市裕国村书记王某某伙同张某和马某某将该村7队国有在册地近40亩私自转包给个人开沙场,侵占村民基本农田。20141月举报人将相关反映材料递交给舒兰市国土局;2016年国土局确权土地南面沙坑11.62大亩、北面沙坑8.52大亩,共计20.14大亩,80%为人工林地。举报人称要求相关部门对上述问题严查严办。

舒兰市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转包侵占村民基本农田行为”不属实,“20141月曾举报”属实,“国土局确权砂场”不属实。
    
裕国村七社有两处砂场,一处位于裕国七社屯北侧,其中4187平方米是1988年前后村民为修路、建房采砂形成了砂坑,2001年以后已停止了采沙。目前由裕国七社村民王某某承包,利用水面进行了养鱼,余下1064平方米一般农田在养鸭子。另一处砂场位于第一处砂场北侧约700米,中间相隔耕地,裕国七社集体林地边缘的裸地一侧,19894月,裕国村七社马某某与镇林业站、裕国村七队签订了植树造林合同,合同约定对该地进行植树造林,承包期50年。采沙痕迹面积1085平方米,是自马某某承包以来部分农民建房、修路挖砂所致,不构成违法采砂行为,目前周围裸地已萌生树木和荒草。
    
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显示,2008年以前两处砂场为为荒草地,2008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两处沙场位置均不属于基本农田。针对2014年有上访人到舒兰市国土资源局,口头举报裕国村书记伙同他人私自将在册地转包给个人开砂场,侵占村民基本农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通知》原采沙行为和占用1064平方米一般农田搞养殖行为不具备立案处理条件,市国土局未进行立案处理。处理结果已告知信访人,信访人已息访。舒兰市国土资源局从未对两处沙场进行确权。

属实

    2017831日,市国土局对裕国村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15日内将王某某承包的1064平方米一般农田恢复原貌达到耕种条件;对马某某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所涉及采砂面积1085平方米的裸地由当事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植树造林。

*

15

2431

    松花湖上游蛟河境内的乌林河、柳树河上游沿河村庄将垃圾、生活污水、养殖粪污及牲畜尸体倾倒入河,在河边随处丢弃农药瓶,严重污染水体环境;牤牛河上游采石业生产废水直排入河,污染水体环境。

蛟河市


垃圾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松花湖上游蛟河境内的乌林河、柳树河上游沿河村庄将垃圾、生活污水、养殖粪污及牲畜尸体倾倒入河,在河边随处丢弃农药瓶,严重污染水体环境”属实;“牤牛河上游采石业生产废水直排入河,污染水体环境”不属实。
    
在乌林沟村和罗圈村河边确实存在2处生活垃圾;乌林河和柳树河沿河村庄采取自然降解及还田方式排放生活污水,未将污水排入到河中;乌林罗圈村有3头牛栓养在河床上,河岸边有一处牲畜粪便,降雨时有牛粪随雨入河;在乌林河和柳树河中未发现牲畜尸体倾倒入河现象;在乌林河乌林沟桥下游100米发现废弃农药瓶4个。
    
检查组经沿河入企调查、实地踏查,牤牛河河道未发现石粉沉淀物,没有乳白色迹象,经走访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当地居民,没有发现石材企业直排问题,并由环保监测部门选取牤牛河天岗园区段上、中、下三个河流断面取样检测,检测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三个断面分别达到国家三类水质标准;819日,选取牤牛河五家子、永胜村、巴虎屯等三个断面进行了取样检测,悬浮物检测结果分别达到国家三类水质标准。

属实

    目前,已对乌林沟村和罗圈村河边的2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乌林罗圈村拴在河床的3头牛现养殖户已将牛牵走并将牲畜粪便清除完毕;乌林河乌林沟桥下游100米发现的废弃农药瓶4个,已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将农药瓶清理完毕,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完善垃圾转运池,特别是加大沿河村屯垃圾转运池建设,并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将垃圾转运至蛟河市洁美垃圾场统一处理。同时,落实河长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沿河农户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增强环境保护自觉性。

调离岗位1人,行政警告2人。

*

16

2441

一是龙潭区江北的象园小区每天不定时(南风向时)可以闻到化工染料的味道,怀疑是遵义东路以北的多家化工厂传出来的;举报人要求查找污染源。二是滨江北路清源大桥至哈达大桥路段每天有大型车辆通行,噪声扰民;举报人建议此处禁止大型车辆通行。

龙潭区

大气     噪声

第一个问题:经查,吉林市吉化北方北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7月停产至今;吉林市大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4月停产至今;吉林市吉泰复混肥有限公司于20178月初停产至今;吉化集团吉林市天龙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171月停产至今;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无化工染料生产项目。
现场检查时风向为西南风,均未发现有化学染料味道。
吉化染料厂目前仅有一套苯酚丙酮装置运行,有组织废气排放源监测数据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第二个问题: 2017827日,龙潭交管大队工作人员到该路段踏查。经查,滨江北路清源大桥至哈龙大桥段在禁行时段确有大型车辆通过。

属实

第一个问题:进一步加强监察监测频次,如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发挥基层生态网格员作用,能够发现并及时上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要求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前,必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二个问题:龙潭区交管大队已向吉林市交管支队申请,在该路段设置禁止鸣笛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龙潭交管大队将强化对大货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排查,严厉打击大货禁行时段通行的违法行为。

 

17

2477

吉林市昌邑区上海路与四川路交汇处“天下粮仓”每日夜间运油车辆噪声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无果。

昌邑区

噪声

经调查,吉林市天下粮仓商贸有限公司运送食用油车辆平均每15天一次,于早6时前后或19时前后停靠在该公司门前路上,通过运油车辆自带的油泵进行输油作业,该过程产生噪声。在卸油过程中车辆停靠在道路上,不在该公司院内,对该类噪声,目前昌邑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无相关的排放标准及监测方法。
昌邑区环保局曾于2017512日接到区长办公室转办单,举报“天下粮仓粮店机器在送粮时产生的噪音大”。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在进行门斗装修,产生噪音,昌邑区环保局责令其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此外,该公司送粮时为人工装卸,无叉车、传送带等机械,不产生噪音。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明确要求该公司夜间不得进行噪声扰民作业,该公司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将产生扰民噪声的相关作业时间改为6:3021:30点之间。

 

18

2485

磐石市福安办事处馨达小区小啤酒住宅楼一楼,艾迪熊食品加工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厂的三台大功率空调机安装在一楼车库的上方,24小时不停运作噪声很大,夜间尤为严重。二是该厂的经营地点位于居民小区内,选址不当;举报人怀疑该厂并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磐石市

噪声 其他

(一)该企业共有空调排风机6台,冷藏间排风机2台,分三处安装在馨达花园一期车库顶,空调、排风机等设备距北侧居民住宅约5米、距南侧居民住宅约15米,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经现场监测,噪声为65.6分贝,超过了国家标准。
(二)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城市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烘烤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经公共烟道排放。选址符合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要求。
(三)经磐石市环境保护局检查,该企业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属实

磐石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磐环责改字〔2017132号)进行立案处罚。该企业接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立即停止了使用冷藏间制冷排风和空调排风设备。目前企业重新选址工作已开展,计划20189月完成新厂址建设并迁址,同时企业保证迁址前不再使用冷藏间制冷排风和空调排风设备。

 

19

2504

船营区北极路与西山香路交汇处帕萨蒂娜小区55栋门市“11号网点”油烟、噪声严重扰民。

船营区

油烟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该店营业时间为上午10点到夜间9点,已安装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设备,并出示《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现场未发现油烟污染问题,油烟扰民问题不属实。该店排风已安装封闭隔音设施,经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监测,昼间噪音点位监测数据为52.9分贝,未超出昼间噪声标准(昼间:60分贝,符合二类区标准),不存在噪声严重扰民问题。

属实

各职能部门将加强监管,为居民营建良好的居住环境。

 

20

2510

龙潭区龙兴村4社的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在该村上风向,2017824日一期填埋坑决堤,向外大量排放刺鼻气味;一期填埋坑内的危险废物品流淌到没有防渗膜的坑内。举报人要求当地政府将该中心搬迁,如不能搬迁将该村村民搬迁。

龙潭区

大气

经调查,“上风向问题”,不属实。《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评价结论:大砬子厂址选址合理、可行。大砬子厂址条件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中选址原则。厂址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下风向,环保防护区范围内居民实施集体搬迁后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最近居民村有距厂址EEN方向2.5公里处大砬子村和距厂址NNW方向3公里处民主村,均在本项目侧风向,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决堤”问题,属实。2017823日晚,一期填埋场发生污泥溢出事件,其生化污泥本身具有一定气味。经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无组织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防渗膜”问题,属实。污泥溢出进入沙土回填地,该区域约400平方米,有高出地面2米的挡土墙,污泥未进入外环境,未影响外环境。
举报人要求当地政府将该中心搬迁,如不能搬迁将该村村民搬迁问题,不在我局解决范围内。企业立项、审批、建设、运行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防护距离外的居民拆迁与企业无关。

属实

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启动了应急预案,将溢出物约200吨污泥转移至二期填埋场应急区域,该应急区域已完成工程验收;将溢出地回填沙土下挖1.5米左右,转移至一期填埋场内,将一期填埋场溢出地用砂石封堵,并用HDPE覆膜覆盖;污水打入水处理车间,处理后排入吉化污水厂。

 

21

2520

丰满区江南兴隆街金汇家园小区小九涮肚烧烤店在二楼缓台上安装排风机,噪声严重扰民;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空气。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噪声

小九涮肚烧烤店二楼缓台上的排风机存在噪声扰民现象,饭店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空气。

属实

给予了警告处罚,责令商家在十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22

2523

前几天,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蛟河市民主办事处鸿泰家居二期楼下的海燕烧烤店露天烧烤排放油烟污染小区环境”问题;该店824日停业1天,825日在没有整改的情况下恢复营业。

蛟河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7
8271030分,我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情况为:82519时左右,蛟河市海燕烧烤店有客人点了鸡骨架,经营者张健因店里面的炉子太小,烤不了,就到店外面用大炉子烤了两个鸡骨架,前后约20分钟的时间,店外露天烧烤产生了油烟。当日,我市城管局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蛟城限改字0007084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占道露天炭类烧烤行为。

属实

张健露天烧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市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烧烤工具,并要求当事人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以及油烟未达标排放前,不得重新开业。

 

23

2526

一是丰满区吉林大街水韵名城外围的部分饭店向居民区内排放油烟,异味严重扰民;二是该小区紧邻江南公园,近期该公园在打地下深水井,产生噪声严重扰民;三是该小区东南方向的“江南国电”定期发出类似于高压锅放气的声音扰民;五是江北龙潭区北华大学北校区附近,连续五、六年来每年总计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能闻到类似于咸鱼的臭味,举报人怀疑是吉化公司排放的。

丰满区

油烟 噪声 大气

问题一:“油烟,异味严重扰民”问题,属实。通过现场调查处理,涉事共有12家饭店,其中7家饭店有油烟净化设施,4家未营业,1家烧烤店存在油烟污染行为。
问题二:“打井噪声严重扰民”问题部分属实(江南公园在打地下深水井不属实;产生噪音扰民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江南公园在打深水井,实为吉林市园林处目前正在进行江南公园供热项目改建--土壤源热泵项目建设施工。施工期间确有噪音产生。
问题三:“类似于高压锅放气的声音扰民”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企业厂界西北侧未发现类似于高压锅放气的声音,产生高压锅放气声的主要装置:一是1号、2号机组安全排气口排气时产生的噪声;二是机组启机时产生的噪声。1号、2号机组安全排气口已安装消音设施。
问题四:“北华大学北校区附近类似于咸鱼的臭味”问题部分属实(能闻到类似于咸鱼的臭味,属实;举报人怀疑是吉化公司排放的不属实)。江北龙潭区北华大学北校区附近并无吉化公司分厂,距离该校区最近的为吉化西部基地,直线距离约2公里,分别为吉化动力二厂、吉化化肥厂、吉化电石厂。吉化动力二厂为吉化西部基地自备电厂,脱硫、脱硝及除尘手续齐全,环保手续齐全。吉化化肥厂、吉化电石厂各生产装置运行稳定,环保手续齐全。

属实

问题一: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已责令万鑫碳烤串工坊立即整改,规范至室内经营,现已整改完毕。
问题二:接到群众反映噪声扰民的问题后,吉林市园林处严格了施工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在保证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晚7时至次日7时严禁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问题三:“类似高压锅放气声”问题不属实。
问题四:经现场调取三家企业(吉化动力二厂、吉化化肥厂、吉化电石厂)在线监控数据及自行监测数据均达到国家标准。该区域位于龙潭区工业区附近,周边的企业较多,高架污染源也较多,污染物排放类型较为复杂。吉林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而影响到地面,在这种条件下,除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外还有居民燃煤产生的污染物、餐饮及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掺杂其中,造成局部区域内气味难闻,所以群众反映空气污染问题属实。

 

24

2530

丰满区吉林大街水韵名城西门江南公园北门一垃圾站,散发恶臭气味,污水横流,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要求迁移该垃圾站。

丰满区

垃圾

群众举报的垃圾站于201112月建成,位于水韵名城西侧,占地120平方米,负责周边1公里范围内小区及物业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日转运生活垃圾15吨。该中转站设有上、下水系统,每日对设备及地面冲刷2-3次,站点全天消杀3-4次,垃圾残夜每日必清掏。827日,经现场调查,该处垃圾中转站的移动式垃圾箱排污口下方有少量垃圾压缩时产生的残液。受夏季高温影响,中转站内略有垃圾腐败气味,与举报内容所提“散发恶臭气味,污水横流,污染周边环境”出入较大。

属实

一是在彻底清理中转站及周边卫生的基础上,增加每日清扫和消杀频次,有效降低气味对周边的影响。二是做好垃圾压缩过程中残液的收集清理工作,消除地面垃圾残液堆积。
对迁移问题,经请示吉林市主管部门,此中转站是该区域的必备公共设施,负责该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短期内无法迁移。

