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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内设机构及职能

来源:吉林经开区   更新时间:2023-04-04 14:29

    为进一步理顺职能,充分发挥机构的职能作用,按照精干高效、突出重点、整合职能、强化服务的原则,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管委会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机构设置如下:

  1.党工委办公室(人事局):负责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区党的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考核评定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学习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两代表一委员”推选、服务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党工委及党工委办公室文件制发、印信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共青团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日常考勤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出版管理、舆情管控、信息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全区企业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托管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调配、年终考核、工资福利管理、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各类人员职称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的绩效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区学习培训管理、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区人才统计、申报管理工作。负责保护职工、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 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区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上级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基层纪(工)委工作;负责完成区党工委和区纪检监察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 政务服务局(服务企业办公室、民生问题协调办公室、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管理政府网站;负责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协调解决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完善“容缺”审批制度,推进年度新开工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各项工作进展,实现政务大厅“三集中、三到位”;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化建设,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大数据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负责软环境建设监督管理、政风行风监督,建立软环境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投诉举报的涉软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深化改革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负责主任办公会议题合法性审查;负责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

  4. 信访局:负责经开区信访接待、信访案件转办吉案件督办等工作。

  5. 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全区政法工作及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推进全区政法改革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反邪教、反恐工作;负责全区政法、扫黑工作监督、指导、检查工作;推动全区政法、扫黑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政法扫黑、舆情管控工作。

  6. 总工会:负责区总工会的全面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区党工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会议精神。

  7. 管委会办公室(档案局):负责管委会政务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全区档案业务指导、保密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接待活动的安排协调工作。

  8. 财政局(结算中心、采购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地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制度;负责分析预测财政税收形势,编制年度预决算报告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与预算控制价编制、审核、概、预、结算和竣工决算评审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负责执行财政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预算单位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付,对财政财务和融资平台公司收支的核算管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

  9. 审计局:负责对经开区所属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对重点热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按规定对经开区处(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向管委会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依法监督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协助我区各个部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事项;协调(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经开区各类事项的审计。

  10. 金融服务局:贯彻落实省、市和开发区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开发区在融资服务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推动金融工作创新发展;研究拟订金融支持全区经济发展的措施,负责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域内外金融机构、金融业态、金融衍生品和中介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支持;协调全区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

  11. 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吉林市启达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担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公司融资等职能。

  12. 国有资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派驻干部各项事情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13. 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解、落实年度、季度计划;负责组织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监测等工作,确保经济稳定运行;负责开展项目立项审批、跟踪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做好上级对口部门产业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争取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四上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除外)服务工作;负责区内企业技改项目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外贸进出口业务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综合调度、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区内工业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节能减排等工作。

  14. 统计局:负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大型普查调查和临时性调查工作;组织“四上”企业相关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负责组织开展乡(镇)街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协助完成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评价体系相关工作。

  15. 经济技术合作局(商务):拟定全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调度、统计、上报全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情况,完成省、市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上报工作;开展全区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或举办各类重要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招商引资项目入区评审会议,严把项目入区关;完成全省开发区考核及国家级开发区考核;组织完成全区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组织招商系统学习培训;编制各类招商引资宣传材料;承担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 投资促进一局: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

  17. 投资促进二局: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

  18. 投资促进三局: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

  19. 投资促进四局(保税物流中心办公室):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定保税物流中心产业政策,制定保税物流中心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保税物流中心的国内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市有关部门和海关、检验检疫、外汇、金融、税务等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20. 投资促进五局: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

  21. 投资促进六局: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

  22. 科学技术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区科技发展的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推动全区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创新主体;做好各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科技专项资金和引进外国智力、奖项申报和跟踪管理工作;负责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全区碳纤维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经开区科协联合会工作;负责吉林市经开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及管理。

  23.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按照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控详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等;承办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及土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工作;承办开发区内土地出让前期工作、闲置土地清查和处置前期工作;协助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承办开发区内土地权属纠纷前期调查、调解工作;负责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审核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根据授权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负责本级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24.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等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口省市发改、工信、商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承担区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牵头工作,日常具体工作职责由原职能单位分工负责。

