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吉林市昌邑区造纸厂B区改造项目回迁居民长期未回迁安置问题,经昌邑区政府及吉林市国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协商确定,由吉林市昌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代表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全权负责造纸厂B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各项工作,由吉林市吉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具体执行。
按照吉林市回迁安置有关政策,同时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回迁安置方案如下:
本次回迁安置分为货币回购安置与现房安置两种,回迁居民可自主选择。
一、货币回购安置方案
选择货币回购安置,将参照区政府2017年第四次征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纪要(昌房征组〔2017〕4号)确定的精神,货币回购单价4440元/㎡,此价格由单价3700元/㎡,外加20%上浮奖励740元/㎡构成。按照协议最终安置面积乘货币回购单价计算,给予货币回购安置;扩大面积费、公改私费用需全部缴纳完毕;临时安置费在签订货币回购协议之日起终止发放,已发放的临时安置费冲抵临时过渡房租费用。
(二)相关奖励政策,选择货币回购安置的居民,自安置工作启动开始30天内签约完毕,在货币安置价格上另行奖励如下:
1、自安置工作启动10日内签约完毕,每平方米奖励500元;
2、自安置工作启动20日内签约完毕,每平方米奖励300元;
3、自安置工作启动30日内签约完毕,每平方米奖励100元。
超出安置时限无任何奖励。
二、现房安置方案
此次现房安置地点可选择港岸鑫城、东方雅居二区两处现房。我区综合考虑需安置户数、现房户型、区位等因素,对两处现房安置给予相应优惠及补助政策。
(一)选择回迁面积小于协议签订面积的,不足面积按货币回购单价标准予以退还(返);
(二)选择回迁面积大于签订面积的,大于面积在3%(含3%)以内的,按照单价3700元缴纳扩大面积费;超出3%的,按照货币回购单价标准缴纳扩大面积费进行增室安置。
(三)相关奖励政策如下:
(1)选择港岸鑫城现房安置的,考虑跨区域安置,奖励标准如下:
1、54㎡房屋给予8万元装修补助;
2、63㎡房屋给予9万元装修补助;
3、72㎡房屋给予10万元装修补助;
4、81㎡房屋给予12万元装修补助;
(2)选择东方雅居二区现房安置的,考虑房源有限,在房源允许情况下,可选择增室安置。参照我区热力公司住宅改造项目异地增室标准,按3800元/㎡标准收取扩大面积费进行增室安置。
说明:此次安置方式,前期征求了项目已签订《产权调换协议书》的所有被征收人意见,形成本方案。项目安置工作按照本方案自2025年4月25日起实施,至项目全部回迁安置完毕结束。
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
初审:郝佳 复审:黄月 终审:于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