 

25

2532

20149月舒兰市住建局刘某某等三人在育才小区以盖公厕为名私建商业网点,导致小区内垃圾成堆,粪便遍地,臭味难闻,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舒兰市

垃圾 气味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017
827日经现场调查,育才小区原公厕处现在是一片空地,无建筑施工迹象,也不存在私建商业网点。空地内及周边没有生活垃圾,无遍地粪便,环境卫生整洁。为了方便附近小区居民投放垃圾,舒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在此处设置一个垃圾收纳箱,垃圾日产日清,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不属实

 

26

2540

昌邑区永平小区3号楼前6米处有一废品收购站(昌-34号)占用小区公用绿地,环境脏乱差,噪声和臭味严重扰民。

昌邑区

垃圾 噪声

经查,该收购站东侧有一块绿地,收购站与绿地之间由铁制封闭围栏隔离,绿地内干净整洁,未发现存放废品迹象;收购站收购物品过程中纸壳碎屑掉落,货物装车前临时堆放不整齐,环境脏乱。收购及装车过程中人员及货物造成声音,收购废品中部分废瓶及纸壳存在异味。

属实

目前该企业已自行停业整顿,将地面碎屑垃圾进行清理,对收购亭内彻底清扫。企业经营者承诺规范经营,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相关单位将跟踪管理,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27

2541

中国铁塔公司吉林公司自2016年至今在高新区万科城D8号地21号楼和万信中学附近建有10多个通讯信号发射塔,产生辐射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和学校学生健康。举报人曾多次向市信访办反映无果。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经调查,联通吉林分公司、移动吉林分公司、电信吉林分公司所建发射塔均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运营。联通吉林分公司、移动吉林分公司、电信吉林分公司所建发射塔辐射相关数据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根据《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监测报告》,和《长春奥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报告》,其现场监测数据均低于国家12V/m的标准,不会产生辐射污染,影响小区居民和学校学生健康。举报人曾向市信访办、“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反映此事,市信访办201612月、市环保局20176月将答复意见反馈举报人。

不属实

 

28

2543

丰满区白山乡三家子村4社一无名防水材料厂和一无名大型养猪场排放恶臭气味和粉尘,20多年来一直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污染周边村屯蔬菜作物。举报人曾多次向市、区两级政府反映无果。

丰满区

生态

问题一“无名防水材料厂粉尘”问题,不属实。
该企业2003年建立,2015年扩建,于20165月办理了现状环评,7月通过了验收。现因建材市场不景气停产。经现场检查没有生产迹象,厂区原料和燃煤都进行了覆盖,无粉尘产生。
问题二“无名大型养猪场排放恶臭气味”问题,属实。
养猪场自2014年育肥,20167月出栏,现场无养殖迹象,无排放行为。但该养殖场防渗储粪池内尚留存部分未处理的粪便,群众反映的恶臭气味是该养猪场储粪中剩余部分养殖废弃物所产生的猪粪味。
问题三“举报人曾多次向市、区两级政府反映无果。”问题,不属实。市、区两级政府接到此案件的举报前,从未接到上诉举报问题。

属实

关于“无名大型养猪场排放恶臭气味”问题,根据现场情况,丰满区小白山乡政府和丰满区农牧水利局、丰满区环保局要求场主立即处理。该场主已利用吸粪车将剩余废弃物清除,并用生石灰进行消杀了处理。现已整改完毕,猪粪味已消除。

 

29

2547

一是吉林市相关部门对露天市场和露天饭店管理不到位,导致这些场所附近环境脏乱差,垃圾成堆、臭气熏天,如朝阳街、南京街、向阳街、青岛街和北大街等处,其中最为严重的是珲春街。二是司法局住宅门市洗大排档将污水倒入排水沟,流入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营业期间油烟扰民。附近居民多次向当地街道、船营区区长公开电话和吉林市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未果。

船营区

垃圾 油烟

第一个问题:不属实。经查,青岛街(解放大路—桃源路)共40家餐饮业户,无室外经营行为;青岛街(北京路至解放中路)涉及排挡饭店3家,现场未发现大量垃圾。珲春街(光华路北)10户餐饮业户,无室外经营行为;光华路—解放大路段30户餐饮业户,17点之后珲春街夜市有出排档经营行为。南京街(光华路北)4户餐饮业户,2户偶有摆桌行为;南京街(光华路至松江中路)涉及排挡饭店为窑洞烤肉,现场未发现大量垃圾。朝阳街涉及排档饭店共有8家,6家门前有大排档。现场未发现垃圾成堆,臭气冲天现象。向阳街无露天市场,北大街辖区内无露天饭店和露天市场,昆明街正进行改造中。
第二个问题:“污水倒入排水沟”情况不属实,“油烟扰民问题”情况属实,“多次反映未果”情况不属实。执法局74日接市长公开电话“珲春街夜市撤市后卫生环境差”问题,已通知开办单位清理整改,加强水冲洗路面和垃圾清扫。83日接市长公开电话“珲春街大排档架子堆放在司法小区正门,影响出行”问题,市场管理中心已责成市场开办单位立即整改,规范放置,加强管理,保障居民顺利出行。818日接到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珲春街夜市大排档油烟直排”问题,已由市场管理中心执法人员对司法小区3号楼车库烧烤进行现场强制取缔。此处的问题不属船营区政府管理范围,不存在不作为问题。

属实

第一个问题:828日,执法局已对厚道海鲜、晓梅砂锅串店、碟鱼头豆串等商家占道摆桌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严格要求珲春街露天市场开办单位增加保洁人员,标配垃圾容器,垃圾“即产即清”。同日,对窑洞烤肉商家占道摆桌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杜家哥俩等6家占道摆桌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
第二个问题:采取分类管理加强监管,产油污排档铺设防污苫布,保证地面无油渍污染,市场内每两天一次的水冲洗保洁防尘。无污水直排松花江的情况。已于816日取缔了船营区珲春街夜市内产生油烟的8处露天燃气烧烤(连成二店等)和8处露天电类烧烤(烤牛排等)。

 

30

2549

一是丰满区渤海水云天小区周边的小吃店无排烟系统,油烟扰民;北华东校留学生夜间在小区内跳舞唱歌噪声扰民且乱扔垃圾;小区隔壁水果超市发电机噪声扰民。二是红旗街道南环路武警支队至恒达机械厂路段的地沟内频繁出现死猪及猪粪,污染周边环境。三是筑石德园34号楼距城际高铁仅30米,列车运行噪声严重扰民。四是龙潭区缸窑镇站前村五社于某某无养殖手续私自圈养鸡、鸭和猪等牲畜,粪污遍地,臭气熏天;于某某为扩大养殖空间私自砍伐周边树木,破坏生态环境。

丰满区、龙潭区

生态
噪声
油烟

问题一:1.群众反映的丰满区渤海水云天小区周边的小吃店油烟扰民,情况属实。经查,该两处商户油烟直排户外,无油烟净化设备。2.“北华东校留学生夜间在小区内跳舞唱歌噪声扰民且乱扔垃圾”情况属实。现场查验,发现部分留学生在小区内外放音乐唱歌跳舞,声音扰民。3.“小区隔壁水果超市发电机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经查,因附近高压线路变压器因雷电损坏,卖场临时租用一台发电机,共计使用36天。
问题二:2017827日、28日,经现场调查了解得知该路段为吉草高速基辅路段,由吉高集团负责管护。经巡查该路段没有发现群众反映的死猪及猪粪。
问题三: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78281733分至1833分,昌邑区环保局监测站在距离小区厂界50米位置,对筑石德园34号楼西侧吉珲铁路通过段的噪声排放情况采用声级计进行了连续监测1小时。监测数据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4类区昼间标准[70dBA]的要求。
问题四:经查,“于某某无养殖手续私自圈养鸡、鸭和猪等牲畜,粪污遍地,臭气熏天”情况属实。此外,该养殖户正在新建圈舍1栋,占地面积360平方米,但未投入使用。新建圈舍用地经与2007年森林资源档案及林相图比对,龙潭区林业部门将其确定为非林地,不存在私自砍伐周边树木问题。

属实

问题一:1.汉堡店承诺在92日前安装完毕。四川苕粉店承诺于96日前安装完毕。2.由出勤民警立刻对留学生予以警告制止,请学校对在外租房居住的留学生进行统一教育管理。对房屋出租户清理登记,告知房主在出租时要履行告知、监管义务。3.高压线路已修好,租用的发电机已返还,发电机嗓声扰民现象已不存在,该卖场违法事实已终止。
问题二:目前,该路段正在封闭维修,生活垃圾已由红旗街道清理完毕。丰满区已责成红旗街道加大六清工作力度,要求村民生活垃圾定点倾倒,及时规范处理。将该路段暂时列为环卫作业路段。
问题四:要求该养殖户立即停止使用原简易粪污储存池,彻底清理圈舍及周边粪污,对简易粪污储存池及养殖区域周边灭菌消毒,整改时限为201795日前;新建防渗储粪池和储尿池,设置防雨设施,整改时限为2017930日前。

 

31

2551

丰满区环山街1555号东升模具汽车配件公司私自在墙边搭建旱厕,粪便污水流入旁边的长春市亚奇物流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污染周边环境。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东升模具汽车配件公司的旱厕,污染周边环境。

属实

已责令对旱厕进行拆除。

 

32

2557

昌邑区青年路青华园小区南侧人行道上一大客车被改装成经营烧烤的摊点,油烟扰民。

昌邑区人民政府

油烟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经昌邑区执法大队和区交警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昌邑区青年路清华园小区南侧江华街人行道上存在一辆改装大客车经营烧烤现象。经核实,经营者未办理经营手续,在大客车内进行烤制加工,并在客车外摆放座椅供食客就餐。

属实

昌邑区城管执法大队已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烧烤行为。随后,昌邑区交警大队已将该车拖走,并上报吉林市交警支队,交由该车源头管理单位丰满大队依法给予报废处理。

 

33

2558

丰满区红大蓝湾9号楼东侧一垃圾站产生的臭味严重扰民。

高新区管委会

垃圾

红大蓝湾9号楼东侧的垃圾站飘散臭味扰民。

属实

每天三次以上冲水、撒白灰、消毒处理,解决臭味扰民的问题。

 

34

2573

高新区长江街77号、78号和79号楼沿街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噪声

高新区长江街77号、7879号楼的四家饭店经营大排档,油烟和噪声扰民。

属实

责令四家饭店晚22时前停止经营大排挡,并开启油烟净化设施才能正常营业。

 

35

2580

船营区临江西区14号楼、29号楼之间一市场内多家面食店加工时机械产生的噪声、商贩叫卖声严重扰民;市场环境脏乱差。

船营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涉及的面食店位于临江西区小区14号楼一侧,共有5家。调查发现,20174月,按照船营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该区域被整体列入2017年老旧小区宜居改造工程,工程于20176月开工。2017827日去现场调查时,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泰和市场路面已开始封闭改造,预计9月末封闭期结束。目前,市场已迁移,面食店已停业。829日再次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已不存在。

属实

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船营区临江街道办事处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加大5家面食店和市场摊贩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力度。

 

36

2589

2015年以前,丰满区旺起镇很多村民都在松花湖风景区滩涂地耕种,施用的化肥和农药排入松花湖,污染水源;2016年,政府明文规定禁止耕种滩涂地,但当地仍有禁不止。

丰满区

生态

本次反馈问题与279号反馈问题一致。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2015年以前,存在滩涂地耕种现象,村民使用化肥和农药现象较少,并没有发生污染松花湖现象。20163月,吉林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禁止在松花湖湖面违法耕种的通告》。本次反馈问题涉及违法主体为6个村,接到279号案件后,旺起镇对6个村进行整改处理,耕种面积已减少至约20公顷。

属实

一是旺起镇组织工作人员对沿湖村民进行入户走访,开展停止违法耕种宣传活动,提高沿湖村民的环保意识。二是加强对沿湖滩涂地的巡逻监测,防止耕种现象发生。三是联系三江保护局及区农水局,对剩余20公顷滩涂耕地进行整治,彻底清除滩涂地耕种现象。

 

37

2600

舒兰市白旗镇嘎呀河村七队村民自留地被五队村民冯某某承包后建加工厂,该厂生产期间机车和设备噪声严重扰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玉米、水稻的麸皮与灰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舒兰市

大气  噪声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舒兰市嘉硕饲料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是自留地。
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法进行监测,不能判定企业违法事实。据调查部分村民,距离居民住宅70米左右,且处于住户下风头,冬季生产期间在院子里能听到声音,在房间里基本听不到机车和设备噪声。
该公司生产线未全部建成,尚未投入使用,不存在有水稻的麸皮的问题。2017年春天,烘干玉米1万吨左右,经询问企业负责人,生产期间会产生残余的热气,其它麸皮等直接被筛入杂质仓中,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生产期间产生的废弃物。饲料生产加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属实

已责令属地政府加强监管,如若发现问题及时函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38

2635

吉林市石化公司大东炼油厂生产期间,排水车间内的新能源设备产生废气、散发异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称该厂为逃避相关部门检查,来人检查时该设备就停运,检查后就开启。

龙潭区

大气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隔油池、浮选池、均质池、活性污泥池、沉沙池、生活污水池、晒泥场等构筑物均已封闭。主要废气产生的设施为浮选池的废气,该废气引入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厂区内检查无异味。对吉化炼油厂污水预处理装置界区环境空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全部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1571-2015)的要求。该污水预处理运行记录完整,所有工序均正常运行,企业各工段向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是连续的,该污水处理厂运行是连续稳定的,没有逃避相关部门检查。

不属实

 

