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避免发生失职、渎职、不廉洁等问题。根据已确定的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廉政风险点,特制定本综合防控措施。
第二条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综合防控措施做到六个结合,即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全面履职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年度工作重点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结合,与机制制度建设相结合。
1.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明确各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做到人人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明确。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法定程序、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以及各项工作规范,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3.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人心促发展。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工作主题化、主题载体化、载体多样化的工作理念,开展结贫思廉、典型导廉、制度强廉、教育倡廉、活动宣廉、谈话促廉等活动,增加廉政文化建设的互动力、感染力、吸引力、渗透力和预警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素质。
5.加强考核,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
6.广泛征求意见,每年不定期组织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发放意见征求表、设立意见征求箱、召开座谈会、基层走访等形式,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搞好民主测评,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7.加强监督,实行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
8.发挥制度钢性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根据工作权力、科室主要职能、重要岗位、岗位性质及工作流程入手,结合近年来工作情况寻找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理。一级为涉及组织人事、财务审批、财务管理、物品采购管理、基建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具有决策决定、审批、部门事务管理、执行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二级为涉及日常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职能的领导和非领导岗位。
第一部分:共性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公性类风险点也称公共类风险点,是指本局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有共性特征,它包括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和机制制度建设,防控措施为:
一、思想道德风险点防控措施
1.加强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以及科室(单位)学习计划,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3.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党员先进性;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发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
4.党委与党支部要联手共建,推进和谐建设。在发展党员环节中坚持原则,按程序办事,禁止违规转正预备党员或发展不合格党员。
5.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强化执行力,提升人推进事。
7.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等制度。
8.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树立“八种良好风气”。
9.制定切实可行的奖励机制,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争优创先。
10.开展谈心谈话、科室(单位)座谈、上门走访等活动,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业余嗜好、家庭关系以及交友情况。
11.发挥警示教育、廉政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定期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洁自律短信,扩大廉政管理范围,思想管理向八小时以外有效延伸。
12.充分发挥家庭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引导家属积极协助单位抓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少吹腐败的“枕边风”,多敲廉洁的“枕边钟”,有效构建“第二道防线”。
二、行为规范风险点防控措施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规定。中层以上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局主要领导要做到“五个亲自”,局副职要做到“三个抓好”,严格履行领导和监督职责,同时准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新规定新精神,有效指导和监督本单位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全体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省纪委“四条禁令”等廉洁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不得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故意损毁有关记录或者证据,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不接受行政相对人、请托人的馈赠、宴请等。
3.局领导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严格管理,平时加强教育,多提醒,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4.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不能错过解决的最佳时机,防止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要增强责任心,克服本位主义,勇于承担责任。
5.全局系统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礼仪、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严格遵守质检总局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防止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问题引起当事人不满而发生上访、投诉等。
6.办公室在对外宣传工作中,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要明,严格把关,防止发生不良影响。
7.从事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局《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维护网络,防止随意安装软件,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信息数据丢失、网络瘫痪等问题的发生。
8.从事各类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守档案秘密,遵守档案管理制度,防止丢失和损坏。
9.加强对印章印鉴的管理,要严格遵守《印章印鉴使用管理制度》,认真登记,不得出具空白介绍信和不经批准的证明文件。正确使用印章、印纸,确保印章管理安全,防止印章盗用、丢失及损坏。
10.局收发在接听电话、收发邮件后要及时转达给领导或相关人员,并做好相应的提醒,防止给本单位工作带来失误。
11.涉密文件收发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传阅、保管、流转工作过程中的文件安全,不得随意泄露信息。
12.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三、机制制度风险点防控措施
1.定期梳理、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制度符合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逐步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度依据,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规范。
2.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执行制度的情况纳入到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之中。
3.对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提示提醒或告诫,必要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部分:个性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个性类风险点是指局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后果,具有个性特点,它包括行政管理、业务服务、事务管理三类。
一、执法监督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一)监督检查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监督检查类风险点是指局承担监督检查职能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现场检查及采取强制措施时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廉洁自律规定,可能引起行政相对人的申诉、上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防控措施为:
1.坚持每月监督检查、巡查会议制度,通报本月所管理的辖区内的监督检查、巡查情况,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关注监管情况及隐患的消除情况等作出详实说明,以促进检查、巡查到位。
2.从事监督检查、巡查任务的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心,严格落实《关于明确各科室(单位)职能和事权的通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专项行动方案》等规定或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反复整改单位的监管要到位,避免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有效提高对辖区内安全的控制力。
