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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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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批 2017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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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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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22 |
磐石市红旗岭镇的昊融集团及下属的一精炼厂、二精炼厂、三精炼厂和小冶化厂等企业,在厂区外设有大小若干污水排口,不定时向附近河流排放工业废水,致使河水变黑并散发刺鼻性气味;排放废气造成周边草木及农作物发黄、减产。举报人称附近农民因废气污染导致庄稼绝收的上访告状年年发生。 |
磐石市 |
水 |
第一个问题:经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都力河西岸段共有6个水排放口。其中5个生活污水排口,1个工业废水排口。75吨锅炉于2017年8月20日开始运行。环评批复中要求生产废水回用于浇渣不外排,但该企业在调试运行过程中擅自将冲灰废水排入都力河,导致排水口及下游约500米内水体发黑,但河水感官无刺鼻性气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8月31日,磐石市水利局对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拆除入河排污口设置通知书》,限期15日内拆除违法设置的6处入河排污口。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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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25 |
龙潭区江密峰镇桥南村村书记孙某某私自侵占河堤建一200多平房子;在村内和牤牛河河道私自毁地挖砂出售;侵占河床挖一养鱼池,严重影响牤牛河行洪。 |
龙潭区 |
水 |
第一个问题:经查,孙某某个人所建房屋东侧距牤牛河河道40米,西侧距牤牛河河道17.1米。孙某某的库房西侧有11.6平方米处于牤牛河的护岸地范围内,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属违法行为。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依据《吉林市防洪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针对孙某某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违法行为,龙潭区农业水利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孙某某立即拆除房屋,并处以罚款。 |
诫勉1人,行政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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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33 |
龙潭区江北乡柳树村村长金某某和江北乡水利所所长梁某毁坏河堤采沙:一是金某某与梁某在未征得滩涂土地所有人于某某和陈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柳树村河堤附近玉米青苗铲除挖取河沙,盗采面积约1万平方米。二是金某某与梁某损毁牤牛河河堤盗采河沙,用于修高速公路和铁道下穿工程。三是柳树村村民王某某为扩大鱼池面积私改河道,梁某视而不见任其私改。举报人要求彻查此事并严肃追究金某某和梁某的违法违纪行为。 |
龙潭区 |
其他 |
第一个问题:经查,“金某某”系龙潭区江北乡柳树村村长,“梁某”系龙潭区农业水利局江北乡水利管理站站长。2017年4月20日,柳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挖取砂石用于村内铺路、建房和发展村集体经济,梁某并未参与其中。村委会分别支付于某某、陈某费用。2017年4月至5月,村委会开始挖取河砂,滩涂地上未种植任何农作物。开采面积约5000平方米,非1万平方米。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依据《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土龙潭分局认为金某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决定对其不予处罚及移送处理。但金某某侵占河道挖砂情况属实,9月5日,依据《吉林市防洪条例》相关规定,龙潭区农水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金某某9月10日前将护岸地范围恢复原状。 |
诫勉1人,行政警告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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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142 |
桦甸市桦郊乡隆岭采石场在永隆村大屯采石过程中造成几十公顷国有林地消失、水土大量流失、村民耕地被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火龙河上游地处永隆村李大屯一近8米宽的河道被填死,导致河道变窄,每逢雨季造成附近大量耕地被冲毁。 |
桦甸市 |
水 |
此案件与第5批第298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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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150 |
龙潭区泡子沿居民区附近的吉化化肥厂、汽车修理厂、丙烯醇厂等化工企业较多,排放大量难闻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空气质量。 |
吉林市 |
大气 |