39

2655

舒兰市开原镇泉沿村山湾屯有8家养猪户(年出栏生猪约400500头)排污严重,致使周边猪粪遍地、臭气熏天、苍蝇乱飞,附近居民苦不堪言。

舒兰市

固废 大气

群众反映的8家养殖场(户)均位于开原镇泉沿村山弯屯五社屯内或屯边,分别为陈卫国养猪户、王贵香养猪户、姜再春养猪户、高龙养猪户、姜再贵养猪户、陈忠生养猪户、张洪臣养猪户及马云琴养猪场,年共计出栏生猪2470头,只有马云琴养猪场养殖备案手续和粪污处理设施齐全。除王贵香外,其余7户养猪场(户)院内均有污水和尿液排污沟,并分别径流到屯内前后两条排水沟内,陈忠生、姜再贵、高龙、张洪臣等4户养猪场(户)院内堆放有猪粪,屯内、屯边路上均无猪粪堆积,屯内气味较大。

属实

2017828日,开原镇人民政府责成陈忠生、姜再贵、高龙、张洪臣4户养殖户立即清理院内堆放的粪便,829日现场检查,4户养殖户已将猪粪清运到自家地内,同时责令7户没有防污设施的养殖户,立即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污水处理池和粪便处理池,在粪污处理设施未建设完成前,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粪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自家院内堆存。

 

40

2666

一是龙潭区商贸小区与吉化新居小区之间铁东后道,夜间大型运土运沙货车鸣笛声扰民且产生扬尘。二是小区附近道路两侧有多家饭店占道经营,排放油烟异味难闻,食客喧哗声严重扰民。

龙潭区

大气

第一个问题:2017827日,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龙潭交管大队、龙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调查核实,此路段夜间有少量大型运土运沙车辆通行,偶尔有鸣笛现象,车辆通过时道路产生扬尘。
第二个问题:经查,该处28家饭店确有占道经营排档,排档内设有炊具排放油烟。

属实

第一个问题:龙潭交管大队拟在大同路两端设置限时(晚6:00至早6:00)禁止车辆鸣笛和限速30公里/小时标识,预计91日前设置完成;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民警不定时进行巡逻。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消除扬尘污染。                                   第二个问题:2017827日,已对28家饭店进行整改,同时引导食客入厅用餐,消除扰民行为。截至828日,已取缔占道排档26户,炊具27个,剩余2户于831日前完成整改。                                

 

41

2696

桦甸市榆木桥子街里的一条河内堆满生活垃圾和各种农药瓶;河边有一厕所,雨季涨水时厕所粪污被冲入河,污染河水和村民地下饮用水。

桦甸市

   生态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河内堆满生活垃圾和农药瓶属实,涨水时厕所粪污冲入河属实,污染地下水不属实)。
一是河内堆满生活垃圾和农药瓶问题。经查,河道内存在生活垃圾,未发现农药瓶。询问附近农民,在施药季节,存在农药瓶扔入河道情况。
二是雨季涨水时厕所粪污冲入河的问题。经查,河道北侧有一厕所,因今年“7.20”水灾该河道防渗坝堤被冲毁,导致厕所粪污流入河中。
三是污染地下用水问题。社区饮用水来源为距离河道1.2公里的深水井,所处地势高于河道38米,并铺有地下管道,河水无法渗入,不存在污染村民地下用水的情况。

属实

一是组织将河段内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地埋式垃圾桶内,逐户宣传教育,监督群众定点倾倒垃圾;二是在厕所四周重新筑了坝堤,防止粪污冲入河内;三是对榆木街区用水终端农户和自来水深水井分别取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29项理化项目、4项微生物项目进行检测。截至830日,有12项指标完成,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剩余的项目检测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2

2699

舒兰市正阳小区1号楼和2号楼的主干道上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污染周边环境。

舒兰市

垃圾 污水

2017827日,市容局、住建局开展现场调查,舒兰市正阳小区1号楼和2号楼的主干道上无垃圾成堆和污水横流现象,不存在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不属实

 

43

2719

昌邑区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距周边居民小区仅78米,厂内堆放的粉煤灰扬尘和生产期间排放的黑烟严重扰民。

昌邑区

扬尘 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检查及实地测量,该单位厂区南侧为东方雅居小区(高层),距该厂界最近13米。西侧为金地花都小区(多层),距该厂界最近11米;该单位季节性停产,厂区内无粉煤灰堆放的情况。201410-20154月供热期间,该企业将粉煤灰(约2000吨)加湿后堆存在企业院内。201510月至今,未发现该企业在院内堆放粉煤灰的现象;经查阅历史在线监控数据及监督性监测数据,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不存在黑烟严重扰民的问题。

不属实

针对群众“厂内堆放的粉煤灰扬尘”的问题,对该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禁止将冬季产生的粉煤灰渣堆放在企业院内。制定有效治理方案,解决粉煤灰渣装车及运输时扬尘大的问题。目前企业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将于201791日开工,20171010日前完成整改(现企业停产),计划投入资金140万元。

 

44

2723

吉林市江城大桥车辆行驶产生噪声,严重影响桥两侧紫光申苑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举报人要求在桥上加装隔声屏。 

高新区管委会

噪声

827日,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市政建设管理处工程部部长田海龙带领工作人员会同市环保部门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和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市环保部门的检测结果显示,此处噪音为交通噪音超标,主要声源来自车辆上坡行驶时轮胎和发动机产生的噪音。据现场观察和分析,超标噪音主要来源于超速车辆的通行。

属实

经分析认为,加装隔声屏对减少噪音的作用有限,要彻底解决问题需从源头上入手。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已协调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江城大桥北段设置限速标志和车速监控设施,加强对该区域过往车辆的监控,从根源上避免车辆超速通行而产生的噪音超标问题。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立即启动限速标志和车速监控设施的安装,计划9月末安装完毕。

 

45

2725

丰满区衡东花园二期四号楼门市房前,一废旧物资回收亭物品随意堆放、散发臭味、蚊虫乱飞,影响该门市房正常经营。

丰满区

垃圾

群众反映的废旧物资回收亭位于恒山东路路北,吉林市轻型车厂正门斜对面,距离丰满区恒东花园二期四号楼门市房30余米。827日,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开展现场检查,该废品收购站主要以收购纸箱、饮料瓶等轻浮物品为主,在收购废品过程中有散落现象,饮料瓶中的残液受天气影响,有轻微异味产生。

属实

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即要求收购站业主进行整改,828日上午,经执法人员复查,该收购站已整改完毕,周边卫生环境良好。

 

46

2729

龙潭区泡子沿吉林金禹化工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用水稀释后掩埋在工厂院内,严重污染附近土壤和水体环境。

龙潭区

土壤 

201568月,金禹化工厂在试生产期间,产生大约80吨固体废物,其中的30吨存放在防渗物料池里,50吨被偷埋在公司院内。
2017
88日,龙潭区环保局已正式受理群众举报并立案调查。89日,龙潭区环保局执法监察人员深入企业现场调查,查明举报内容属实。

属实

810日,龙潭区环保局先后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清除并恢复原状,同时对企业处以5万元顶格罚款。816日,企业已将1.28吨固体废物送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并按规定建有固体废物出入库台账,转移实行联单制度。剩余将近80吨固体废物储存在防渗物料池中逐步处理。820日,企业已将场地平整完毕。821日,龙潭区环保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47

2733

昌邑区通潭路50号楼和昌邑区政府1号楼之间有20余台环卫垃圾车和洒水车,每天早3时运作时噪声严重扰民,垃圾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通潭路50号楼下水管道堵塞,粪污横流,污染周边环境;附近市场私搭乱建,环境脏乱差,噪声和气味严重扰民。

昌邑区

噪声 垃圾    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该处为昌邑区环卫处办公地点,院内车辆出车时间在早4点至630分之间,车辆启动时会产生噪音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虽然每天会对作业车辆进行冲洗并立即进入封闭车库,但仍会产生一定异味。
   
通潭路50号楼产权管理单位为吉林省建设银行,因其长期未对该楼进行维护,导致下水管线堵塞。
   
附近市场为新发街市场,市场内的彩钢房,均为市场为商贩业户统一建设,用于经营,不存在个人私搭乱建的问题。市场在日间经营时间内,个别角落存在一定的脏乱问题。投诉所称的噪声问题,体现在市场内存在个别商贩叫卖现象。在实地踏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豆制品加工商贩往两处下水井周围倾倒卤水,存在异味。

属实

    昌邑区住建局已要求环卫处合理调配车辆,减少车辆在院内怠速时间,严紧鸣笛。同时加大清洗力度,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
    
昌邑区住建局已对通潭路50号楼管线进行了清掏疏通,现已清掏完毕。管线正常运作后,与省建行沟通,由其继续对其维护管理。
    
通江街道已责令新发街市场办立行立改,加强保洁,做到垃圾立产立清,禁止在市场内倾倒任何易产生异味液体,同时已责令叫卖的商贩立即停止开喇叭扰民,目前已整改完毕。

 

48

2746

一是丰满区多伦多小区附近的滚水坝(用于抬高松花江水位,每年6月至10月运行期间产生噪声扰民;滚水坝操作间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二是该小区附近的滨江东路上有很多重型车辆,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扬尘扰民。

丰满区

噪声 扬尘 

第一个问题:群众反映的丰满区多伦多小区的滚水坝,(用于抬高松花江水位),每年6月至10月运行期间产生噪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滚水坝操作间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问题,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群众反映的该小区附近的滨江东路上有很多重型车辆,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扬尘扰民。情况属实。(原案件编号1916    

属实

第一个问题:市水利局制定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通过调节橡胶坝袋的充水量来调节壅水高度,降低水头,减小落差;二是调整钢闸门运行方案,改用远离居民区的12号闸门泄流;三是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水位调节。
第二个问题:一是丰满交通管理大队加强对夜间通行重型车辆的监管,防止超载车辆扰民及损害道路。二是区环卫部门加大此段路段的清洗和清扫力度,防止车辆扬尘扰民问题发生。

 

49

2750

船营区长春路38号楼一楼有12家无照洗车行,无下水道经常返水污染周边环境,洗车作业时噪声扰民,前来洗车的车辆排放尾气污染周边空气。

船营区

噪声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该12家洗车行洗车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下水,由于历史原因,这些业户均无环评手续。由于修路施工,道路半封闭,这些洗车业户均不在正常的经营状态,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无法确认。 待修路完成通车,企业正常营业后,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将对这些企业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监测,监测后将依据数据对其做出整改意见。   

不属实

吉林市工商局船营分局对12家洗车行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

 

50

2757

船营区西城首府小区西门的众源烧烤、王记小厨、有客面庄、恒源海鲜烧烤、诸葛烤鱼等饭店,营业期间噪声、油烟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船营区

噪声 油烟

    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2017
828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已经对当地5家饭店风机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监测,其中森源(众源)烧烤、恒顺海鲜烧烤、诸葛烤鱼,噪声超标。
    
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问题,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不属实。自201610月接管德胜西路,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从未接到过船营区西城首府小区西门的众源烧烤、王记小厨、有客面庄、恒源海鲜烧烤、诸葛烤鱼等饭店油烟扰民举报电话及相关部门转办的此案件。2017827日船营区政府、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北山街道办事处查阅今年来信访案件接访记录,均未查到此问题的举报信息。

属实

经查,5家饭店门前未发现露天烧烤炉具,但有占道经营排档行为,店内无油烟净化装置。
8
27日,对5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已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王记小厨因房租10月份到期,于829日暂停营业,其余四家商户承诺在83118时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017
0830日下《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232号、229号、226号) ,责令三家饭店即日起停止使用产生噪声设备,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监测噪声达标方可恢复使用。

 

51

2759

20176月,蛟河市天北镇曙光村村主任及村长以刘某生产化肥为由,在该村北山林地内挖掘面积约5亩土坑,用于倾倒从吉林市污泥处理厂运送来的污泥,每天倾倒量约4-6车,土坑未做任何防渗措施。随之后期污泥量增加,运输车辆并未将污泥倾倒进入土坑,而是将污泥直接顺山坡倾倒,流经林地后进入山下村民稻田,气味刺鼻,严重污染环境。当地政府副镇长兼该村村书记解释说污泥经过发酵后即成为化肥。针对上述情况,举报人提出异议,质疑一:该倾倒污泥行为是否经相关部门立项,是否有环保审批手续,污泥来源是炼油厂还是污泥厂;质疑二:是否有生物毒性和侵出毒性检测报告;质疑三:倾倒污泥是否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是否影响植被生长,造成的污染后果由谁来承担,由谁对倾倒的污泥进行清理;质疑四:为运输车辆修建山路,毁林开山是否经林业部门审批同意;质疑五:该项目为何要建在曙光村,是谁引进的项目;质疑六:有人说现在不能倾倒,911日以后才可以倾倒;为什么。

蛟河市

大气 其他

经查,群众举报所指刘某为刘伟刚,是蛟河市道昀肥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举报中所指吉林市污泥处理厂为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倾倒地点共两块,一块为林地,一块为耕地。

属实

已申请延期,延期至97日。

 

 

52

2761

丰满区千山路盈胜福人居小区C栋一楼的“牛羊小官”等多家饭店,排烟管道距小区燃气管线不足0.5米,存在安全隐患;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其中有个别饭店排放污水导致小区下水管路堵塞,粪污横流。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噪音

经燃气公司检测,6家饭店烟道不影响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
已对小区内外下水管线和楼道内地沟进行检查,未发现小区下水管路堵塞,粪污横流现象。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扰民。

属实

责令商家在十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22时。

 

53

2763

汪某在磐石市富太镇东长岗村贾某承包的水库上方距离不足10米处建设一养猪场,无污染防治设施,粪便直排贾某水库,导致贾某养殖的多种鱼类大量死亡。举报人分别于2013814日、2014814日、2015413日三次申请磐石市环境监测站对水质进行监测,其中两次监测结果显示多项水污染物超标。20141027日由该镇水利站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证明水质出现腐烂病。2015年由吉林市中正水利技术研究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鉴定水质污染成立。当地畜牧局、富太镇镇政府违规审批,举报人要求对受害者贾某予以经济赔偿。