(二)行政处罚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行政处罚类风险点是指执法办案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廉洁自律规定,对案件调查不公正、定性不准确、处罚不合法、合理,可能引起行政相对人的申诉、上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防控措施为:
1.执法办案人员要熟练掌握办案技能、办案程序,精通法律法规,通晓法理,会运用办案系统,严格执行2人办案等各项执法程序。
2.依法办案,对应立案调查的案件,要在24小时之内输入案件系统并由法制员监督执行,对于不够立案条件的,说明原因,在法制员认真核实报批后反馈承办科室负责人。
3.对符合现场处罚的案件,要及时采取现场处罚措施,使当事人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在现场处罚后,按规定收取、交纳罚款,并将案卷及时移交法制人员归档。
4.调查取证必须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调查取证时应当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证件,做到全面、客观、真实。
二、行政管理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风险点防控措施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类风险点是指行政许可、审批受理、审查、核准的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防控措施为:
1.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文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认真遵守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制度,防止因业务不熟导致工作失职。
2.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应按工作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按规定进行核查,对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发证情况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出,严禁出现提前发证、违规出具证明,向申请人收受好处,或者不应许可的给予许可,从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或不廉洁行为的问题发生。
3.对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在审查或现场核查时不得故意刁难企业或设置不必要条件,不得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4.对申请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各种资料要做到及时归档,防止丢失、缺损等问题的发生。
6.要做到用心做事、以情待人,积极开展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二)行政登记风险点防控措施
行政登记风险点是指受理行政登记的工作人员在给予申请人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防控措施为:
1.从事行政登记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文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认真遵守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制度,防止因业务不熟导致工作失职。
2.要认真核对数据,并进行必要的分析处理,防止因数据失实,给上级和领导分析、应用带来不利因素,或造成被登记人信息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3.在办理行政登记事项时,不得故意刁难设置不必要条件,不得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4.对申请人登记的事项,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不得向他人出具登记事项内容或违规出具相关登记证明,避免使申请人的信息泄露,造成申请人相关损失等问题发生。
5.积极开展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
三、财务管理风险点防控措施
财务管理风险点指财务人员在执行财务收费、财务支出、财务决算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结合局实际,精心制定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认真执行年初的财政预算,不挪用、误用财政资金。杜绝“小金库”、“帐外帐”。
2.在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必须经集体讨论。
3.按照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财务收支业务,按照程序审核账目,做到账目清、财务明。
4.加强对现金、空白支票、收据、票据的管理,防止丢失;过夜库存现金控制在合理范围并符合有关规定;对支出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使用转账支票。
5.严格落实报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借款、报销审批权限和工作流程。
6.严格执行《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包括:会计主管岗位、出纳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预算外资金核算岗位等。
(二)人事管理风险点防控措施
人事管理风险点是指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在对单位职工进行教育培训、人事变动、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社保、招聘、定岗定员、干部考核考察、日常考勤、评优评先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定职、定级等方面的各类规定,并按照规定要求,制定人事工作流程,在各个环节上体现相互提醒、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纠正的运行机制。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弄虚作假,不偏听偏信,不泄露相关信息,不私下许诺,防止失察失误或用人不当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3.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自律,恪守原则,在干部考察、任免过程中坚决拒收不该接受的礼品馈赠及宴请,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枉法。
4.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凡是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重新培训,并将培训工作与干部考核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与定岗挂钩。
5.严格管理人事档案,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无损,不泄露档案信息,做好保密工作,维护档案的严肃性。
6.在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中,坚持原则,防止错案发生。
(三)物品采购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物品采购风险点是指从事物品(基建)采购工作人员在办公用品、仪器设备、设施改造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对物品的采购应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的规定目录、程序实施采购,禁止超预算实施采购。
2.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零星物品采购,由办公室组织采购,一般应2人以上,严禁虚开发票,并执行必要的验收程序;对大额度资金支出,须经局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基建项目须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经立项批准后按招标程序建设,避免不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发生。
4.办公用品等物品采购实行“申请、审批、归口购买、专人管理、发放或领用”的原则,并参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5.申报、审批、购买、领用办公用品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最大效益原则,不重复购置,不虚报冒领,达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目的。
6.职能科室一次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必须由职能科室先申报计划,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7.库存物品要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8.非紧急情况特殊原因,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到外购置办公用品。
9.对采购物品时经销商给予的回扣应上交局财务室统一登记保管,必要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统一处置。
10.加强对干部职工爱护、节约公用物品的教育,做到不浪费和破坏公物,不将公用物品挪作私用。
(四)资产管理风险点防控措施
资产管理风险点是指从事资产管理人员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流失等,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分配资产时,深入调查研究,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不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违反规定分配,最大限度的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
2.固定资产管理要到位,及时组织资产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等工作,资产录入要及时,加强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丢失。
3.资产处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不随意处置,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并做好各类台账资料,完备交接手续。
4.严格落实财产清查登记制度。
第四条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和岗位性质,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不断修正风险点防控措施的内容。