经查,信访反映的“丙烯醇厂”实际为“丙烯腈厂”。吉化化肥厂和丙烯腈厂均建有工艺废气排放系统,企业自测数据均符合排放标准,无超标排放情况。8月26日、8月30日,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对2家企业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泡子沿居民区附近一共有3家汽车修理厂,1家未未发现喷漆设施及喷漆所需产品,2家处于停产。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强化对企业的监察监测频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企业在停产期间加强对原料、产品及设备设施的管理。企业恢复生产前,必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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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165 |
永吉县东莲花村有很多村民冬季焚烧汽车装饰废料取暖,产生黑色浓烟,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
永吉县 |
大气 |
经永吉县万昌镇政府、莲花村及东莲花调查,共发现12户村民家中有汽车装饰废料,均为去年冬季取暖燃烧所剩。购买渠道为,入冬前有专门销售汽车废料商贩开车售卖。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8月30日,永吉县万昌镇政府责令莲花村委会在对12户村民家中现存的所有汽车装饰废料收缴和统一处置,由村委会集中封存,并召开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宣传燃烧汽车装饰废料的危害。同时,积极协助执法部门加强村民冬季燃烧汽车装饰废料监管,从源头上彻底杜绝此类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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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169 |
舒兰市白旗镇新丰村150垧山地于20年前被人占用破坏后耕种,4年前村里要求退耕还林,但该山地始终未退耕还林。 |
舒兰市 |
生态 |
经核查,白旗镇新丰村将农民非法耕种荒山荒地(合同称为“机耕地”)承包给村民耕种。 2013年,白旗镇政府以1984年林相图、资源档案等相关资料为依据,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理回收林地的工作。2014年对新丰村82.2公顷林地实施清收还林工作,多次向农户下达了停耕还林通知单,并挨户送达,但耕种户以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对合同进行法律公证为由拒绝签字、拒绝退耕还林。目前,新丰村农民承包合同问题尚未解决,新丰村82.2公顷林地依然耕种。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新丰村将依法解除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退耕还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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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186 |
吉林市桦甸市金沙镇下属各村屯的河道均存在严重污染问题,一直无人治理。 |
桦甸市 |
水 |
第一个问题:经查,金沙镇共有大小河道10条。各个村屯河道均存在严重污染问题,各河道均不存在堆放秸秆、畜牧养殖、倾倒垃圾、污水排放等污染源。因此,无法造成河道严重污染。经桦甸市环境监测站统计,2017年1至8月份,该镇各河流汇入金沙河的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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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219 |
船营区长春路西域明珠小区2栋2单元北侧20米左右处有一中石油加油站,加油站旁为出租车加气的装置24小时发出响声,噪声严重扰民;在得知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吉林市环保局监察大队虽已督促该加油站整改,但噪声依然存在。 |
船营区 |
噪声 |
经调查,吉林中油洁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长春路分公司加油站中心加气站,厂界南20米左右为船营区长春路西域明珠小区,该公司有一台天然气压缩机24小时不定时、无规律间断性运行,运行时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群众反映的“在得知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吉林市环保局监察大队虽已督促该加油站整改,但噪声依然存在。”问题已整改。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8月18日该加气站对加气装置进行降噪处理,加装一些防护装置。监测显示该加气站厂界噪声不超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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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221 |
桦甸市启新办事处福阳小区东侧即苏密沟大桥下方,滨河国际小区在建楼盘的塔吊24小时作业,噪声严重扰民。 |
桦甸市 |
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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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桦甸市住建局已于8月28日晚责令施工现场立即停止夜间施工作业,要求施工、建设单位调整原有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晚7点后不得进行任何施工作业;同时,市住建局组织专人对该施工现场夜间施工情况进行巡查,并责成项目监理单位强化对项目日常监理,一旦发现再次出现夜间施工扰民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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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230 |
丰满区(高新区)荣升路天天向上小区6栋“家门口私房菜”、“陈福记粥铺”、“巴伐利亚啤酒餐厅”、“牤牛碗牛肉汤饭”、1栋“天天烧烤”等饭店将油烟向小区内排放,现整改后经小区外下水管道排烟,但刮风时油烟仍会飘到小区内影响小区环境。近期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商家已全部停业;举报人要求彻底解决违规排烟问题。 |
高新区管委会 |
油烟 |