磐石市

其他

(一)经核实,养殖场有储粪池和尿液储池,未发现养殖场有粪便直排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水库有鱼类死亡现象。经了解,2015410日,磐石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现场勘验发现该水库有鱼类死亡现象。
(二)经查阅磐石市环境监测站档案,2014年、2015年磐石市环境监测站对富太镇东长岗水库即贾某承包的水库地表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两项指标高于三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但渔业水质标准中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两项指标未做规定。
(三)经核实富太镇水利站未出具过水质检测报告证明水质出现腐烂病。
(四)吉林市中正水利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咨询评估专家组于2015629日到东长岗水库现场实施了现场勘察,2015716日提交委托方(贾某)《磐石市富太镇长岗村东长岗水库渔业污染损害赔偿案技术咨询评估报告》。咨询评估结论是“经技术分析和评定估算,东长岗水库养殖水域污染死鱼事故造成各项经济损失总额为360,806.00元”。
(五)该养猪场常年出栏量200头左右,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磐石市畜牧业管理局未给该养猪场办理过任何审批手续,且富太镇政府对该养殖未做出任何审批。

属实

 

 

54

2767

龙潭区汉阳南路东风小区水泥厂住宅楼下的多家饭店和烧烤店,营业期间油烟严重扰民。

龙潭区

油烟

龙潭区汉阳南路东风小区水泥厂住宅共有4栋居民楼,居民371户,1号楼和2号楼住宅楼下有门市网点,3号楼和4号楼无门市网点。共有餐饮商户17家,其中烧烤店3家,饭店14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油烟排放。

属实

2017827日,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和湘潭街道工作人员已对饭店业主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并对涉及油烟扰民的13家商户下达了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其它4家商户已倒闭。预计2017920日前整改完毕。

 

55

2768

龙潭区江密峰镇榆树沟村附近的吉化炼油厂生产期间产生噪声和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该厂硫化氢车间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导致周边村屯种植的农作物和养殖的鱼大面积死亡或减产,危害村民健康,造成经济损失。

龙潭区

噪声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查,该企业柴油加氢项目正常运行。调阅调度室记录,全厂装置均正常运行。市环境监测站自201716日至821日对吉化公司炼油厂厂界下风向进行了6次无组织排放情况的监测。同时调阅企业有组织排放源的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果,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的标准,硫化氢均未检出。201774日和821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不属实

 

56

2769

昌邑区欣昌街信和裕达小区一期1号楼和三期3号楼楼下的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夜间牌匾灯光影响小区居民休息;欣昌街早市经营商贩噪声严重扰民;移动公司未经该小区居民同意,擅自在三期3号楼楼顶建设移动信号发射塔,举报人担心辐射污染危害身体健康。

昌邑区

油烟 噪声 其他

第一个问题:属实。昌邑区欣昌街(解放东路-松江东路)两侧商家均不存在室外露天烧烤及现场加工行为。只有商家店内厨房产生油烟,分别通过专用烟道在楼顶向室外排放,上述商家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信和裕达小区三号楼门市共有10家餐饮业,其中2家饭店处于停业状态,3家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标准,5家饭店存在噪音排放超标问题;部分排档商家不能按照诚信管理责任制22前结束排档占道经营行为,因此产生吵闹声音。存在商家牌匾灯过亮问题。
第二个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早市无扩音器、机械设备加工等噪音问题,但存在个别的自产菜农叫卖产生的噪声。
第三个问题:不属实。经查,移动吉林分公司所建基站均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运营,基站监测数据均低于国家标准,不会产生辐射污染危害健康。

属实

第一个问题:昌邑区欣昌街经营排挡商家已全部取缔; 8户商家油烟净化设备已安装完毕; 2户商家已明确在83018时前安装完毕; 5户商家在9118时前安装完毕;已拆除2处商家刺眼光源;关于噪声超标问题,昌邑区环保局已分别送达了《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噪音超标排放行为。
第二个问题: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积极引导商户文明经营,严禁大声叫卖行为。

 

57

2775

船营区搜登站镇半拉山养猪场乱倒猪粪,臭味难闻,污染周边空气;无防渗防漏沉淀池,猪尿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船营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搜登站镇半拉山养猪场位于半拉山村九社,经营者王有,非规模化养殖。调查组于2017828日现场检查:1.养猪场无储粪池,将猪粪堆放在自家院内一角,养猪场距离周围最近一户居民约40米,中间相隔菜口线公路,有些许臭味。2.养猪场建有防雨防渗储尿池,不存在猪尿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属实

   现该养猪场已于2017830日开始新建30立方米储粪池,预计十天内完工。在整改建设期间,临时搭建简易储粪池,底部铺塑料布,防止粪便下渗。

 

58

2776

船营区搜登站镇长桥子村4队赵某某养猪场,将猪粪倒在该屯公路边,臭味难闻,污染周边空气;将猪粪猪尿倒入裴某承包的山林地,致使25棵三十年以上树木(共12立方米)死亡,破坏生态环境。

船营区

大气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经查,反映人所指养猪场为吉林市船营区泰硕养殖场,经营者为赵俊岭,有环评及审批手续(20119月审批),有储粪池和储尿池,没有发现储池外溢现象,设施使用正常。现场检查,发现在距离养殖场700米西侧公路旁有一自然沟发现有倾倒的粪便,公路旁及自然沟内有粪便,但无法确定是赵某某养猪场倾倒。裴某承包的山林地在自然沟旁,死亡25棵杨树是事实,但无法确定死亡原因。经对周边群众了解有人往林地里倾倒粪尿,无法确定倒粪者身份。

属实

船营区已加强对路边及河沟的监管:一是为防止此类行为事件的再次发生;二是由搜登站镇人民政府配合区林业畜牧局继续查实猪粪倒入裴某承包的山林地的行为者,并依法查处;三是目前已将公路旁及自然沟内粪便清理完毕。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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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05 10:47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15  20179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329

    舒兰市吉舒镇长兴村几十公顷集体林地被村民毁坏后开荒,村里有人在山上集体林地内非法挖沙,破坏生态环境。

舒兰市

生态

    经查,舒兰市吉舒镇长兴村集体林地共计59公顷(885亩),其中51公顷(765亩)已经还林,7.8公顷(117亩)未还林由村民耕种,0.2公顷为砂坑。砂坑原为东、西两个砂坑,没有林业审批手续。西边砂坑为村民多年挖砂取土建房、修路形成的,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左右,因超过行政处罚期限,免予追究责任。东边砂坑为20177月长兴村书记张某某为修村路形成的,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左右,开采量为2103立方米。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舒兰市林业局于2017829日对侵占7.8公顷集体林地耕种农作物的农户立案查处,并与农户签订地块认定书,下达停耕通知书,9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已将上述地块纳入2018年清收还林任务,收回造林。林业局于824日对张某某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立案查处,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限3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国土局827日按非法采砂对张某某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按照法定程序固定证据,待证据固定后,将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党内警告1人。

*

2

2337

    吉林市昌邑区九站乡建设村周边有多家大型化工厂和制药厂,如北沙制药、九新化工厂、万华化工厂等,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上述工厂存在排放生产废水污染地下水的问题,村民接水后水上漂浮一层油质,其中万华化工厂的污染问题较为严重。二是该村周边的多家化工厂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前就已提前关停;举报人担心督察组工作结束后,污染问题出现反复,要求彻底整治。

经开区管委会

    2017827日,吉林市环保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新实业有限公司、吉林万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其中,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管网,2017712日吉林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吉林省九新实业有限公司电解阻聚剂车间无生产废水,阻聚剂车间产生的工艺冷却水排入经开区污水管网。2017615日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出据的最新监测数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吉林万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乙炔发生单元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压滤脱盐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冷却循环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进入经开区污水管网。上述3家企业未发现暗管、渗坑、渗井偷排问题,历史监察过程中未发现生产废水排入地下水问题。828日,吉林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吉林省九新实业有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数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
    
吉林万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一直正常生产;吉林省九新实业有限公司2017816日至828日因电解车间设备故障检修停产,阻聚剂车间正常生产;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2017620日至831日因年度检修停产,企业停产前向吉林市环保局报告了停产计划;吉林方顺化工有限公司因面临破产于2016年停产;吉林合润化工因准备转让于2015年停产;吉林普瑞特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因安全卫生距离不够被安监局从20171月要求停产;吉林乾力化工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鑫泰化工有限公司未建成。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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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340

    一是桦甸市金沙镇植林村金沙林场管辖林地内有人砍伐树木种植人参。二是20163月,金沙镇政府要求举报人在其承包的耕地内栽树;被举报人拒绝后,镇政府在举报人4垧耕地内喷洒“草灌林”农药(该农药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灭生农药),破坏耕地环境。

桦甸市

生态

    第一个问题:827日,桦甸市金沙镇政府、林业局成立联合调查组,经实地踏查、查阅金沙林场公益林入山巡护记录、走访当地村社干部及村民,查明金沙镇植林村金沙林场管辖区内不存在砍伐树木种植人参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201510月份开始,金沙镇政府按照省政府、省林业厅、桦甸市政府关于清收还林工作要求,对金沙镇内蚕食林地进行了清收还林工作。还林前对清收地块全部进行了公示,并向还林户进行了书面告知,没有在承包耕地内栽树的情况。对拒不还林的农户,多次入户讲明政策,在劝告无效的情况下,由金沙镇政府组织人员栽树,对复耕和可能复耕农作物的地块进行“草灌净”药物喷洒或人为铲除非法耕种农作物的方式,确保还林成果。所用药物为“草灌净”,并非举报内容所说的“草灌林”。“草灌净”学名甲嘧磺隆,并非国家列入禁限用的农药,对人、畜和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没有破坏耕地环境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

4

2344

    举报人曾于813日向督察组反映吉林铁路枢纽西环线建设对船营区富森食用菌种植场环境影响问题,船营区政府、大绥河镇政府接到信访转办件后虽有所回应,但现场只了解规划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情况,对种植场受到的污染影响和作物绝收损失等问题置若罔闻。举报人认为区政府解决问题态度消极、方法简单,区执法局下达的《责令排除妨碍回复原状决定书》不当,属于打击报复行为,目前问题依然未得到妥善解决。

船营区

大气

    经查,富森食用菌种植场在吉珲铁路枢纽西环线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因未达成补偿协议,现施工单位未进场施工,信访人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属实。关于反映的“认为区政府解决问题态度消极、方法简单”的问题,2017828日,船营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市铁建办、市长吉公司、大绥河镇政府、区征收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种植场所有人王某参加会议。会议形成由评估公司对种植场地上附属物、附着物进行评估,并由农业、环保等专业评估部门对该区域开工后(目前此处未开工),铁路工程专业对种植场的影响,最终按照评价结果确定补偿方案。反映人表示同意此决议。区执法局下达的《责令排除妨碍回复原状决定书》是根据船营区政府铁路西环线征收项目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履行的法律程序。责任主体为船营区大绥河镇政府,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为执法协助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依法协助履行法律程序,不属于打击报复行为。

不属实

*

5

2351

    龙潭区吉化乙烯厂自2007年以来,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致使居民养的鱼和种植的果树被污染,造成经济损失。举报人曾于2007年、2009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无果。

龙潭区

大气

    2017826日,吉林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厂界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达标。吉化公司定期监测乙烯厂厂界环境空气,并在榆树沟区域建设了大气地面自动监测站,24小时监控榆树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均达标。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

6

2353

    磐石市吉润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永盛路北侧建成一燃气加气站,该站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直至2017年上半年才补办了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举报人对该站如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提出质疑:一是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该站的建设用地大部分为林地,当地相关部门在无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是如何把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二是当地国土部门出具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是否是在该项目建设开工之前批复的,建成建成后补办是否合法合规;质疑三:当地环保部门补办审批手续是否合法。

磐石市

其他

    第一个问题:磐石市吉润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接受林业部门处罚并缴纳了植被恢复费后,按规定办理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个问题:该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情况下,于20164月擅自动工。磐石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进行了处罚。项目建设单位在接受处罚后办理了林地用地审批手续。
    
第三个问题:20149月,磐石市环保局对磐石吉润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LNGCNG合建站项目环评文件予以审批,并非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属实

    对磐石市吉润天然气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擅自动工建设问题,磐石市森林公安大队、国土资源局已分别于20153月、20165月进行了行政处罚。

*

7

2354

    蛟河市境内开山毁林采石的违法活动猖獗造成天岗镇、天南乡、天北乡、腰岭子、猴岭等地区的原始森林被大面积破坏。20175月,因石材厂污染水体环境问题曾被举报,市里要求所有采石厂停工三个月整顿,但这些石厂仍夜间加工生产。举报者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毁林采石活动。

蛟河市、丰满区


大气
噪声

    2013年以来,蛟河市天岗镇、庆铃镇(原天南乡)、天北镇(原天北乡)41家采石企业中,有13家存在违法侵占林地问题。目前,采石场均处于停产状态。
    
腰岭子区域有1家采石场,自20136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该采矿场采用垂直深度开采,不存原始森林大面积破坏问题。
    
猴岭区域有22家采石场,其中12家已停产多年,9家被关停,1家手续健全,正常生产。丰满区已对违规企业全部实施了停电停产。
    2017
5月,蛟河市已责令全部采石厂停产整改,个别企业存在夜间生产问题,8月初,蛟河市政府对采石厂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2013年以来,蛟河市对天岗镇、庆铃镇、天北镇13家采石厂非法侵占林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23起,已移交森林公安立案查处8起,目前,被侵占林地已恢复植被9.096公顷,蛟河市将按计划完成植被恢复任务。
    
吉林市丰满区对猴岭区域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问题责令整改60户次、立案处罚7户次、移交司法机关12件次。对违规企业加大整治力度,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2015年以来猴岭矿区已恢复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对尚未恢复部分将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分批进行治理。

已在第1批第6号、第6批第430号第6批第440号、第11批第1475号案件中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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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391

    蛟河市天岗镇永胜村老曹石材雕刻厂和大地石材厂生产期间排放粉尘和噪声严重扰民;生产废水直排工厂挖的坑中。举报人称曾向市环保局和天岗监察中队反映,上述部门均回复“爱哪告哪告去。”