第五条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每年初结合工作要点和上年度廉政风险防范情况开展一次,确定年度防控重点,明确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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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避免发生失职、渎职、不廉洁等问题。根据已确定的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廉政风险点,特制定本综合防控措施。
第二条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综合防控措施做到六个结合,即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全面履职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年度工作重点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结合,与机制制度建设相结合。
1.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明确各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做到人人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明确。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法定程序、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以及各项工作规范,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3.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人心促发展。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工作主题化、主题载体化、载体多样化的工作理念,开展结贫思廉、典型导廉、制度强廉、教育倡廉、活动宣廉、谈话促廉等活动,增加廉政文化建设的互动力、感染力、吸引力、渗透力和预警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素质。
5.加强考核,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
6.广泛征求意见,每年不定期组织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发放意见征求表、设立意见征求箱、召开座谈会、基层走访等形式,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搞好民主测评,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7.加强监督,实行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
8.发挥制度钢性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根据工作权力、科室主要职能、重要岗位、岗位性质及工作流程入手,结合近年来工作情况寻找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理。一级为涉及组织人事、财务审批、财务管理、物品采购管理、基建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具有决策决定、审批、部门事务管理、执行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二级为涉及日常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职能的领导和非领导岗位。
第一部分:共性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公性类风险点也称公共类风险点,是指本局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有共性特征,它包括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和机制制度建设,防控措施为:
一、思想道德风险点防控措施
1.加强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以及科室(单位)学习计划,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3.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党员先进性;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发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
4.党委与党支部要联手共建,推进和谐建设。在发展党员环节中坚持原则,按程序办事,禁止违规转正预备党员或发展不合格党员。
5.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强化执行力,提升人推进事。
7.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等制度。
8.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树立“八种良好风气”。
9.制定切实可行的奖励机制,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争优创先。
10.开展谈心谈话、科室(单位)座谈、上门走访等活动,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业余嗜好、家庭关系以及交友情况。
11.发挥警示教育、廉政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定期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洁自律短信,扩大廉政管理范围,思想管理向八小时以外有效延伸。
12.充分发挥家庭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引导家属积极协助单位抓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少吹腐败的“枕边风”,多敲廉洁的“枕边钟”,有效构建“第二道防线”。
二、行为规范风险点防控措施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规定。中层以上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局主要领导要做到“五个亲自”,局副职要做到“三个抓好”,严格履行领导和监督职责,同时准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新规定新精神,有效指导和监督本单位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全体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省纪委“四条禁令”等廉洁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不得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故意损毁有关记录或者证据,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不接受行政相对人、请托人的馈赠、宴请等。
3.局领导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严格管理,平时加强教育,多提醒,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4.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不能错过解决的最佳时机,防止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要增强责任心,克服本位主义,勇于承担责任。
5.全局系统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礼仪、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严格遵守质检总局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防止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问题引起当事人不满而发生上访、投诉等。
6.办公室在对外宣传工作中,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要明,严格把关,防止发生不良影响。
7.从事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局《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维护网络,防止随意安装软件,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信息数据丢失、网络瘫痪等问题的发生。
8.从事各类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守档案秘密,遵守档案管理制度,防止丢失和损坏。
9.加强对印章印鉴的管理,要严格遵守《印章印鉴使用管理制度》,认真登记,不得出具空白介绍信和不经批准的证明文件。正确使用印章、印纸,确保印章管理安全,防止印章盗用、丢失及损坏。
10.局收发在接听电话、收发邮件后要及时转达给领导或相关人员,并做好相应的提醒,防止给本单位工作带来失误。
11.涉密文件收发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传阅、保管、流转工作过程中的文件安全,不得随意泄露信息。
12.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三、机制制度风险点防控措施
1.定期梳理、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制度符合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逐步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度依据,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规范。
2.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执行制度的情况纳入到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之中。
3.对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提示提醒或告诫,必要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部分:个性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个性类风险点是指局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后果,具有个性特点,它包括行政管理、业务服务、事务管理三类。
一、执法监督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一)监督检查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监督检查类风险点是指局承担监督检查职能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现场检查及采取强制措施时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廉洁自律规定,可能引起行政相对人的申诉、上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防控措施为:
1.坚持每月监督检查、巡查会议制度,通报本月所管理的辖区内的监督检查、巡查情况,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关注监管情况及隐患的消除情况等作出详实说明,以促进检查、巡查到位。
2.从事监督检查、巡查任务的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心,严格落实《关于明确各科室(单位)职能和事权的通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专项行动方案》等规定或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反复整改单位的监管要到位,避免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有效提高对辖区内安全的控制力。