经查,天天向上小区1号楼和6号楼未设置专用烟道,不具备经营餐饮饭店条件。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责令5家饭店立即停止营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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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252 |
磐石市朝阳山镇水利所所长迟某某和磐石市水利派出所原所长张某某以建菜篮子工程为名,在无审批手续、未经当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朝阳山镇郭大院水库大坝下25米处,侵占和破坏朝阳山镇福安村200多亩集体耕地挖建3米深的鱼塘,利用郭大院水库蓄水,破坏郭大院水库流域内的天然林植被,砍伐多棵天然珍稀成材树种水曲柳,严重威胁大坝安全,对流域内的防洪防汛造成安全隐患,影响灌区内上万亩基本农田的灌溉环境和农业生产。 |
磐石市 |
生态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2014年5月磐石市三棚林业站对当事人李岩毁坏林木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磐三林罚决字[2014]第083号) |
提醒谈话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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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254 |
丰满区恒山中路新城大厦楼下的金胜猴麻辣香锅唐记排骨米饭存在油烟污染问题;8月26日,举报人曾向督察组举报过此事,当时告知的饭店名字叫金元丰,今天发现该店店名已改为“金胜猴麻辣香锅唐记排骨米饭”,特此更正。 |
丰满区 |
油烟 |
此案件与第16批2868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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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258 |
舒兰市平安镇中心区的瑞镇北供热所,锅炉使用稻壳做燃料,生产过程中排放未燃尽的稻皮和粉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举报人曾多次向舒兰市环保局反映无果,要求对监管失职和不作为的人员进行追责。 |
舒兰市 |
大气 |
经核查,平安镇金瑞镇北供热站位于平安镇内,共有2台取暖锅炉,其中1台4蒸吨承压热水锅炉投用日期为1998年11月1日,近年来始终未使用亦未检验,另1台6蒸吨锅炉投用日期为2012年1月6日,检验有限期至2018年5月28日,配套建设湿式除尘设施。在2016年取暖期间,舒兰市环保局曾接到过群众举报反映该供热站锅炉在供热取暖期间锅炉排气筒排放未燃烧稻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由于该供热企业锅炉使用煤和稻壳为主要燃料,鼓风和引风的配比是按照燃煤设计和使用的,燃烧稻壳时稻壳比较轻,在起炉和添加燃料过程中鼓风量过大,确有燃烧不充分的稻壳排出。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针对存在的问题,舒兰市环保局责令供热企业立即停止运行锅炉,对原有鼓引风设备进行更换和改造,暂时解决了供热锅炉稻壳燃烧不充分的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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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271 |
昌邑区天津街与杭州路交汇处综合楼院内,有人非法占用公共场地经营废品收购站,废品垃圾随处倾倒,灰尘飞扬、污水横流,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要求彻底解决上述问题,避免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结束后出现反弹现象。 |
昌邑区 |
垃圾 |
此案件与第5批第385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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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272 |
丰满区温德河与松花江交汇处,吉林市自来水厂上游300米有一两江会馆,该会馆管网未与城市污水管网链接,生活污水直排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举报人质疑该会馆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 |
丰满区 |
生态 |
经查,两江会馆建设项目于2014年向市市政公用局申请排水接装审批,市政公用局审批办公室于2014年3月11日批复该项目污水接入松江南路污水干线,经现场踏查,其污水确实按批准位置接入松江南路污水干线,沿江无污水直排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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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277 |
蛟河市林业局中层干部孙某某以合伙入股的形式,在拉法乡海青村新立屯(苏子沟屯)靠302国道3公里处国道北侧、海青林场附近的国有林地里开发建成一座占地30公顷的度假山庄,建设过程中存在乱砍滥阀、破坏稀有树种、植被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2014年孙某某担任蛟河市龙凤林场场长期间,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蛟河市老爷岭林场鹦鹉屯国有林地里毁林建参地20多公顷,并且对林地树木进行一次性绝伐,将所砍伐的木材均据为己有。举报人要求相关部门彻查上述问题。 |
蛟河市 |
生态 |
此案件与第14批2245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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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278 |
船营区越山西路森邻里小区附近卧虎沟卧云胡同有多家养鸡场,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
船营区 |
大气 |