蛟河市

大气
噪声

    经查,天岗镇永胜村老曹石材雕刻厂和大地石材厂生产期间确存在粉尘和噪声扰民,问题属实。两石材厂生产废水实际排入了沉淀池内进行循环利用。老曹石材雕刻厂于20168月停产,至今未生产;大地石材厂于201511月停产,至今未生产。2017827日,蛟河市环保局现场勘查,确认2个石材厂停产中,院内无废水坑。
    
蛟河市环保局和天岗环保监察中队在接待群众反映问题的过程中,未说过“爱哪告哪告去”。

属实

    针对粉尘、噪声扰民问题,已责令整改,待企业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复工生产。

已在第1批第6号案件中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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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395

    一是龙潭区遵义东路与锦州街交汇处,吉林市大宇化工有限公司每天夜间生产,排放臭硫气体,污染周边环境;二是该处附近松花江出现化工厂漂浮物。举报人称吉林市昌邑区九站化工园区内还有多家类似民营工厂。

龙潭区、经开区管委会

噪声       大气    

    第一个问题:吉林市大宇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吉林化工工业园区锦州街668号,主要从事1万吨/年脂肪酸生产。20091225日通过吉林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0623日通过吉林市环保局环保验收。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该企业自20174月停产至今,无任何气体排放,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按照企业技术工艺流程,企业正常生产须24小时连续生产,不存在白天停产、晚上生产的情况。另外,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含硫气体。                                              
    
第二个问题:信访举报提到的“昌邑区九站化工园区”即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1998年底经吉林省政府批准设立。吉林经开区未成立前,该区域隶属吉林市昌邑区,为昌邑区九站乡。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827日至30日,龙潭区环保局、龙潭区龙潭街道办事处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辖区内松花江段进行排查,未发现松花江龙潭段有任何化工厂漂浮物。另外,今年汛期,龙潭区企业包括大宇化工在内均未受灾,也未发生化工原料及产品被水冲走情况。828日,吉林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吉林经开区内无类似吉林市大宇化工有限公司的民营工厂。经开区除吉林化纤集团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自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标达后排入外环境,其它企业污水均经园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

不属实

*

10

2410

   吉林市龙潭区吉星化工厂将100余吨未经处理的有毒废料直接埋在厂区周边的2个地下深坑内,下雨时上返刺鼻性气体,污染周边空气;2015年,该企业从江苏省盐城某化工厂运进500余吨丙烯酸甲酯产品生产中的残渣(不可再利用废物)去向不明。

龙潭区

土壤 大气    

    201782713时,龙潭区环保局、公安龙潭分局、龙潭区承德街道工作人员以及化工专家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经查,吉星化工厂于20139月停产至今,从现场情况看,现场没有生产痕迹。在厂区及其厂界周边300米范围内,未发现该企业将有毒废料直接掩埋地下现象。201759日,高某某(企业法人姐夫,两人有经济纠纷)曾向龙潭区环保局举报,吉星化工厂将2015年购进的化工废料直接倒入厂区坑内,污染周边环境。接到举报后,龙潭区环保局监察人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但未发现掩埋具体位置。龙潭区环保局、公安龙潭分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17616日、74日与高某某取得联系,要求进行现场指认,但高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接配合。企业法人付立谦及其爱人均否认存在违法行为。
    
经核查,该企业于20141123日经江苏省环保厅批准,在江苏裕廊化工有限公司购买了300吨丙烯酸酯类废液原料,但因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未加工生产,原料桶贮存于工厂库房内,其中:丙烯酸酯类废液1420桶(160公斤/桶)、约300吨,釜底残渣186桶(160公斤/桶)约30吨,原料丁醇188桶(160公斤/桶)约30吨,总计380余吨,1794桶,未转移。从现场检查情况看,确有1794桶化工原料贮存于该工厂库房内,经专家认定,化工原料为丙烯酸酯类废液。经查,该企业于20175月经吉林市固体废物及放射源管理站批准,先后分2次将丙烯酸酯残渣共计46.54吨送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焚烧、固化填埋,不存在丙烯酸酯产品生产中废渣去向不明问题。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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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412

    2016年冬季以来,舒兰市北正义采石有限公司在开采山石过程中倾倒废料覆盖天德乡农富村二社林地2.8公顷,掩埋40年树龄林木3000多株、灌丛杂树10000多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舒兰市

生态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自2016年冬季以来,舒兰市北正义采石有限公司在开采山石过程中倾倒废料覆盖天德乡农富村二社林地2.8公顷,掩埋40年树龄林木3000多株、灌丛杂树10000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2017
620日,舒兰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测量,2016年冬季以来,舒兰市北正义采石有限公司在开采山石过程中倾倒废料覆盖天德乡农富村二社集体林地,掩埋林木、灌丛杂树,情况属实,覆盖林地面积为1009平方米(1.5)

属实

    2017630日,舒兰市林业局已对该石场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企业停止非法侵占林地行为,限期1个月内恢复林地原貌,处罚10090元。企业已经停止了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王某某于201773日缴纳了罚款,但没有恢复林地原貌,如王某某不履行恢复林地原貌的行政处罚,林业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7
826日,舒兰市林业局比对2017年和2015年两期卫片,确定场地有少量林木。林业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覆压樟子松5棵,胸径8-14公分,立木材积0.0302立方米。829日舒兰市林业局对舒兰市北正义采石有限公司采矿废料掩埋树木问题开始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调查情况,舒兰市政府责成天德乡政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诫勉2人。

*

12

2425

    一是丰满区腰屯河两侧多家商户向河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腰屯河上游有多家企业直排生产废水入河,导致水体黑臭,有大量油污和漂浮物,水体环境污染严重。二是丰满区上海路维北小区路段和伊利花园北门路段有部分商户占道经营烧烤,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丰满区

油烟

    经查,丰满区腰屯河两侧多家商户向河内倾倒建筑垃圾不属实;倾倒生活垃圾属实;商户占道经营烧烤,经营烧烤产生油烟和噪声问题属实。
    
从腰屯一社小桥起对腰屯河进行沿线排查,发现河内确有建筑垃圾及少量杂物,确定为7.137.19两次洪灾冲毁的房屋、桥梁、河坝及少量居民和商户倾倒的生活垃圾造成。
    
自腰屯十队腰屯河起点至入江口,沿河两岸现场排查。沿河无任何企业,不存在企业排污问题。腰屯河流域上游仅腰屯村八社有一养牛场,为吉林市丰满区腰屯盛民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该企业具备环保手续,建有粪便处理池,直接成为有机肥料,进行了综合利用,没有直排生产废水入河。
    
群众反映商户占道经营烧烤问题属实。丰满区上海路维北小区实为昌邑区上海路维北小区(天津街-嫩江街)有露天排挡商家39户。丰满区伊利花园北门路段有部分商户8家。

属实

    2017828日,丰满街道和社区干部到现场,对河道边的垃圾进行逐一清理。同时,丰满街道成立河道卫生巡查领导小组,每天对河道进行巡查,印制禁止向河道内倒垃圾宣传单,设立警示牌,下发至河道周边居民和商户,严控私自倾倒垃圾行为。
    2017
325日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对腰屯河水体黑臭进行治理,《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一期(腰屯河)工程》的项目施工,治理工作预计20171231日结束。目前,河道被洪水损毁严重,与施工因素叠加,河水泥沙含量较大,腰屯河水体全线无黑臭、漂浮物,无油污。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于824日对该路段39家露天排挡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取缔,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江南中队将继续加大对该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做到发现及时,查处快速,监督有效。

*

13

2426

    龙潭区铁东东山吉林市大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山峻景三期扩建项目毁坏林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龙潭区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吉林市大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山峻景三期扩建项目使用林地,分别为吉林市2014年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48和吉林市2016年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该项目所使用的林地4.7093公顷于201696日已通过吉林市政府批复,经龙潭区林业畜牧局对该项目拟使用的申请,吉林省林业厅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龙潭区林业畜牧局依据吉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出具的林木采伐设计资料开具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该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
    2017
828日,龙潭区林业畜牧局对吉林市大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山峻景三期扩建项目所使用的吉林市2014年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48和吉林市2016年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进行了复测。经采用GPS现地实测,与审批面积4.7093公顷一致,不存在超面积问题。

不属实

*

14

2428

    20054月至20116月,舒兰市裕国村书记王某某伙同张某和马某某将该村7队国有在册地近40亩私自转包给个人开沙场,侵占村民基本农田。20141月举报人将相关反映材料递交给舒兰市国土局;2016年国土局确权土地南面沙坑11.62大亩、北面沙坑8.52大亩,共计20.14大亩,80%为人工林地。举报人称要求相关部门对上述问题严查严办。

舒兰市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转包侵占村民基本农田行为”不属实,“20141月曾举报”属实,“国土局确权砂场”不属实。
    
裕国村七社有两处砂场,一处位于裕国七社屯北侧,其中4187平方米是1988年前后村民为修路、建房采砂形成了砂坑,2001年以后已停止了采沙。目前由裕国七社村民王某某承包,利用水面进行了养鱼,余下1064平方米一般农田在养鸭子。另一处砂场位于第一处砂场北侧约700米,中间相隔耕地,裕国七社集体林地边缘的裸地一侧,19894月,裕国村七社马某某与镇林业站、裕国村七队签订了植树造林合同,合同约定对该地进行植树造林,承包期50年。采沙痕迹面积1085平方米,是自马某某承包以来部分农民建房、修路挖砂所致,不构成违法采砂行为,目前周围裸地已萌生树木和荒草。
    
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显示,2008年以前两处砂场为为荒草地,2008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两处沙场位置均不属于基本农田。针对2014年有上访人到舒兰市国土资源局,口头举报裕国村书记伙同他人私自将在册地转包给个人开砂场,侵占村民基本农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通知》原采沙行为和占用1064平方米一般农田搞养殖行为不具备立案处理条件,市国土局未进行立案处理。处理结果已告知信访人,信访人已息访。舒兰市国土资源局从未对两处沙场进行确权。

属实

    2017831日,市国土局对裕国村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15日内将王某某承包的1064平方米一般农田恢复原貌达到耕种条件;对马某某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所涉及采砂面积1085平方米的裸地由当事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植树造林。

*

15

2431

    松花湖上游蛟河境内的乌林河、柳树河上游沿河村庄将垃圾、生活污水、养殖粪污及牲畜尸体倾倒入河,在河边随处丢弃农药瓶,严重污染水体环境;牤牛河上游采石业生产废水直排入河,污染水体环境。

蛟河市


垃圾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松花湖上游蛟河境内的乌林河、柳树河上游沿河村庄将垃圾、生活污水、养殖粪污及牲畜尸体倾倒入河,在河边随处丢弃农药瓶,严重污染水体环境”属实;“牤牛河上游采石业生产废水直排入河,污染水体环境”不属实。
    
在乌林沟村和罗圈村河边确实存在2处生活垃圾;乌林河和柳树河沿河村庄采取自然降解及还田方式排放生活污水,未将污水排入到河中;乌林罗圈村有3头牛栓养在河床上,河岸边有一处牲畜粪便,降雨时有牛粪随雨入河;在乌林河和柳树河中未发现牲畜尸体倾倒入河现象;在乌林河乌林沟桥下游100米发现废弃农药瓶4个。
    
检查组经沿河入企调查、实地踏查,牤牛河河道未发现石粉沉淀物,没有乳白色迹象,经走访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当地居民,没有发现石材企业直排问题,并由环保监测部门选取牤牛河天岗园区段上、中、下三个河流断面取样检测,检测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三个断面分别达到国家三类水质标准;819日,选取牤牛河五家子、永胜村、巴虎屯等三个断面进行了取样检测,悬浮物检测结果分别达到国家三类水质标准。

属实

    目前,已对乌林沟村和罗圈村河边的2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乌林罗圈村拴在河床的3头牛现养殖户已将牛牵走并将牲畜粪便清除完毕;乌林河乌林沟桥下游100米发现的废弃农药瓶4个,已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将农药瓶清理完毕,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完善垃圾转运池,特别是加大沿河村屯垃圾转运池建设,并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将垃圾转运至蛟河市洁美垃圾场统一处理。同时,落实河长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沿河农户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增强环境保护自觉性。

调离岗位1人,行政警告2人。

*

16

2441

一是龙潭区江北的象园小区每天不定时(南风向时)可以闻到化工染料的味道,怀疑是遵义东路以北的多家化工厂传出来的;举报人要求查找污染源。二是滨江北路清源大桥至哈达大桥路段每天有大型车辆通行,噪声扰民;举报人建议此处禁止大型车辆通行。

龙潭区

大气     噪声

第一个问题:经查,吉林市吉化北方北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7月停产至今;吉林市大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4月停产至今;吉林市吉泰复混肥有限公司于20178月初停产至今;吉化集团吉林市天龙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171月停产至今;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无化工染料生产项目。
现场检查时风向为西南风,均未发现有化学染料味道。
吉化染料厂目前仅有一套苯酚丙酮装置运行,有组织废气排放源监测数据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第二个问题: 2017827日,龙潭交管大队工作人员到该路段踏查。经查,滨江北路清源大桥至哈龙大桥段在禁行时段确有大型车辆通过。

属实

第一个问题:进一步加强监察监测频次,如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发挥基层生态网格员作用,能够发现并及时上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要求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前,必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二个问题:龙潭区交管大队已向吉林市交管支队申请,在该路段设置禁止鸣笛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龙潭交管大队将强化对大货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排查,严厉打击大货禁行时段通行的违法行为。

 

17

2477

吉林市昌邑区上海路与四川路交汇处“天下粮仓”每日夜间运油车辆噪声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无果。

