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经验一:在全省率先开展失信企业修复培训观摩会,加大失信企业培训修复力度
自今年6月以来,昌邑区积极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帮助失信企业按照吉林省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程序恢复企业信用,移除国家发改委失信“黑名单”。截至8月底,全区已有10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培训,修复失信企业数量位列地区首位。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以来,昌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刻认识到强化社会信用建设对于推动昌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区委书记安丰广、区长刘革锋详细了解了我区失信被执行企业情况,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由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街、开发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区政务服务局第一时间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为此项工作前期准备做好铺垫。
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在失信企业排查过程中昌邑区坚持“四步走”推进信用修复工作。第一步是查找失信企业信息。昌邑区在“信用中国”网站有131家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昌邑区政务服务局会同昌邑工商分局通过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查找失信被执行企业基本信息。经核查,全区被执行企业户数为131家。第二步是属地认领开展帮扶。及时向各乡(镇)街、开发区属地部门下发《关于昌邑区企业信用情况排查通知》,要求各属地按照《昌邑区被执行人名单》认领辖区范围内企业。各属地部门通过电话联络及实地查找相结合的方式展开排查,全区各乡(镇)街、开发区及所辖村、社区在电话沟通不畅的情况下,安排人员到各失信企业工商登记地址实地查找,尽全力与失信企业进行沟通。第三步是开展信用修复培训观摩会。昌邑区在全省率先召开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观摩会,会议邀请了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弓龙植、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处长马树华进行现场培训。全市13个县(市)区政务服务局负责人、昌邑区各乡(镇)街负责经济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观摩。会上,区政务服务局对失信企业的修复咨询进行了一一解答,2家企业现场提交了信用承诺书。第四步是收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信用修复培训观摩会后,昌邑区政务服务局对参会失信企业持续关注,并对其信用修复材料申报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加强与各级各地法院系统的沟通联络,并向相关企业讲明信用修复对于企业及个人的重要意义,使企业及法人逐渐认识到了信用修复工作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截至7月30日,全区已完成信用修复企业占参加修复培训会企业总数的31.3%。
三是建立长效,减少新增。企业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推动信用建设规范化、系统化,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培育诚信环境。下一步,昌邑区将按照《吉林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中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流程持续加大对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的关注,在企业履行法院判决中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及时给予企业指导帮助,帮助恢复企业信用。同时,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力度,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环境,倡导全区企业诚信经营,减少新增失信企业数量。
先进经验二:多种方式开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软环境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软环境办〔2019〕15号)要求,加强《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全区软环境建设提升优化,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于6月13日至7月15日开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系列活动。
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条例》宣传月活动,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提升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区软环境办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区软环境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活动具体事宜,提出宣传《条例》的创新方式方法,并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于6月下旬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昌邑区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昌软组办发〔2019〕2号),组织全区各涉软单位(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部门)《条例》宣传月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提早谋划,充分准备。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围绕“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助推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献礼”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公众宣传。在昌邑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昌邑区信用建设专栏”,并及时上传《条例》全文及相关解读信息;在区政府一楼LED屏幕和区政务服务中心LED屏幕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印发《条例》宣传条幅15条,在主要街路显著位置悬挂;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各窗口受理的业务内容,制作各类业务宣传册(单)5000余份,印发《<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宣传单3000余册,摆放在政务大厅,供办理各项业务的企业或群众查阅或索取,同时向前来办事的企业或群众等服务对象宣传《条例》内容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举措,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结合实际,集中宣传。7月3日,昌邑区《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在昌邑区华业城市广场举行。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范雅杰、副局长王晓明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莅临活动现场,全区各街道软环境宣传员,昌邑区司法局、昌邑区法院、昌邑区检察院、昌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区税务局负责政策咨询解答的工作人员及全区20余个群众文艺团体参加了活动。活动现场共设咨询区3个,咨询台10个,《条例》宣传展板30余块,设置LED屏幕5块,悬挂宣传条幅15幅,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来自昌邑区各乡镇街的群众文艺团体表演了舞蹈、合唱、腰鼓、朗诵、乐器演奏等精彩纷呈的节目,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共同关心、建设、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活动同时得到了吉林市电视台、江城日报等媒体竞相报道。
三是全区联动,提升效果。区软环境办会同各乡(镇)街、开发区走访属地企业,组织召开软环境座谈会,宣传讲解《条例》内容,先后到昌邑区优辆科技公司、亿邦众创空间等企业服务对象开展《条例》宣传“大走访”活动,围绕各涉软部门职能贯彻落实《条例》,并收集了企业对于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2条。同时,区软环境办组织各乡(镇)街、开发区在主要街路、重点商圈、火车站、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悬挂宣传条幅标语、设置LED屏播发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发动本级软环境监督员、软环境监测点企业,在微信朋友圈、微博、今日头条、抖音、LED屏和网站宣传《条例》,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先进经验三:加快“只跑一次”改革,加强并联审批
2019年1月至今,依据【2018】119号《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昌邑区教育局利用春节期间审批办重新制作全套相关审批材料,全新推出导引式电子办事指南模板5套,要件word模板33份,审批登记样表10份,申报材料文件夹套系包裹设定程序10份。完全实现网上申请、预审、咨询、指导,到大厅“只跑一次”受理。在市区两级消防参谋的帮助下,推出民办学校及幼儿园现场勘测专业设置标准及法律依据示例。与民教办、幼教办合作制定了昌邑办学现场勘测标准已投入使用。截止至今,2018年审批办接受申请54个,办结32个。2019年1月至今接受申请42个,办结13个。网络、电话、邮件指导反馈百余次,让网络数据多跑路,高效便捷的新型审批模式得到全社会的公认好评。3月28日,长春市宽城区一行4人前来学习这种网络审批方式。
一方面,主动作为,畅通渠道。民办教育的设立涉及房产、规划、消防、公安、工商、民政、食药监、妇幼、疾控等多部门的前后置条件,相互之间的顺序和逻辑相对复杂,一度是办事企业诟病。为此,审批办亲自走访相关部门,经过协商,最终以实际效益为出发点,闭环串联并联对接办理顺序和方式。另一方面,问计于民,化解阻力。审批办邀请辖区举办者体验不断改革后的流程、要件运行提供情况,借此修改完善,把实用风险降到最低。改革探索过程中,审批办还多次邀请律师现场把关涉及的法律专业问题,确保改革有法有据可依。实现一张表申办,一扇门答疑,一条龙服务的规范联席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