经调查,2010年由吉林市瀚星集团有限公司动迁,卧云胡同中有2户养鸡场至今未签订协议,8月28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船营区欢喜乡人民政府、船营区林业畜牧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地2家养殖户进行检查,2家养殖场均无污染防治设施,鸡粪随意堆放产生气味扰民问题,影响周围环境。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1、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2、立即对堆放至场区周边的畜禽粪便及废弃物进行清运,治理已造成的环境污染。3、按吉林市禁养区规划,2017年12月31日禁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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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3279 |
龙潭区吉化公司广西小区临街的E5小区和E4小区一层房屋改造成商业网点进行出租扰民的问题已初步得到了处理,但吉化矿区服务事业部、遵义街道应付了事,没有真正站在老百姓角度思考问题,只满足举报一处就处理一处,小区乱堆乱放和噪声扰民现象依然存在。 |
龙潭区 |
垃圾 噪声 |
此案件与第5批346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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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280 |
吉林市桦甸市苏密沟河沿屯的村民蒿某某家豆腐房,烧火时冒黑烟,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做豆腐的水直接排入辉发河,污染水体环境。 |
桦甸市 |
水 大气 |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豆腐房位于苏密沟河沿屯南部,东、西、北侧均为民房,南侧为林地。调查时豆腐房已停产,燃煤锅炉没有使用迹象。该豆腐房生产初期,使用0.2t/h立式热水锅炉(吨),因燃用散煤,没有除尘设施,启用时烟尘污染附近居民。。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8月30日,桦甸市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桦环责改字〔2017〕096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桦环罚告字〔2017〕第074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壹万零肆佰零捌角整。8月31日现场检查,该豆腐房已停止生产,储水池已拆除。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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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3281 |
舒兰市莲花乡北莲村七社的莲丰米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违规生产,加工时产生噪声和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停业整改和罚款通知但米业不停,后经市法院判决后,法院要求该公司执行环保局裁决;米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但实际上仍继续生产。举报人称该企业在督察组进驻吉林省的前一天(8月10日)停产,要求相关部门彻底解决此事。 |
舒兰市 |
噪声 大气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舒兰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8月22日对舒兰市莲丰米业有限公司作出舒环罚字[2016]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并处罚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舒兰市莲丰米业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舒兰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1日向舒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舒兰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21日作出(2017)吉0283行审16号行政裁定书,对申请人舒兰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舒环罚字[2016]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舒兰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22日向舒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于当天立案,案号为(2017)吉0283执655号,于2017年5月24日向舒兰市莲丰米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舒兰市莲丰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强于2017年6月1日进行了签收,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查询,银行无存款,公司名下无车辆,公司现有房产无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市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8月24日对该公司的厂房、办公用房及机器设备进行查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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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3299 |
舒兰市水果批发市场每天凌晨开始营业,车辆鸣笛、商贩叫买声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严重扰民。 |
舒兰市 |
噪声 |
经核查, 舒兰市水果批发市场所在街路由舒兰市环卫处每天在早5:00至晚17:30进行全天候巡回保洁(实行两班轮班制),对市民和商贩随时产生的垃圾进行及时清扫;对商户产生的垃圾由专业收集工上门收取,并送往中转站。8月29日、8月30日,舒兰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取证,部分水果批发商贩有时确实存在车辆鸣笛、叫卖等扰民现象。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公安机关已对13家水果批发商贩进行了告知训诫。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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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3302 |