昌邑区

噪声

经调查,吉林市天下粮仓商贸有限公司运送食用油车辆平均每15天一次,于早6时前后或19时前后停靠在该公司门前路上,通过运油车辆自带的油泵进行输油作业,该过程产生噪声。在卸油过程中车辆停靠在道路上,不在该公司院内,对该类噪声,目前昌邑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无相关的排放标准及监测方法。
昌邑区环保局曾于2017512日接到区长办公室转办单,举报“天下粮仓粮店机器在送粮时产生的噪音大”。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在进行门斗装修,产生噪音,昌邑区环保局责令其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此外,该公司送粮时为人工装卸,无叉车、传送带等机械,不产生噪音。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明确要求该公司夜间不得进行噪声扰民作业,该公司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将产生扰民噪声的相关作业时间改为6:3021:30点之间。

 

18

2485

磐石市福安办事处馨达小区小啤酒住宅楼一楼,艾迪熊食品加工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厂的三台大功率空调机安装在一楼车库的上方,24小时不停运作噪声很大,夜间尤为严重。二是该厂的经营地点位于居民小区内,选址不当;举报人怀疑该厂并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磐石市

噪声 其他

(一)该企业共有空调排风机6台,冷藏间排风机2台,分三处安装在馨达花园一期车库顶,空调、排风机等设备距北侧居民住宅约5米、距南侧居民住宅约15米,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经现场监测,噪声为65.6分贝,超过了国家标准。
(二)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城市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烘烤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经公共烟道排放。选址符合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要求。
(三)经磐石市环境保护局检查,该企业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属实

磐石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磐环责改字〔2017132号)进行立案处罚。该企业接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立即停止了使用冷藏间制冷排风和空调排风设备。目前企业重新选址工作已开展,计划20189月完成新厂址建设并迁址,同时企业保证迁址前不再使用冷藏间制冷排风和空调排风设备。

 

19

2504

船营区北极路与西山香路交汇处帕萨蒂娜小区55栋门市“11号网点”油烟、噪声严重扰民。

船营区

油烟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该店营业时间为上午10点到夜间9点,已安装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设备,并出示《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现场未发现油烟污染问题,油烟扰民问题不属实。该店排风已安装封闭隔音设施,经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监测,昼间噪音点位监测数据为52.9分贝,未超出昼间噪声标准(昼间:60分贝,符合二类区标准),不存在噪声严重扰民问题。

属实

各职能部门将加强监管,为居民营建良好的居住环境。

 

20

2510

龙潭区龙兴村4社的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在该村上风向,2017824日一期填埋坑决堤,向外大量排放刺鼻气味;一期填埋坑内的危险废物品流淌到没有防渗膜的坑内。举报人要求当地政府将该中心搬迁,如不能搬迁将该村村民搬迁。

龙潭区

大气

经调查,“上风向问题”,不属实。《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评价结论:大砬子厂址选址合理、可行。大砬子厂址条件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中选址原则。厂址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下风向,环保防护区范围内居民实施集体搬迁后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最近居民村有距厂址EEN方向2.5公里处大砬子村和距厂址NNW方向3公里处民主村,均在本项目侧风向,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决堤”问题,属实。2017823日晚,一期填埋场发生污泥溢出事件,其生化污泥本身具有一定气味。经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无组织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防渗膜”问题,属实。污泥溢出进入沙土回填地,该区域约400平方米,有高出地面2米的挡土墙,污泥未进入外环境,未影响外环境。
举报人要求当地政府将该中心搬迁,如不能搬迁将该村村民搬迁问题,不在我局解决范围内。企业立项、审批、建设、运行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防护距离外的居民拆迁与企业无关。

属实

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启动了应急预案,将溢出物约200吨污泥转移至二期填埋场应急区域,该应急区域已完成工程验收;将溢出地回填沙土下挖1.5米左右,转移至一期填埋场内,将一期填埋场溢出地用砂石封堵,并用HDPE覆膜覆盖;污水打入水处理车间,处理后排入吉化污水厂。

 

21

2520

丰满区江南兴隆街金汇家园小区小九涮肚烧烤店在二楼缓台上安装排风机,噪声严重扰民;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空气。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噪声

小九涮肚烧烤店二楼缓台上的排风机存在噪声扰民现象,饭店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空气。

属实

给予了警告处罚,责令商家在十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22

2523

前几天,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蛟河市民主办事处鸿泰家居二期楼下的海燕烧烤店露天烧烤排放油烟污染小区环境”问题;该店824日停业1天,825日在没有整改的情况下恢复营业。

蛟河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7
8271030分,我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情况为:82519时左右,蛟河市海燕烧烤店有客人点了鸡骨架,经营者张健因店里面的炉子太小,烤不了,就到店外面用大炉子烤了两个鸡骨架,前后约20分钟的时间,店外露天烧烤产生了油烟。当日,我市城管局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蛟城限改字0007084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占道露天炭类烧烤行为。

属实

张健露天烧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市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烧烤工具,并要求当事人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以及油烟未达标排放前,不得重新开业。

 

23

2526

一是丰满区吉林大街水韵名城外围的部分饭店向居民区内排放油烟,异味严重扰民;二是该小区紧邻江南公园,近期该公园在打地下深水井,产生噪声严重扰民;三是该小区东南方向的“江南国电”定期发出类似于高压锅放气的声音扰民;五是江北龙潭区北华大学北校区附近,连续五、六年来每年总计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能闻到类似于咸鱼的臭味,举报人怀疑是吉化公司排放的。

丰满区

油烟 噪声 大气

问题一:“油烟,异味严重扰民”问题,属实。通过现场调查处理,涉事共有12家饭店,其中7家饭店有油烟净化设施,4家未营业,1家烧烤店存在油烟污染行为。
问题二:“打井噪声严重扰民”问题部分属实(江南公园在打地下深水井不属实;产生噪音扰民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江南公园在打深水井,实为吉林市园林处目前正在进行江南公园供热项目改建--土壤源热泵项目建设施工。施工期间确有噪音产生。
问题三:“类似于高压锅放气的声音扰民”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企业厂界西北侧未发现类似于高压锅放气的声音,产生高压锅放气声的主要装置:一是1号、2号机组安全排气口排气时产生的噪声;二是机组启机时产生的噪声。1号、2号机组安全排气口已安装消音设施。
问题四:“北华大学北校区附近类似于咸鱼的臭味”问题部分属实(能闻到类似于咸鱼的臭味,属实;举报人怀疑是吉化公司排放的不属实)。江北龙潭区北华大学北校区附近并无吉化公司分厂,距离该校区最近的为吉化西部基地,直线距离约2公里,分别为吉化动力二厂、吉化化肥厂、吉化电石厂。吉化动力二厂为吉化西部基地自备电厂,脱硫、脱硝及除尘手续齐全,环保手续齐全。吉化化肥厂、吉化电石厂各生产装置运行稳定,环保手续齐全。

属实

问题一: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已责令万鑫碳烤串工坊立即整改,规范至室内经营,现已整改完毕。
问题二:接到群众反映噪声扰民的问题后,吉林市园林处严格了施工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在保证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晚7时至次日7时严禁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问题三:“类似高压锅放气声”问题不属实。
问题四:经现场调取三家企业(吉化动力二厂、吉化化肥厂、吉化电石厂)在线监控数据及自行监测数据均达到国家标准。该区域位于龙潭区工业区附近,周边的企业较多,高架污染源也较多,污染物排放类型较为复杂。吉林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而影响到地面,在这种条件下,除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外还有居民燃煤产生的污染物、餐饮及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掺杂其中,造成局部区域内气味难闻,所以群众反映空气污染问题属实。

 

24

2530

丰满区吉林大街水韵名城西门江南公园北门一垃圾站,散发恶臭气味,污水横流,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要求迁移该垃圾站。

丰满区

垃圾

群众举报的垃圾站于201112月建成,位于水韵名城西侧,占地120平方米,负责周边1公里范围内小区及物业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日转运生活垃圾15吨。该中转站设有上、下水系统,每日对设备及地面冲刷2-3次,站点全天消杀3-4次,垃圾残夜每日必清掏。827日,经现场调查,该处垃圾中转站的移动式垃圾箱排污口下方有少量垃圾压缩时产生的残液。受夏季高温影响,中转站内略有垃圾腐败气味,与举报内容所提“散发恶臭气味,污水横流,污染周边环境”出入较大。

属实

一是在彻底清理中转站及周边卫生的基础上,增加每日清扫和消杀频次,有效降低气味对周边的影响。二是做好垃圾压缩过程中残液的收集清理工作,消除地面垃圾残液堆积。
对迁移问题,经请示吉林市主管部门,此中转站是该区域的必备公共设施,负责该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短期内无法迁移。

 

25

2532

20149月舒兰市住建局刘某某等三人在育才小区以盖公厕为名私建商业网点,导致小区内垃圾成堆,粪便遍地,臭味难闻,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舒兰市

垃圾 气味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017
827日经现场调查,育才小区原公厕处现在是一片空地,无建筑施工迹象,也不存在私建商业网点。空地内及周边没有生活垃圾,无遍地粪便,环境卫生整洁。为了方便附近小区居民投放垃圾,舒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在此处设置一个垃圾收纳箱,垃圾日产日清,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不属实

 

26

2540

昌邑区永平小区3号楼前6米处有一废品收购站(昌-34号)占用小区公用绿地,环境脏乱差,噪声和臭味严重扰民。

昌邑区

垃圾 噪声

经查,该收购站东侧有一块绿地,收购站与绿地之间由铁制封闭围栏隔离,绿地内干净整洁,未发现存放废品迹象;收购站收购物品过程中纸壳碎屑掉落,货物装车前临时堆放不整齐,环境脏乱。收购及装车过程中人员及货物造成声音,收购废品中部分废瓶及纸壳存在异味。

属实

目前该企业已自行停业整顿,将地面碎屑垃圾进行清理,对收购亭内彻底清扫。企业经营者承诺规范经营,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相关单位将跟踪管理,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27

2541

中国铁塔公司吉林公司自2016年至今在高新区万科城D8号地21号楼和万信中学附近建有10多个通讯信号发射塔,产生辐射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和学校学生健康。举报人曾多次向市信访办反映无果。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经调查,联通吉林分公司、移动吉林分公司、电信吉林分公司所建发射塔均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运营。联通吉林分公司、移动吉林分公司、电信吉林分公司所建发射塔辐射相关数据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根据《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监测报告》,和《长春奥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报告》,其现场监测数据均低于国家12V/m的标准,不会产生辐射污染,影响小区居民和学校学生健康。举报人曾向市信访办、“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反映此事,市信访办201612月、市环保局20176月将答复意见反馈举报人。

不属实

 

28

2543

丰满区白山乡三家子村4社一无名防水材料厂和一无名大型养猪场排放恶臭气味和粉尘,20多年来一直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污染周边村屯蔬菜作物。举报人曾多次向市、区两级政府反映无果。

丰满区

生态

问题一“无名防水材料厂粉尘”问题,不属实。
该企业2003年建立,2015年扩建,于20165月办理了现状环评,7月通过了验收。现因建材市场不景气停产。经现场检查没有生产迹象,厂区原料和燃煤都进行了覆盖,无粉尘产生。
问题二“无名大型养猪场排放恶臭气味”问题,属实。
养猪场自2014年育肥,20167月出栏,现场无养殖迹象,无排放行为。但该养殖场防渗储粪池内尚留存部分未处理的粪便,群众反映的恶臭气味是该养猪场储粪中剩余部分养殖废弃物所产生的猪粪味。
问题三“举报人曾多次向市、区两级政府反映无果。”问题,不属实。市、区两级政府接到此案件的举报前,从未接到上诉举报问题。

属实

关于“无名大型养猪场排放恶臭气味”问题,根据现场情况,丰满区小白山乡政府和丰满区农牧水利局、丰满区环保局要求场主立即处理。该场主已利用吸粪车将剩余废弃物清除,并用生石灰进行消杀了处理。现已整改完毕,猪粪味已消除。

 

29

2547

一是吉林市相关部门对露天市场和露天饭店管理不到位,导致这些场所附近环境脏乱差,垃圾成堆、臭气熏天,如朝阳街、南京街、向阳街、青岛街和北大街等处,其中最为严重的是珲春街。二是司法局住宅门市洗大排档将污水倒入排水沟,流入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营业期间油烟扰民。附近居民多次向当地街道、船营区区长公开电话和吉林市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未果。

船营区

垃圾 油烟

第一个问题:不属实。经查,青岛街(解放大路—桃源路)共40家餐饮业户,无室外经营行为;青岛街(北京路至解放中路)涉及排挡饭店3家,现场未发现大量垃圾。珲春街(光华路北)10户餐饮业户,无室外经营行为;光华路—解放大路段30户餐饮业户,17点之后珲春街夜市有出排档经营行为。南京街(光华路北)4户餐饮业户,2户偶有摆桌行为;南京街(光华路至松江中路)涉及排挡饭店为窑洞烤肉,现场未发现大量垃圾。朝阳街涉及排档饭店共有8家,6家门前有大排档。现场未发现垃圾成堆,臭气冲天现象。向阳街无露天市场,北大街辖区内无露天饭店和露天市场,昆明街正进行改造中。
第二个问题:“污水倒入排水沟”情况不属实,“油烟扰民问题”情况属实,“多次反映未果”情况不属实。执法局74日接市长公开电话“珲春街夜市撤市后卫生环境差”问题,已通知开办单位清理整改,加强水冲洗路面和垃圾清扫。83日接市长公开电话“珲春街大排档架子堆放在司法小区正门,影响出行”问题,市场管理中心已责成市场开办单位立即整改,规范放置,加强管理,保障居民顺利出行。818日接到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珲春街夜市大排档油烟直排”问题,已由市场管理中心执法人员对司法小区3号楼车库烧烤进行现场强制取缔。此处的问题不属船营区政府管理范围,不存在不作为问题。