(二)行政处罚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行政处罚类风险点是指执法办案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廉洁自律规定,对案件调查不公正、定性不准确、处罚不合法、合理,可能引起行政相对人的申诉、上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防控措施为:
1.执法办案人员要熟练掌握办案技能、办案程序,精通法律法规,通晓法理,会运用办案系统,严格执行2人办案等各项执法程序。
2.依法办案,对应立案调查的案件,要在24小时之内输入案件系统并由法制员监督执行,对于不够立案条件的,说明原因,在法制员认真核实报批后反馈承办科室负责人。
3.对符合现场处罚的案件,要及时采取现场处罚措施,使当事人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在现场处罚后,按规定收取、交纳罚款,并将案卷及时移交法制人员归档。
4.调查取证必须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调查取证时应当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证件,做到全面、客观、真实。
二、行政管理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风险点防控措施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类风险点是指行政许可、审批受理、审查、核准的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防控措施为:
1.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文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认真遵守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制度,防止因业务不熟导致工作失职。
2.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应按工作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按规定进行核查,对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发证情况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出,严禁出现提前发证、违规出具证明,向申请人收受好处,或者不应许可的给予许可,从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或不廉洁行为的问题发生。
3.对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在审查或现场核查时不得故意刁难企业或设置不必要条件,不得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4.对申请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各种资料要做到及时归档,防止丢失、缺损等问题的发生。
6.要做到用心做事、以情待人,积极开展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二)行政登记风险点防控措施
行政登记风险点是指受理行政登记的工作人员在给予申请人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防控措施为:
1.从事行政登记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文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认真遵守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制度,防止因业务不熟导致工作失职。
2.要认真核对数据,并进行必要的分析处理,防止因数据失实,给上级和领导分析、应用带来不利因素,或造成被登记人信息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3.在办理行政登记事项时,不得故意刁难设置不必要条件,不得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4.对申请人登记的事项,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不得向他人出具登记事项内容或违规出具相关登记证明,避免使申请人的信息泄露,造成申请人相关损失等问题发生。
5.积极开展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
三、财务管理风险点防控措施
财务管理风险点指财务人员在执行财务收费、财务支出、财务决算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结合局实际,精心制定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认真执行年初的财政预算,不挪用、误用财政资金。杜绝“小金库”、“帐外帐”。
2.在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必须经集体讨论。
3.按照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财务收支业务,按照程序审核账目,做到账目清、财务明。
4.加强对现金、空白支票、收据、票据的管理,防止丢失;过夜库存现金控制在合理范围并符合有关规定;对支出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使用转账支票。
5.严格落实报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借款、报销审批权限和工作流程。
6.严格执行《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包括:会计主管岗位、出纳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预算外资金核算岗位等。
(二)人事管理风险点防控措施
人事管理风险点是指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在对单位职工进行教育培训、人事变动、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社保、招聘、定岗定员、干部考核考察、日常考勤、评优评先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定职、定级等方面的各类规定,并按照规定要求,制定人事工作流程,在各个环节上体现相互提醒、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纠正的运行机制。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弄虚作假,不偏听偏信,不泄露相关信息,不私下许诺,防止失察失误或用人不当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3.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自律,恪守原则,在干部考察、任免过程中坚决拒收不该接受的礼品馈赠及宴请,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枉法。
4.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凡是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重新培训,并将培训工作与干部考核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与定岗挂钩。
5.严格管理人事档案,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无损,不泄露档案信息,做好保密工作,维护档案的严肃性。
6.在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中,坚持原则,防止错案发生。
(三)物品采购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物品采购风险点是指从事物品(基建)采购工作人员在办公用品、仪器设备、设施改造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对物品的采购应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的规定目录、程序实施采购,禁止超预算实施采购。
2.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零星物品采购,由办公室组织采购,一般应2人以上,严禁虚开发票,并执行必要的验收程序;对大额度资金支出,须经局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基建项目须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经立项批准后按招标程序建设,避免不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发生。
4.办公用品等物品采购实行“申请、审批、归口购买、专人管理、发放或领用”的原则,并参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5.申报、审批、购买、领用办公用品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最大效益原则,不重复购置,不虚报冒领,达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目的。
6.职能科室一次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必须由职能科室先申报计划,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7.库存物品要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8.非紧急情况特殊原因,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到外购置办公用品。
9.对采购物品时经销商给予的回扣应上交局财务室统一登记保管,必要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统一处置。
10.加强对干部职工爱护、节约公用物品的教育,做到不浪费和破坏公物,不将公用物品挪作私用。
(四)资产管理风险点防控措施
资产管理风险点是指从事资产管理人员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流失等,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分配资产时,深入调查研究,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不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违反规定分配,最大限度的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
2.固定资产管理要到位,及时组织资产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等工作,资产录入要及时,加强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丢失。
3.资产处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不随意处置,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并做好各类台账资料,完备交接手续。
4.严格落实财产清查登记制度。
第四条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和岗位性质,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不断修正风险点防控措施的内容。
第五条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每年初结合工作要点和上年度廉政风险防范情况开展一次,确定年度防控重点,明确任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