昌邑区新建街道铁合金北宅小区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小区周围有众多工厂和一垃圾发电厂,夜间气压低时空气中弥漫着酸臭味;二是小区北侧粉尘污染严重,经常有黄色颗粒物漂浮;三是小区北侧道路两侧的部分商家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路边下水道,造成下雨时粪水上返、异味难闻。 |
昌邑区 |
大气 扬尘 垃圾 |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未发现“夜间气压低时空气中弥漫着酸臭味”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6月9日,昌邑区环境监察大队对吉林市中大洗涤剂厂下达了监察意见,要求: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企业于6月11日拆除了生产设备。7月10日,区环保局对吉林市昌邑区东凤包装纸加工厂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对该企业实施了关停。吉林市樱之树熟食加工厂2017年9月房屋到期,计划房屋租赁到期后搬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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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3303 |
一是高新区香山路东奇科技公司生产期间排放刺鼻性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周边环境。二是兴隆街与香山路交汇处的吉尔吉药业公司夜间生产时,排放中药气味和燃煤锅炉烟气严重扰民。三是兴隆街东升伟业和吉林医药学院仍然使用燃煤锅炉供暖,举报人要求尽快取缔并网。 |
高新区管委会、丰满区 |
噪音 |
第一个问题: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及厂界四周没有刺鼻性异味。反映情况不属实。 |
属实 |
第三个问题:东升伟业公司和医药学院今年冬季实现并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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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3305 |
昌邑区东市场建设街64号就业局楼下,有人大量饲养鸡鸭,噪声和气味严重扰民。 |
昌邑区 |
大气 噪声 |
经核实,昌邑区东市场建设街64号就业局楼下门市房内有4家笨鸡店在此经营,在室内饲养鸡鸭,进行加工、屠宰销售。由于长期在室内饲养鸡鸭,所产生的噪音和气味严重扰民。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和昌邑区林业畜牧局共同约谈了4家业户负责人,依提出整改意见。一是4户负责人立即停止屠宰行为;二是4户业户要在8月30日自行妥善处理现有活鸡、活鸭,并清理相关设施。目前4户业主已将所有鸡禽及相关设施清理完毕,昌邑区卫生防疫部门已对屋内及房屋周边进行了防疫消毒清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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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3333 |
吉林市卫生局9号住宅楼南侧几米处的铭人印刷厂(吉林市鸿业信息广告有限公司下属印刷厂)长期隐藏在居民住宅区内,储藏大量易燃易爆危险品,印刷材料中含有大量的酒精和出酸乙酯,油墨中挥发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且印刷机运转时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举报人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
船营区 |
大气 噪声 |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印刷厂是虎跃印刷厂,无环保手续。8月28日,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该企业未生产,无法对其印刷时产生的气味进行监测。8月29日,现场检查,该印刷厂已经停止生产,车间和所有窗户全部封闭。执法人员要求该厂现场开启印刷设备,进行噪声监测。噪声监测结果不超标。今年5月,市环保局和区环保局曾接到举报人电话,经现场检查,企业停产。经市、区查阅信访记录后没有相关信访记录。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并对其无环保手续,违法进行印刷生产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船环责改[2017]242号),要求其停止生产,现该企业已停业整改。2017年9月1日,属地船营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对附近的居民进行民意调查,对该企业产生的噪声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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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3334 |
吉林市虹园村书记在哈达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雨竹煤炭有限公司周边大肆盗挖山皮石,破坏植被,砍伐几千棵人工栽植的松树,造成水土流失;在此处大量填埋垃圾,收取费用。举报人担心雨季来临时,堆放的大量垃圾极易造成泥石流。 |
昌邑区 |
生态 垃圾 |
第一个问题:经查,挖取山皮石的行为是洪涛实木和昌邑区环卫处根据自身项目建设的需要,在履行完征收手续后自行挖取,并不是虹园村书记挖取的,也不属于盗挖行为。该地块内无林业用地,也没有几千棵人工栽植的松树,不会出现水土流失情况。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属实 |
下一步,开发区将对被挖山体处做防护网以保证山体无碎石脱落和水土流失,预计8月15日内完成,待项目进场后,由入区企业自行做山体护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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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3338 |
