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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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昌邑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3 10:55

  现将《昌邑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昌邑区委、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吉政发〔2021〕7号)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吉政办发〔2021〕32号)及吉林市政府办印发《吉林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吉市政办〔2021〕20号),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将《规划》列为昌邑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大局,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实现昌邑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编制《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规划》,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满足全区人民公共法律服务新期待新需求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新时代使昌邑区实现更大突破。  

  三、起草《规划》的过程  

  按照《规划》编制工作专项部署,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形成《规划(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向各乡(镇)街、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征求了意见,邀请相关部门行业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后,最后形成《规划(讨论稿)》。  

  四、《规划》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充分体现新时代发展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昌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大局,科学定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对标昌邑区新发展阶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锚定昌邑新发展格局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功能定位,打造具有昌邑区特色的体系建设均衡发展、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服务供给精准高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坚实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布局公共法律服务新业态。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信息科技为支点,促进法律服务资源的高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倍化释放公共法律服务新动能,驱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等化供给、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积极回应社会新期待。因地制宜谋划本地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服务内容模块化、服务标准数字化、服务流程规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化改造。以“法律服务产品化”“构建法律服务链”服务昌邑高质量发展。以孵化企业“法治体检”、诉调对接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进一步满足昌邑区全方位振兴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十三五”时期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主要是我区形成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窗口,乡(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础的“区一乡一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普及化。  

  二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两快、两全”和“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十二字目标要求;做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是发展目标。主要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数字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着力打造昌邑区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推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集成化、智能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生、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级、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到100%。  

  四是主要任务。主要是深度融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科学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法律服务供给均等化;培育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产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五是组织保障。主要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人民团体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考核评价,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吉林市昌邑区“十四五”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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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昌邑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3 10:55   

  现将《昌邑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昌邑区委、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吉政发〔2021〕7号)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吉政办发〔2021〕32号)及吉林市政府办印发《吉林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吉市政办〔2021〕20号),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将《规划》列为昌邑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大局,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实现昌邑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编制《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规划》,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满足全区人民公共法律服务新期待新需求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新时代使昌邑区实现更大突破。  

  三、起草《规划》的过程  

  按照《规划》编制工作专项部署,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形成《规划(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向各乡(镇)街、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征求了意见,邀请相关部门行业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后,最后形成《规划(讨论稿)》。  

  四、《规划》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充分体现新时代发展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昌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大局,科学定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对标昌邑区新发展阶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锚定昌邑新发展格局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功能定位,打造具有昌邑区特色的体系建设均衡发展、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服务供给精准高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坚实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布局公共法律服务新业态。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信息科技为支点,促进法律服务资源的高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倍化释放公共法律服务新动能,驱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等化供给、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积极回应社会新期待。因地制宜谋划本地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服务内容模块化、服务标准数字化、服务流程规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化改造。以“法律服务产品化”“构建法律服务链”服务昌邑高质量发展。以孵化企业“法治体检”、诉调对接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进一步满足昌邑区全方位振兴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十三五”时期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主要是我区形成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窗口,乡(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础的“区一乡一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普及化。  

  二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两快、两全”和“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十二字目标要求;做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是发展目标。主要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数字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着力打造昌邑区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推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集成化、智能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生、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级、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到100%。  

  四是主要任务。主要是深度融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科学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法律服务供给均等化;培育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产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五是组织保障。主要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人民团体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考核评价,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吉林市昌邑区“十四五”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