属实

第一个问题:828日,执法局已对厚道海鲜、晓梅砂锅串店、碟鱼头豆串等商家占道摆桌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严格要求珲春街露天市场开办单位增加保洁人员,标配垃圾容器,垃圾“即产即清”。同日,对窑洞烤肉商家占道摆桌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杜家哥俩等6家占道摆桌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
第二个问题:采取分类管理加强监管,产油污排档铺设防污苫布,保证地面无油渍污染,市场内每两天一次的水冲洗保洁防尘。无污水直排松花江的情况。已于816日取缔了船营区珲春街夜市内产生油烟的8处露天燃气烧烤(连成二店等)和8处露天电类烧烤(烤牛排等)。

 

30

2549

一是丰满区渤海水云天小区周边的小吃店无排烟系统,油烟扰民;北华东校留学生夜间在小区内跳舞唱歌噪声扰民且乱扔垃圾;小区隔壁水果超市发电机噪声扰民。二是红旗街道南环路武警支队至恒达机械厂路段的地沟内频繁出现死猪及猪粪,污染周边环境。三是筑石德园34号楼距城际高铁仅30米,列车运行噪声严重扰民。四是龙潭区缸窑镇站前村五社于某某无养殖手续私自圈养鸡、鸭和猪等牲畜,粪污遍地,臭气熏天;于某某为扩大养殖空间私自砍伐周边树木,破坏生态环境。

丰满区、龙潭区

生态
噪声
油烟

问题一:1.群众反映的丰满区渤海水云天小区周边的小吃店油烟扰民,情况属实。经查,该两处商户油烟直排户外,无油烟净化设备。2.“北华东校留学生夜间在小区内跳舞唱歌噪声扰民且乱扔垃圾”情况属实。现场查验,发现部分留学生在小区内外放音乐唱歌跳舞,声音扰民。3.“小区隔壁水果超市发电机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经查,因附近高压线路变压器因雷电损坏,卖场临时租用一台发电机,共计使用36天。
问题二:2017827日、28日,经现场调查了解得知该路段为吉草高速基辅路段,由吉高集团负责管护。经巡查该路段没有发现群众反映的死猪及猪粪。
问题三: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78281733分至1833分,昌邑区环保局监测站在距离小区厂界50米位置,对筑石德园34号楼西侧吉珲铁路通过段的噪声排放情况采用声级计进行了连续监测1小时。监测数据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4类区昼间标准[70dBA]的要求。
问题四:经查,“于某某无养殖手续私自圈养鸡、鸭和猪等牲畜,粪污遍地,臭气熏天”情况属实。此外,该养殖户正在新建圈舍1栋,占地面积360平方米,但未投入使用。新建圈舍用地经与2007年森林资源档案及林相图比对,龙潭区林业部门将其确定为非林地,不存在私自砍伐周边树木问题。

属实

问题一:1.汉堡店承诺在92日前安装完毕。四川苕粉店承诺于96日前安装完毕。2.由出勤民警立刻对留学生予以警告制止,请学校对在外租房居住的留学生进行统一教育管理。对房屋出租户清理登记,告知房主在出租时要履行告知、监管义务。3.高压线路已修好,租用的发电机已返还,发电机嗓声扰民现象已不存在,该卖场违法事实已终止。
问题二:目前,该路段正在封闭维修,生活垃圾已由红旗街道清理完毕。丰满区已责成红旗街道加大六清工作力度,要求村民生活垃圾定点倾倒,及时规范处理。将该路段暂时列为环卫作业路段。
问题四:要求该养殖户立即停止使用原简易粪污储存池,彻底清理圈舍及周边粪污,对简易粪污储存池及养殖区域周边灭菌消毒,整改时限为201795日前;新建防渗储粪池和储尿池,设置防雨设施,整改时限为2017930日前。

 

31

2551

丰满区环山街1555号东升模具汽车配件公司私自在墙边搭建旱厕,粪便污水流入旁边的长春市亚奇物流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污染周边环境。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东升模具汽车配件公司的旱厕,污染周边环境。

属实

已责令对旱厕进行拆除。

 

32

2557

昌邑区青年路青华园小区南侧人行道上一大客车被改装成经营烧烤的摊点,油烟扰民。

昌邑区人民政府

油烟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经昌邑区执法大队和区交警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昌邑区青年路清华园小区南侧江华街人行道上存在一辆改装大客车经营烧烤现象。经核实,经营者未办理经营手续,在大客车内进行烤制加工,并在客车外摆放座椅供食客就餐。

属实

昌邑区城管执法大队已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烧烤行为。随后,昌邑区交警大队已将该车拖走,并上报吉林市交警支队,交由该车源头管理单位丰满大队依法给予报废处理。

 

33

2558

丰满区红大蓝湾9号楼东侧一垃圾站产生的臭味严重扰民。

高新区管委会

垃圾

红大蓝湾9号楼东侧的垃圾站飘散臭味扰民。

属实

每天三次以上冲水、撒白灰、消毒处理,解决臭味扰民的问题。

 

34

2573

高新区长江街77号、78号和79号楼沿街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噪声

高新区长江街77号、7879号楼的四家饭店经营大排档,油烟和噪声扰民。

属实

责令四家饭店晚22时前停止经营大排挡,并开启油烟净化设施才能正常营业。

 

35

2580

船营区临江西区14号楼、29号楼之间一市场内多家面食店加工时机械产生的噪声、商贩叫卖声严重扰民;市场环境脏乱差。

船营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涉及的面食店位于临江西区小区14号楼一侧,共有5家。调查发现,20174月,按照船营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该区域被整体列入2017年老旧小区宜居改造工程,工程于20176月开工。2017827日去现场调查时,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泰和市场路面已开始封闭改造,预计9月末封闭期结束。目前,市场已迁移,面食店已停业。829日再次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已不存在。

属实

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船营区临江街道办事处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加大5家面食店和市场摊贩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力度。

 

36

2589

2015年以前,丰满区旺起镇很多村民都在松花湖风景区滩涂地耕种,施用的化肥和农药排入松花湖,污染水源;2016年,政府明文规定禁止耕种滩涂地,但当地仍有禁不止。

丰满区

生态

本次反馈问题与279号反馈问题一致。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2015年以前,存在滩涂地耕种现象,村民使用化肥和农药现象较少,并没有发生污染松花湖现象。20163月,吉林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禁止在松花湖湖面违法耕种的通告》。本次反馈问题涉及违法主体为6个村,接到279号案件后,旺起镇对6个村进行整改处理,耕种面积已减少至约20公顷。

属实

一是旺起镇组织工作人员对沿湖村民进行入户走访,开展停止违法耕种宣传活动,提高沿湖村民的环保意识。二是加强对沿湖滩涂地的巡逻监测,防止耕种现象发生。三是联系三江保护局及区农水局,对剩余20公顷滩涂耕地进行整治,彻底清除滩涂地耕种现象。

 

37

2600

舒兰市白旗镇嘎呀河村七队村民自留地被五队村民冯某某承包后建加工厂,该厂生产期间机车和设备噪声严重扰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玉米、水稻的麸皮与灰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舒兰市

大气  噪声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舒兰市嘉硕饲料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是自留地。
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法进行监测,不能判定企业违法事实。据调查部分村民,距离居民住宅70米左右,且处于住户下风头,冬季生产期间在院子里能听到声音,在房间里基本听不到机车和设备噪声。
该公司生产线未全部建成,尚未投入使用,不存在有水稻的麸皮的问题。2017年春天,烘干玉米1万吨左右,经询问企业负责人,生产期间会产生残余的热气,其它麸皮等直接被筛入杂质仓中,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生产期间产生的废弃物。饲料生产加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属实

已责令属地政府加强监管,如若发现问题及时函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38

2635

吉林市石化公司大东炼油厂生产期间,排水车间内的新能源设备产生废气、散发异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称该厂为逃避相关部门检查,来人检查时该设备就停运,检查后就开启。

龙潭区

大气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隔油池、浮选池、均质池、活性污泥池、沉沙池、生活污水池、晒泥场等构筑物均已封闭。主要废气产生的设施为浮选池的废气,该废气引入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厂区内检查无异味。对吉化炼油厂污水预处理装置界区环境空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全部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1571-2015)的要求。该污水预处理运行记录完整,所有工序均正常运行,企业各工段向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是连续的,该污水处理厂运行是连续稳定的,没有逃避相关部门检查。

不属实

 

39

2655

舒兰市开原镇泉沿村山湾屯有8家养猪户(年出栏生猪约400500头)排污严重,致使周边猪粪遍地、臭气熏天、苍蝇乱飞,附近居民苦不堪言。

舒兰市

固废 大气

群众反映的8家养殖场(户)均位于开原镇泉沿村山弯屯五社屯内或屯边,分别为陈卫国养猪户、王贵香养猪户、姜再春养猪户、高龙养猪户、姜再贵养猪户、陈忠生养猪户、张洪臣养猪户及马云琴养猪场,年共计出栏生猪2470头,只有马云琴养猪场养殖备案手续和粪污处理设施齐全。除王贵香外,其余7户养猪场(户)院内均有污水和尿液排污沟,并分别径流到屯内前后两条排水沟内,陈忠生、姜再贵、高龙、张洪臣等4户养猪场(户)院内堆放有猪粪,屯内、屯边路上均无猪粪堆积,屯内气味较大。

属实

2017828日,开原镇人民政府责成陈忠生、姜再贵、高龙、张洪臣4户养殖户立即清理院内堆放的粪便,829日现场检查,4户养殖户已将猪粪清运到自家地内,同时责令7户没有防污设施的养殖户,立即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污水处理池和粪便处理池,在粪污处理设施未建设完成前,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粪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自家院内堆存。

 

40

2666

一是龙潭区商贸小区与吉化新居小区之间铁东后道,夜间大型运土运沙货车鸣笛声扰民且产生扬尘。二是小区附近道路两侧有多家饭店占道经营,排放油烟异味难闻,食客喧哗声严重扰民。

龙潭区

大气

第一个问题:2017827日,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龙潭交管大队、龙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调查核实,此路段夜间有少量大型运土运沙车辆通行,偶尔有鸣笛现象,车辆通过时道路产生扬尘。
第二个问题:经查,该处28家饭店确有占道经营排档,排档内设有炊具排放油烟。

属实

第一个问题:龙潭交管大队拟在大同路两端设置限时(晚6:00至早6:00)禁止车辆鸣笛和限速30公里/小时标识,预计91日前设置完成;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民警不定时进行巡逻。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消除扬尘污染。                                   第二个问题:2017827日,已对28家饭店进行整改,同时引导食客入厅用餐,消除扰民行为。截至828日,已取缔占道排档26户,炊具27个,剩余2户于831日前完成整改。                                

 

41

2696

桦甸市榆木桥子街里的一条河内堆满生活垃圾和各种农药瓶;河边有一厕所,雨季涨水时厕所粪污被冲入河,污染河水和村民地下饮用水。

桦甸市

   生态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河内堆满生活垃圾和农药瓶属实,涨水时厕所粪污冲入河属实,污染地下水不属实)。
一是河内堆满生活垃圾和农药瓶问题。经查,河道内存在生活垃圾,未发现农药瓶。询问附近农民,在施药季节,存在农药瓶扔入河道情况。
二是雨季涨水时厕所粪污冲入河的问题。经查,河道北侧有一厕所,因今年“7.20”水灾该河道防渗坝堤被冲毁,导致厕所粪污流入河中。
三是污染地下用水问题。社区饮用水来源为距离河道1.2公里的深水井,所处地势高于河道38米,并铺有地下管道,河水无法渗入,不存在污染村民地下用水的情况。

属实

一是组织将河段内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地埋式垃圾桶内,逐户宣传教育,监督群众定点倾倒垃圾;二是在厕所四周重新筑了坝堤,防止粪污冲入河内;三是对榆木街区用水终端农户和自来水深水井分别取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29项理化项目、4项微生物项目进行检测。截至830日,有12项指标完成,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剩余的项目检测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2

2699

舒兰市正阳小区1号楼和2号楼的主干道上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污染周边环境。

舒兰市

垃圾 污水

2017827日,市容局、住建局开展现场调查,舒兰市正阳小区1号楼和2号楼的主干道上无垃圾成堆和污水横流现象,不存在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不属实

 

43

2719

昌邑区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距周边居民小区仅78米,厂内堆放的粉煤灰扬尘和生产期间排放的黑烟严重扰民。

昌邑区

扬尘 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检查及实地测量,该单位厂区南侧为东方雅居小区(高层),距该厂界最近13米。西侧为金地花都小区(多层),距该厂界最近11米;该单位季节性停产,厂区内无粉煤灰堆放的情况。201410-20154月供热期间,该企业将粉煤灰(约2000吨)加湿后堆存在企业院内。201510月至今,未发现该企业在院内堆放粉煤灰的现象;经查阅历史在线监控数据及监督性监测数据,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不存在黑烟严重扰民的问题。

不属实

针对群众“厂内堆放的粉煤灰扬尘”的问题,对该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禁止将冬季产生的粉煤灰渣堆放在企业院内。制定有效治理方案,解决粉煤灰渣装车及运输时扬尘大的问题。目前企业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将于201791日开工,20171010日前完成整改(现企业停产),计划投入资金140万元。

 

44

2723

吉林市江城大桥车辆行驶产生噪声,严重影响桥两侧紫光申苑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举报人要求在桥上加装隔声屏。 

高新区管委会

噪声

827日,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市政建设管理处工程部部长田海龙带领工作人员会同市环保部门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和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市环保部门的检测结果显示,此处噪音为交通噪音超标,主要声源来自车辆上坡行驶时轮胎和发动机产生的噪音。据现场观察和分析,超标噪音主要来源于超速车辆的通行。

属实

经分析认为,加装隔声屏对减少噪音的作用有限,要彻底解决问题需从源头上入手。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已协调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江城大桥北段设置限速标志和车速监控设施,加强对该区域过往车辆的监控,从根源上避免车辆超速通行而产生的噪音超标问题。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立即启动限速标志和车速监控设施的安装,计划9月末安装完毕。

 