昌邑区维北小区维北胡同里有一小马家馆饭店,晚上在室外烤羊产生的油烟严重扰民;小区内有一废品收购站,噪声和散发的臭味严重扰民。 |
昌邑区 |
油烟 垃圾 噪声 |
经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区商务局、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查,小马家饭馆为清真饭馆,饭店在开业期间为招揽食客,在室外进行烤羊,存在油烟扰民现象。小区内收购站为昌邑区武运峰废品收购站,收购站在收购废品及装车过程中,废品打包装车及人员声音嘈杂,存在扰民现象,部分生活废品存在异味。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区新地号街道和区城管执法大队要求该饭馆在营业期间禁止室外烤羊,杜绝油烟扰民,保持营业场所周边整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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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3340 |
丰满区石井沟街的江源塑料厂无任何废气处理设施,直排大量刺激性气体,严重影响附近江炼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举报人称为逃避监管,该企业通常夜间配料、生产。 |
丰满区 |
生态 |
经查,该公司生产产品为复合里膜塑料制品,在生产中有“非甲烷总烃”气体产生,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25米原锅炉排气筒排放。丰满区环保局委托吉林恒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排气筒、厂界及居民敏感点等6个点位进行了特征污染物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未对生产时间进行限制,且该企业废气排放行为系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实施,不存在逃避监管问题。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
属实 |
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要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相关要求,并将对该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及生产作业时间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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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345 |
一是磐石市城区房产所小区内有一金辉物流,大型货运车辆鸣笛声、装卸声和工人嘈杂声严重扰民。二是磐石市福安路西门南50米处有2个蹦爆米花的营业时造成附近空气每天乌烟瘴气、噪声严重扰民。三是磐石市福安路西侧西门至水利局人行路沿线,垃圾收集车每天溢流渗滤液,污染路面及周边空气。 |
磐石市 |
噪声 垃圾 其他 |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磐石市城区房产所小区内金辉物流货站在小区内13号车库经营,有其他小型车辆接货,在装卸过程中产生噪音,造成扰民。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该货站经营地址已变更完毕,小区院内的货物堆场也已清理完毕。8月30日上午在小区入口安装了伸缩门,防止大型货运车辆进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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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3346 |
吉林市物华商城附近的物华公寓楼上的二次供水用的蓄水槽长期不清理,污垢、污物较多,严重影响居民饮用水水质。 |
船营区 |
水 |
经查,物华公寓楼二次供水泵站为铁质水箱,外观有锈迹,但水质达标。按照国家有关生活饮用水储水容器必须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的规定要求,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吉林市泓大远通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水箱清洗消毒,且留有记录。2017年,物华公寓楼水箱清洗消毒工作分别于5月16日、8月3日完成。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本着服务于民的精神,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于年内把水箱更换为白钢质地,进一步改善居民饮水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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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3347 |
船营区昌茂花园金江小区1楼多家门市饭店随意改变排烟道,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
船营区 |
油烟 噪声 |
经调查,两栋楼1楼共有饭店13家,有12家营业时产生油烟,均有专用排烟管道,但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监测,该处有6家饭店排风机噪声超标。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8月29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已对9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五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7户商家已完成油烟净化设备安装。1户已将自家烟道拆除,改项为无油烟食品加工。2户商家承诺9月2日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2户商家承诺9月4日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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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3363 |
舒兰市白旗镇东联村立红养殖场无环保审批手续,私自在居民区内建养殖场,粪污任意排放,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环境。 |
