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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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邑区城区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21 10:22

  昌邑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21日印发了《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区城区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昌政办发〔2022〕1号),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昌邑区城区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吉林市城市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及我市城市更新总体安排部署,为提升市容环境,提高百姓生活幸福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继续加大违建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属地责任,强化执行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治理范围 

  1、废弃的供热泵站(锅炉房)、供水泵房、厂房、库房、棚房等; 

  2、超过批准期限逾期未拆除的临时车棚、车库等建筑物; 

  3、未经批准擅自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含小区内一层改二层、楼顶加建的建筑物); 

  4、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工作目标 

  (一)对违法违章建筑建档分类,落实整治责任、时间、标准和责任人。(2022年1月10日前) 

  (二)完成范围内拆违工作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防止和杜绝新违法违章建筑产生。(2022年8月31日前) 

  四、分工责任 

  (一)哈达湾经济开发区负责区域内的违法违章建筑拆除。 

  (二)各街道管辖区域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各街道组织落实。 

  (三)区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废弃违法违章建筑治理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区城区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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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邑区城区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21 10:22   

  昌邑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21日印发了《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区城区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昌政办发〔2022〕1号),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昌邑区城区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吉林市城市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及我市城市更新总体安排部署,为提升市容环境,提高百姓生活幸福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继续加大违建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属地责任,强化执行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治理范围 

  1、废弃的供热泵站(锅炉房)、供水泵房、厂房、库房、棚房等; 

  2、超过批准期限逾期未拆除的临时车棚、车库等建筑物; 

  3、未经批准擅自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含小区内一层改二层、楼顶加建的建筑物); 

  4、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工作目标 

  (一)对违法违章建筑建档分类,落实整治责任、时间、标准和责任人。(2022年1月10日前) 

  (二)完成范围内拆违工作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防止和杜绝新违法违章建筑产生。(2022年8月31日前) 

  四、分工责任 

  (一)哈达湾经济开发区负责区域内的违法违章建筑拆除。 

  (二)各街道管辖区域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各街道组织落实。 

  (三)区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废弃违法违章建筑治理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区城区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