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一网搜索

开发论坛:环保税以及对我区企业的影响

来源: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18-02-08 12:51

  今年1月1日起,吉林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停止征收排污费。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实施后对处于工业集中区的我区企业来说,应当予以重视和深入研究。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以现行排污费制度为基础,按照“税负平移”原则,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保税纳税人。但是,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等情形的单位和经营者,暂予免征环保税。

  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以应税大气、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应税噪声的分贝数为其计税依据。2017年12月1日,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我省环保税应税大气污染物税额执行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税额执行每污染当量1.4元,按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标准执行,排放应税污染物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

  在纳税申报程序上,环保税纳税人按月计算,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按季申报缴款;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款,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并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应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目前,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已经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以我区某化工企业为例,生产经营及污染物排放均在开发区区域内,企业应向吉林经开区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环保税。具体测算方式如下:某纳税人当月申报排放汞及其化合物1千克,查询《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汞及其化合物污染当量值(千克)为0.0001,适用税额为1.2元每污染当量,则污染当量数=1千克/0.0001=10000,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1.2=10000*1.2=12000元,即该企业应缴纳税额为1.2万元。

  从纳税主体以及征收税目可以看出,污染物排放较多的企业将会受到影响。据国家税务总局分析,尽管税法规定将排污费标准作为征收环保税的下限,但环保税开征后对部分污染物排放较多行业的税负有一定影响,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影响则有差异,可能导致全社会总产出下降,但会促进社会总投资增加,总体变动幅度较小。

  那么,哪些企业和行业将成为纳税大户呢?从征税对象上看,四大污染物中大气污染物将占大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基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放量预测,约90%来自大气污染物,约10%来自水污染物。而从行业预测,大气污染物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工,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5个行业缴纳的环保税,占全部大气污染物环保税收入的88%。水污染物中,化工、造纸、医药、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发酵和酿造、制革等8个行业缴纳的环保税将占80%。

  经初步调查,我区涉及缴纳环保税企业26户,其中:涉水污染物主要企业共有3户,5704航空维修有限公司、燃料乙醇公司和奇峰化纤公司;涉大气污染物主要企业共有10户,众鑫化工公司、化纤股份公司、富薪公司、康乃尔化工公司、厦林公司、东煤公司、天宝公司、四通公司、燃料乙醇公司、奇峰化纤公司。我区企业在“费改税”前全年缴纳水、气排污费总计675万元。现由于企业涉及污染物成份复杂、换算当量差异较大,实际缴纳环保税需待具体监测数据方能核定。

  对我区财政收入而言,由于吉林市对城区(开发区)财政体制明确规定,环境保护税属于吉林市本级财政固定收入,不参与市区财政分成,故该税种的开征对我区财政收入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将积极发挥税收在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推动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财政局 王杨(编辑 罗敖东)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站点地图         返回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WWW.JLEDA.GOV.CN
开发论坛:环保税以及对我区企业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8-02-08 12:51   

  今年1月1日起,吉林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停止征收排污费。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实施后对处于工业集中区的我区企业来说,应当予以重视和深入研究。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以现行排污费制度为基础,按照“税负平移”原则,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保税纳税人。但是,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等情形的单位和经营者,暂予免征环保税。

  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以应税大气、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应税噪声的分贝数为其计税依据。2017年12月1日,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我省环保税应税大气污染物税额执行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税额执行每污染当量1.4元,按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标准执行,排放应税污染物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

  在纳税申报程序上,环保税纳税人按月计算,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按季申报缴款;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款,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并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应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目前,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已经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以我区某化工企业为例,生产经营及污染物排放均在开发区区域内,企业应向吉林经开区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环保税。具体测算方式如下:某纳税人当月申报排放汞及其化合物1千克,查询《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汞及其化合物污染当量值(千克)为0.0001,适用税额为1.2元每污染当量,则污染当量数=1千克/0.0001=10000,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1.2=10000*1.2=12000元,即该企业应缴纳税额为1.2万元。

  从纳税主体以及征收税目可以看出,污染物排放较多的企业将会受到影响。据国家税务总局分析,尽管税法规定将排污费标准作为征收环保税的下限,但环保税开征后对部分污染物排放较多行业的税负有一定影响,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影响则有差异,可能导致全社会总产出下降,但会促进社会总投资增加,总体变动幅度较小。

  那么,哪些企业和行业将成为纳税大户呢?从征税对象上看,四大污染物中大气污染物将占大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基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放量预测,约90%来自大气污染物,约10%来自水污染物。而从行业预测,大气污染物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工,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5个行业缴纳的环保税,占全部大气污染物环保税收入的88%。水污染物中,化工、造纸、医药、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发酵和酿造、制革等8个行业缴纳的环保税将占80%。

  经初步调查,我区涉及缴纳环保税企业26户,其中:涉水污染物主要企业共有3户,5704航空维修有限公司、燃料乙醇公司和奇峰化纤公司;涉大气污染物主要企业共有10户,众鑫化工公司、化纤股份公司、富薪公司、康乃尔化工公司、厦林公司、东煤公司、天宝公司、四通公司、燃料乙醇公司、奇峰化纤公司。我区企业在“费改税”前全年缴纳水、气排污费总计675万元。现由于企业涉及污染物成份复杂、换算当量差异较大,实际缴纳环保税需待具体监测数据方能核定。

  对我区财政收入而言,由于吉林市对城区(开发区)财政体制明确规定,环境保护税属于吉林市本级财政固定收入,不参与市区财政分成,故该税种的开征对我区财政收入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将积极发挥税收在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推动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财政局 王杨(编辑 罗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