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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森煌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公里预制管廊构件及年产30万平方米装配式房屋部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2-14 13:37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214我局拟对吉林森煌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公里预制管廊构件及年产30万平方米装配式房屋部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214日-2017215日(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3451992
  通讯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
邮    编:132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产20公里预制管廊构件及年产30万平方米装配式房屋部品项目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新路36
吉林森煌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在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新路36(厂区院内),建设年产20公里预制管廊构件及年产30万平方米装配式房屋部品项目。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储存工程和公用工程组成;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原有2号厂房新建一座厂房、水泥储罐和粉煤灰储罐,及混凝土、管廊预制件和房屋建筑部品生产线,主要从事预制装配式管廊构件和装配式房屋建筑部品生产
1、项目需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设施和“以新带老”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须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管网后排人市政污水管网3、建设期间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减少施工扬尘和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统一回收,集中存放,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4、项目废气、粉尘产生工序需落实环评报告中要求的封闭、收集、处置,避免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项目需设置符合要求的物料堆场并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渗和防风措施。5、采取必要消音降噪措施,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生产时间,以免影响周围企业和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6、项目须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厂区设置规范固体废物分类储存措施,属危险废物的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贮存,送有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厂区临时贮存场地须按规范要求设计。一般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统一收集后进行安全合理的处置。
 
本项目以网上公示的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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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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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森煌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公里预制管廊构件及年产30万平方米装配式房屋部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14 13:37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214我局拟对吉林森煌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公里预制管廊构件及年产30万平方米装配式房屋部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214日-2017215日(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3451992
  通讯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
邮    编:132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产20公里预制管廊构件及年产30万平方米装配式房屋部品项目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新路36
吉林森煌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在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新路36(厂区院内),建设年产20公里预制管廊构件及年产30万平方米装配式房屋部品项目。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储存工程和公用工程组成;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原有2号厂房新建一座厂房、水泥储罐和粉煤灰储罐,及混凝土、管廊预制件和房屋建筑部品生产线,主要从事预制装配式管廊构件和装配式房屋建筑部品生产
1、项目需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设施和“以新带老”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须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管网后排人市政污水管网3、建设期间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减少施工扬尘和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统一回收,集中存放,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4、项目废气、粉尘产生工序需落实环评报告中要求的封闭、收集、处置,避免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项目需设置符合要求的物料堆场并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渗和防风措施。5、采取必要消音降噪措施,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生产时间,以免影响周围企业和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6、项目须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厂区设置规范固体废物分类储存措施,属危险废物的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贮存,送有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厂区临时贮存场地须按规范要求设计。一般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统一收集后进行安全合理的处置。
 
本项目以网上公示的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