  25. 吉林市金成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区内蒸汽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创新产业示范园区、真明丽园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受托国有资产项目资产完整、安全运行;负责拟定国有资产接收、委托经营方案及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运行维护计划,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公司年度经济运行分析;负责受托国有资产信息搜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对外合作单位的价格、合同谈判及考核等工作;负责配合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经营价格的制定工作;负责配合融资倒贷工作;负责心如去吉盘活企业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负责配合国资部门完成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26.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局):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区内项目规划预选址工作;参与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组织编制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单项规划以及项目规划服务等;拟定经开区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组织论证管委会独立投资基础设施以及公用工程配套方案和技术方案工作;代表管委会与市级重点项目实施部门进行技术对接,全程参与、调度建设项目方案论证、工程施工等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城建基础设施相关审批手续;协调、组织、调度基建计划的实施;组织管委会独立投资建设项目验收和交接工作;组织协调西环线建设有关事宜;电力方面的沟通和服务工作。

  27.西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西区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及开发区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争取西区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调整用地规划;西区项目用地征地工作;西区项目谋划、包装、招引、运营,前期手续办理、规划设计、施工组织工作;推进碳纤维研发中心及标准厂房项目,西区平台公司运行、管理工作。

  28.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负责区内工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既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装饰装修项目、乡镇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备案;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对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备案;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验收及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审核认定;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相关的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管理及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房屋产权推进及物业管理指导监督;牵头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办工作。

  29. 市政公用局:负责开发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道路和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负责给排水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开发区城区环境卫生、城区清雪及城厕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防汛管理工作;负责供热企业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市燃气办协调相关燃气企业落实属地监管工作。

  30. 开发总公司: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工程费用管理工作。

  31. 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负责开发区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开发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配合新区开发指挥部组织、协调开发区的前期策划、项目包装和实施;负责整合开发区内各种资源,建立和完善开发区城市建设资金投融资体制;负责建立开发区对外合资合作平台,推动开发区发展。

  32. 城市管理执法局: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主要负责在开发区内行使市容、规划、园林绿化、市政、环保、公安交通、市场管理等综合执法工作。

  吉林经开区党工委办公室(人事局)

  2023年04月13日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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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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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内设机构及职能
发布时间:2023-04-04 14:29   

    为进一步理顺职能,充分发挥机构的职能作用,按照精干高效、突出重点、整合职能、强化服务的原则,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管委会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机构设置如下:

  1.党工委办公室(人事局):负责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区党的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考核评定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学习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两代表一委员”推选、服务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党工委及党工委办公室文件制发、印信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共青团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日常考勤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出版管理、舆情管控、信息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全区企业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托管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调配、年终考核、工资福利管理、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各类人员职称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的绩效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区学习培训管理、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区人才统计、申报管理工作。负责保护职工、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 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区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上级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基层纪(工)委工作;负责完成区党工委和区纪检监察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 政务服务局(服务企业办公室、民生问题协调办公室、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管理政府网站;负责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协调解决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完善“容缺”审批制度,推进年度新开工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各项工作进展,实现政务大厅“三集中、三到位”;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化建设,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大数据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负责软环境建设监督管理、政风行风监督,建立软环境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投诉举报的涉软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深化改革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负责主任办公会议题合法性审查;负责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

  4. 信访局:负责经开区信访接待、信访案件转办吉案件督办等工作。

  5. 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全区政法工作及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推进全区政法改革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反邪教、反恐工作;负责全区政法、扫黑工作监督、指导、检查工作;推动全区政法、扫黑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政法扫黑、舆情管控工作。

  6. 总工会:负责区总工会的全面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区党工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会议精神。

  7. 管委会办公室(档案局):负责管委会政务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全区档案业务指导、保密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接待活动的安排协调工作。

  8. 财政局(结算中心、采购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地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制度;负责分析预测财政税收形势,编制年度预决算报告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与预算控制价编制、审核、概、预、结算和竣工决算评审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负责执行财政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预算单位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付,对财政财务和融资平台公司收支的核算管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

  9. 审计局:负责对经开区所属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对重点热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按规定对经开区处(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向管委会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依法监督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协助我区各个部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事项;协调(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经开区各类事项的审计。

  10. 金融服务局:贯彻落实省、市和开发区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开发区在融资服务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推动金融工作创新发展;研究拟订金融支持全区经济发展的措施,负责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域内外金融机构、金融业态、金融衍生品和中介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支持;协调全区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