45

2725

丰满区衡东花园二期四号楼门市房前,一废旧物资回收亭物品随意堆放、散发臭味、蚊虫乱飞,影响该门市房正常经营。

丰满区

垃圾

群众反映的废旧物资回收亭位于恒山东路路北,吉林市轻型车厂正门斜对面,距离丰满区恒东花园二期四号楼门市房30余米。827日,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开展现场检查,该废品收购站主要以收购纸箱、饮料瓶等轻浮物品为主,在收购废品过程中有散落现象,饮料瓶中的残液受天气影响,有轻微异味产生。

属实

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即要求收购站业主进行整改,828日上午,经执法人员复查,该收购站已整改完毕,周边卫生环境良好。

 

46

2729

龙潭区泡子沿吉林金禹化工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用水稀释后掩埋在工厂院内,严重污染附近土壤和水体环境。

龙潭区

土壤 

201568月,金禹化工厂在试生产期间,产生大约80吨固体废物,其中的30吨存放在防渗物料池里,50吨被偷埋在公司院内。
2017
88日,龙潭区环保局已正式受理群众举报并立案调查。89日,龙潭区环保局执法监察人员深入企业现场调查,查明举报内容属实。

属实

810日,龙潭区环保局先后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清除并恢复原状,同时对企业处以5万元顶格罚款。816日,企业已将1.28吨固体废物送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并按规定建有固体废物出入库台账,转移实行联单制度。剩余将近80吨固体废物储存在防渗物料池中逐步处理。820日,企业已将场地平整完毕。821日,龙潭区环保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47

2733

昌邑区通潭路50号楼和昌邑区政府1号楼之间有20余台环卫垃圾车和洒水车,每天早3时运作时噪声严重扰民,垃圾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通潭路50号楼下水管道堵塞,粪污横流,污染周边环境;附近市场私搭乱建,环境脏乱差,噪声和气味严重扰民。

昌邑区

噪声 垃圾    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该处为昌邑区环卫处办公地点,院内车辆出车时间在早4点至630分之间,车辆启动时会产生噪音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虽然每天会对作业车辆进行冲洗并立即进入封闭车库,但仍会产生一定异味。
   
通潭路50号楼产权管理单位为吉林省建设银行,因其长期未对该楼进行维护,导致下水管线堵塞。
   
附近市场为新发街市场,市场内的彩钢房,均为市场为商贩业户统一建设,用于经营,不存在个人私搭乱建的问题。市场在日间经营时间内,个别角落存在一定的脏乱问题。投诉所称的噪声问题,体现在市场内存在个别商贩叫卖现象。在实地踏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豆制品加工商贩往两处下水井周围倾倒卤水,存在异味。

属实

    昌邑区住建局已要求环卫处合理调配车辆,减少车辆在院内怠速时间,严紧鸣笛。同时加大清洗力度,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
    
昌邑区住建局已对通潭路50号楼管线进行了清掏疏通,现已清掏完毕。管线正常运作后,与省建行沟通,由其继续对其维护管理。
    
通江街道已责令新发街市场办立行立改,加强保洁,做到垃圾立产立清,禁止在市场内倾倒任何易产生异味液体,同时已责令叫卖的商贩立即停止开喇叭扰民,目前已整改完毕。

 

48

2746

一是丰满区多伦多小区附近的滚水坝(用于抬高松花江水位,每年6月至10月运行期间产生噪声扰民;滚水坝操作间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二是该小区附近的滨江东路上有很多重型车辆,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扬尘扰民。

丰满区

噪声 扬尘 

第一个问题:群众反映的丰满区多伦多小区的滚水坝,(用于抬高松花江水位),每年6月至10月运行期间产生噪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滚水坝操作间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问题,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群众反映的该小区附近的滨江东路上有很多重型车辆,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扬尘扰民。情况属实。(原案件编号1916    

属实

第一个问题:市水利局制定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通过调节橡胶坝袋的充水量来调节壅水高度,降低水头,减小落差;二是调整钢闸门运行方案,改用远离居民区的12号闸门泄流;三是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水位调节。
第二个问题:一是丰满交通管理大队加强对夜间通行重型车辆的监管,防止超载车辆扰民及损害道路。二是区环卫部门加大此段路段的清洗和清扫力度,防止车辆扬尘扰民问题发生。

 

49

2750

船营区长春路38号楼一楼有12家无照洗车行,无下水道经常返水污染周边环境,洗车作业时噪声扰民,前来洗车的车辆排放尾气污染周边空气。

船营区

噪声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该12家洗车行洗车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下水,由于历史原因,这些业户均无环评手续。由于修路施工,道路半封闭,这些洗车业户均不在正常的经营状态,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无法确认。 待修路完成通车,企业正常营业后,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将对这些企业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监测,监测后将依据数据对其做出整改意见。   

不属实

吉林市工商局船营分局对12家洗车行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

 

50

2757

船营区西城首府小区西门的众源烧烤、王记小厨、有客面庄、恒源海鲜烧烤、诸葛烤鱼等饭店,营业期间噪声、油烟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船营区

噪声 油烟

    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2017
828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已经对当地5家饭店风机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监测,其中森源(众源)烧烤、恒顺海鲜烧烤、诸葛烤鱼,噪声超标。
    
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问题,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不属实。自201610月接管德胜西路,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从未接到过船营区西城首府小区西门的众源烧烤、王记小厨、有客面庄、恒源海鲜烧烤、诸葛烤鱼等饭店油烟扰民举报电话及相关部门转办的此案件。2017827日船营区政府、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北山街道办事处查阅今年来信访案件接访记录,均未查到此问题的举报信息。

属实

经查,5家饭店门前未发现露天烧烤炉具,但有占道经营排档行为,店内无油烟净化装置。
8
27日,对5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已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王记小厨因房租10月份到期,于829日暂停营业,其余四家商户承诺在83118时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017
0830日下《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232号、229号、226号) ,责令三家饭店即日起停止使用产生噪声设备,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监测噪声达标方可恢复使用。

 

51

2759

20176月,蛟河市天北镇曙光村村主任及村长以刘某生产化肥为由,在该村北山林地内挖掘面积约5亩土坑,用于倾倒从吉林市污泥处理厂运送来的污泥,每天倾倒量约4-6车,土坑未做任何防渗措施。随之后期污泥量增加,运输车辆并未将污泥倾倒进入土坑,而是将污泥直接顺山坡倾倒,流经林地后进入山下村民稻田,气味刺鼻,严重污染环境。当地政府副镇长兼该村村书记解释说污泥经过发酵后即成为化肥。针对上述情况,举报人提出异议,质疑一:该倾倒污泥行为是否经相关部门立项,是否有环保审批手续,污泥来源是炼油厂还是污泥厂;质疑二:是否有生物毒性和侵出毒性检测报告;质疑三:倾倒污泥是否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是否影响植被生长,造成的污染后果由谁来承担,由谁对倾倒的污泥进行清理;质疑四:为运输车辆修建山路,毁林开山是否经林业部门审批同意;质疑五:该项目为何要建在曙光村,是谁引进的项目;质疑六:有人说现在不能倾倒,911日以后才可以倾倒;为什么。

蛟河市

大气 其他

经查,群众举报所指刘某为刘伟刚,是蛟河市道昀肥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举报中所指吉林市污泥处理厂为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倾倒地点共两块,一块为林地,一块为耕地。

属实

已申请延期,延期至97日。

 

 

52

2761

丰满区千山路盈胜福人居小区C栋一楼的“牛羊小官”等多家饭店,排烟管道距小区燃气管线不足0.5米,存在安全隐患;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其中有个别饭店排放污水导致小区下水管路堵塞,粪污横流。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噪音

经燃气公司检测,6家饭店烟道不影响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
已对小区内外下水管线和楼道内地沟进行检查,未发现小区下水管路堵塞,粪污横流现象。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扰民。

属实

责令商家在十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22时。

 

53

2763

汪某在磐石市富太镇东长岗村贾某承包的水库上方距离不足10米处建设一养猪场,无污染防治设施,粪便直排贾某水库,导致贾某养殖的多种鱼类大量死亡。举报人分别于2013814日、2014814日、2015413日三次申请磐石市环境监测站对水质进行监测,其中两次监测结果显示多项水污染物超标。20141027日由该镇水利站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证明水质出现腐烂病。2015年由吉林市中正水利技术研究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鉴定水质污染成立。当地畜牧局、富太镇镇政府违规审批,举报人要求对受害者贾某予以经济赔偿。

磐石市

其他

(一)经核实,养殖场有储粪池和尿液储池,未发现养殖场有粪便直排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水库有鱼类死亡现象。经了解,2015410日,磐石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现场勘验发现该水库有鱼类死亡现象。
(二)经查阅磐石市环境监测站档案,2014年、2015年磐石市环境监测站对富太镇东长岗水库即贾某承包的水库地表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两项指标高于三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但渔业水质标准中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两项指标未做规定。
(三)经核实富太镇水利站未出具过水质检测报告证明水质出现腐烂病。
(四)吉林市中正水利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咨询评估专家组于2015629日到东长岗水库现场实施了现场勘察,2015716日提交委托方(贾某)《磐石市富太镇长岗村东长岗水库渔业污染损害赔偿案技术咨询评估报告》。咨询评估结论是“经技术分析和评定估算,东长岗水库养殖水域污染死鱼事故造成各项经济损失总额为360,806.00元”。
(五)该养猪场常年出栏量200头左右,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磐石市畜牧业管理局未给该养猪场办理过任何审批手续,且富太镇政府对该养殖未做出任何审批。

属实

 

 

54

2767

龙潭区汉阳南路东风小区水泥厂住宅楼下的多家饭店和烧烤店,营业期间油烟严重扰民。

龙潭区

油烟

龙潭区汉阳南路东风小区水泥厂住宅共有4栋居民楼,居民371户,1号楼和2号楼住宅楼下有门市网点,3号楼和4号楼无门市网点。共有餐饮商户17家,其中烧烤店3家,饭店14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油烟排放。

属实

2017827日,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和湘潭街道工作人员已对饭店业主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并对涉及油烟扰民的13家商户下达了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其它4家商户已倒闭。预计2017920日前整改完毕。

 

55

2768

龙潭区江密峰镇榆树沟村附近的吉化炼油厂生产期间产生噪声和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该厂硫化氢车间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导致周边村屯种植的农作物和养殖的鱼大面积死亡或减产,危害村民健康,造成经济损失。

龙潭区

噪声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查,该企业柴油加氢项目正常运行。调阅调度室记录,全厂装置均正常运行。市环境监测站自201716日至821日对吉化公司炼油厂厂界下风向进行了6次无组织排放情况的监测。同时调阅企业有组织排放源的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果,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的标准,硫化氢均未检出。201774日和821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不属实

 

56

2769

昌邑区欣昌街信和裕达小区一期1号楼和三期3号楼楼下的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夜间牌匾灯光影响小区居民休息;欣昌街早市经营商贩噪声严重扰民;移动公司未经该小区居民同意,擅自在三期3号楼楼顶建设移动信号发射塔,举报人担心辐射污染危害身体健康。

昌邑区

油烟 噪声 其他

第一个问题:属实。昌邑区欣昌街(解放东路-松江东路)两侧商家均不存在室外露天烧烤及现场加工行为。只有商家店内厨房产生油烟,分别通过专用烟道在楼顶向室外排放,上述商家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信和裕达小区三号楼门市共有10家餐饮业,其中2家饭店处于停业状态,3家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标准,5家饭店存在噪音排放超标问题;部分排档商家不能按照诚信管理责任制22前结束排档占道经营行为,因此产生吵闹声音。存在商家牌匾灯过亮问题。
第二个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早市无扩音器、机械设备加工等噪音问题,但存在个别的自产菜农叫卖产生的噪声。
第三个问题:不属实。经查,移动吉林分公司所建基站均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运营,基站监测数据均低于国家标准,不会产生辐射污染危害健康。

属实

第一个问题:昌邑区欣昌街经营排挡商家已全部取缔; 8户商家油烟净化设备已安装完毕; 2户商家已明确在83018时前安装完毕; 5户商家在9118时前安装完毕;已拆除2处商家刺眼光源;关于噪声超标问题,昌邑区环保局已分别送达了《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噪音超标排放行为。
第二个问题: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积极引导商户文明经营,严禁大声叫卖行为。

 

57

2775

船营区搜登站镇半拉山养猪场乱倒猪粪,臭味难闻,污染周边空气;无防渗防漏沉淀池,猪尿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船营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搜登站镇半拉山养猪场位于半拉山村九社,经营者王有,非规模化养殖。调查组于2017828日现场检查:1.养猪场无储粪池,将猪粪堆放在自家院内一角,养猪场距离周围最近一户居民约40米,中间相隔菜口线公路,有些许臭味。2.养猪场建有防雨防渗储尿池,不存在猪尿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属实

   现该养猪场已于2017830日开始新建30立方米储粪池,预计十天内完工。在整改建设期间,临时搭建简易储粪池,底部铺塑料布,防止粪便下渗。

 

58

2776

船营区搜登站镇长桥子村4队赵某某养猪场,将猪粪倒在该屯公路边,臭味难闻,污染周边空气;将猪粪猪尿倒入裴某承包的山林地,致使25棵三十年以上树木(共12立方米)死亡,破坏生态环境。

船营区

大气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经查,反映人所指养猪场为吉林市船营区泰硕养殖场,经营者为赵俊岭,有环评及审批手续(20119月审批),有储粪池和储尿池,没有发现储池外溢现象,设施使用正常。现场检查,发现在距离养殖场700米西侧公路旁有一自然沟发现有倾倒的粪便,公路旁及自然沟内有粪便,但无法确定是赵某某养猪场倾倒。裴某承包的山林地在自然沟旁,死亡25棵杨树是事实,但无法确定死亡原因。经对周边群众了解有人往林地里倾倒粪尿,无法确定倒粪者身份。

属实

船营区已加强对路边及河沟的监管:一是为防止此类行为事件的再次发生;二是由搜登站镇人民政府配合区林业畜牧局继续查实猪粪倒入裴某承包的山林地的行为者,并依法查处;三是目前已将公路旁及自然沟内粪便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