舒兰市 |
固废 大气 |
此案件与第9批第1168号案件、第16批第303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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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3366 |
龙潭区缸窑西沟的万林碳素厂,生产期间排放烟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当地环保部门杨某来检查时,明明该厂生产但杨某却说未生产。 |
龙潭区 |
大气 |
此案件与第11批第1501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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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3374 |
舒兰市平安镇生活垃圾遍地,蚊蝇滋生,居民生活污水直排细鳞河后流入松花江,严重污染水体环境;秋季烧秸秆严重污染空气质量。 |
舒兰市 |
垃圾 水 大气 |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平安镇未建设污水处理厂,镇内雨排管线、污水管线没有雨污分流。镇区污水通过雨污管线直接排入霍伦河,此河下游汇入细鳞河,最后汇入松花江。2017年8月初,舒兰市环保局在平安镇下游铁路桥断面设点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水体标准,不存在污染水体环境问题。严重污染水体环境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平安镇正在筹建城镇污水厂建设工程,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论证,9月10前完成专家论证评审。已完成土地选址,正在申报办理土地手续,建成后平安镇生活污水将实现集中收集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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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3376 |
昌邑区通谭西区小区楼下有多家商贩,营业期间高音喇叭噪声和叫卖声严重扰民;该小区内有多家烧烤摊位和骨肉馆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
昌邑区 |
噪声 油烟 |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关于“昌邑区通潭西区小区楼下有多家商贩,营业期间高音喇叭噪声和叫卖声严重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 。关于“该小区内有多家烧烤摊位和骨肉馆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
属实 |
8月29日昌邑区通江街道协调物业公司将小区内经营的2处流动摊位劝离。8月29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已依法取缔某某某骨肉餐馆占道排挡,并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商家已完成排烟管道漏洞问题的清理和整改工作。8月30日,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已对通潭西区南侧小门占道经营的流动商贩进行了劝阻,现已无占道经营现象。8月30日昌邑区环保局向某某某骨肉餐馆下达了《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15日内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目前该企业正在进行整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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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3391 |
龙潭区江北公园内环境差,垃圾遍地、臭气熏天和蚊虫乱飞;园内老旧公厕年久失修,影响周边环境;园内人工湖近四分之一出租他人经营垂钓生意,该承包户在此养鸡和鹅,污染水体环境;老式垃圾车行驶期间排放尾气和噪声扰民。 |
龙潭区 |
垃圾 水 大气 噪声 |
8月29日,经龙潭区住建局、龙潭区江北公园调查,江北公园现有清扫保洁人员20人,每天都定时清理园内垃圾杂物,但存在捡拾不及时问题,致使垃圾杂物不能及时清理,影响公园形象。 公园内有旱厕3座,确实存在年久失修。公园管理处确实将人工湖部分对外出租用于垂钓。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8月29日,已停止使用老式垃圾车。计划投入1辆小型清扫车和1辆垃圾清运车,车辆将于9月中旬到位,保证垃圾及时清运,有效防止尾气和噪声扰民。2017年,吉林市市政公用局计划建设4座水冲厕所,已建成2座并投入使用,其余2座已进场施工,计划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待水冲厕所全部建设完毕后,对旱厕予以拆除。公园将于10月到期后收回,不再对外出租。湖边休息室后圈养了6只小鹅,不存在污染水体的情况,8月29日已处理完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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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3400 |
2000年,桦甸市林业局十几个林场砍伐国家级天然幼树生态公益林资源,包括金沙宁家沟、金沙永安沟、南北山、大秃子、二秃子、辉发河岸边、石头庙东山西山、二道沟、松花湖保护区的马家沟、西大沟、大小南沟、小东沟的林地。2002年,田某某同金沙林场场长王某某在金沙乡霸占还林地达3500亩,桦树林子方达2200多亩,并虚报造林面积,骗取国家补助资金。 |
桦甸市 |
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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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该案件已于2008年7月7日根据《纪律检查决定书》(桦纪决字〔2008〕1号)由中共桦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作出处理,对王某某非法获得的国有林地收归国有,领取的钱粮补助收缴当地财政。并对桦甸市林业局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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