  11. 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吉林市启达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担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公司融资等职能。

  12. 国有资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派驻干部各项事情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13. 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解、落实年度、季度计划;负责组织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监测等工作,确保经济稳定运行;负责开展项目立项审批、跟踪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做好上级对口部门产业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争取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四上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除外)服务工作;负责区内企业技改项目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外贸进出口业务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综合调度、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区内工业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节能减排等工作。

  14. 统计局:负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大型普查调查和临时性调查工作;组织“四上”企业相关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负责组织开展乡(镇)街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协助完成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评价体系相关工作。

  15. 经济技术合作局(商务):拟定全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调度、统计、上报全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情况,完成省、市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上报工作;开展全区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或举办各类重要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招商引资项目入区评审会议,严把项目入区关;完成全省开发区考核及国家级开发区考核;组织完成全区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组织招商系统学习培训;编制各类招商引资宣传材料;承担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 投资促进一局: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

  17. 投资促进二局: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

  18. 投资促进三局: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

  19. 投资促进四局(保税物流中心办公室):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定保税物流中心产业政策,制定保税物流中心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保税物流中心的国内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市有关部门和海关、检验检疫、外汇、金融、税务等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20. 投资促进五局: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

  21. 投资促进六局:负责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及产业优势,锁定招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形成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包装、洽谈、引进和项目服务等投资促进工作。

  22. 科学技术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区科技发展的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推动全区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创新主体;做好各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科技专项资金和引进外国智力、奖项申报和跟踪管理工作;负责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全区碳纤维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经开区科协联合会工作;负责吉林市经开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及管理。

  23.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按照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控详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等;承办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及土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工作;承办开发区内土地出让前期工作、闲置土地清查和处置前期工作;协助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承办开发区内土地权属纠纷前期调查、调解工作;负责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审核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根据授权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负责本级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24.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等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口省市发改、工信、商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承担区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牵头工作,日常具体工作职责由原职能单位分工负责。

  25. 吉林市金成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区内蒸汽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创新产业示范园区、真明丽园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受托国有资产项目资产完整、安全运行;负责拟定国有资产接收、委托经营方案及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运行维护计划,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公司年度经济运行分析;负责受托国有资产信息搜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对外合作单位的价格、合同谈判及考核等工作;负责配合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经营价格的制定工作;负责配合融资倒贷工作;负责心如去吉盘活企业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负责配合国资部门完成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26.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局):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区内项目规划预选址工作;参与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组织编制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单项规划以及项目规划服务等;拟定经开区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组织论证管委会独立投资基础设施以及公用工程配套方案和技术方案工作;代表管委会与市级重点项目实施部门进行技术对接,全程参与、调度建设项目方案论证、工程施工等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城建基础设施相关审批手续;协调、组织、调度基建计划的实施;组织管委会独立投资建设项目验收和交接工作;组织协调西环线建设有关事宜;电力方面的沟通和服务工作。

  27.西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西区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及开发区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争取西区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调整用地规划;西区项目用地征地工作;西区项目谋划、包装、招引、运营,前期手续办理、规划设计、施工组织工作;推进碳纤维研发中心及标准厂房项目,西区平台公司运行、管理工作。

  28.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负责区内工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既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装饰装修项目、乡镇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备案;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对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备案;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验收及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审核认定;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相关的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管理及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房屋产权推进及物业管理指导监督;牵头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办工作。

  29. 市政公用局:负责开发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道路和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负责给排水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开发区城区环境卫生、城区清雪及城厕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防汛管理工作;负责供热企业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市燃气办协调相关燃气企业落实属地监管工作。

  30. 开发总公司: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工程费用管理工作。

  31. 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负责开发区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开发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配合新区开发指挥部组织、协调开发区的前期策划、项目包装和实施;负责整合开发区内各种资源,建立和完善开发区城市建设资金投融资体制;负责建立开发区对外合资合作平台,推动开发区发展。

  32. 城市管理执法局: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主要负责在开发区内行使市容、规划、园林绿化、市政、环保、公安交通、市场管理等综合执法工作。

  吉林经开区党工委办公室(人事局)

  2023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