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邓姝)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昌邑区林荫路实验小学在昌邑区教育局法规科的指导下,除利用课堂主渠道外,多渠道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一是学校通过红领巾广播站的“校园法制之声”栏目,在师生中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禁毒、禁赌等内容。二是走出校园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到吉林市消防支队、吉林市看守所等法制教育基地,通过直观和体验教育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三是请普法宣传团成员走入校园。三是请吉林市普法宣传团的成员走入校园,开展普法讲座及互动活动。宣讲员们用生动的事例向学生们讲述法律常识,深受学生们的欢迎。四是以校报为桥梁宣传法律知识。学校以每月一期的校报《林荫教育简讯》为桥梁,积极向广大家长宣传法律常识。学校的《林荫教育简讯》除了向家长汇报学校一个月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外,充分利用版面位置开设了法律小常识栏目,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法律小常识。五是法制宣传日开展多彩活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1、9”全国消防日,学校都会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组织开展手抄报制作、“法律常识我知道”知识竞答、演讲比赛、班会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