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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9-19 14:04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919我局拟对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19日-2016年9月23日(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3451992
  通讯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
邮    编:132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喷涂生产线扩建项目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
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现有厂址内该项目将原有半封闭车间改造为全封闭车间,对现有产品进行喷涂作业,年喷涂钢结构及设备1500吨。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2、生产中产生的漆雾、VOC及二甲苯等废气经有效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3、对各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音、吸附、降噪和减振措施,4、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属危险废物的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贮存,送有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厂区临时贮存场地须按规范要求设计。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最大限度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贮存和处置。
 
本项目以网上公示、张贴公告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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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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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9-19 14:04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919我局拟对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19日-2016年9月23日(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3451992
  通讯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
邮    编:132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喷涂生产线扩建项目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
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现有厂址内该项目将原有半封闭车间改造为全封闭车间,对现有产品进行喷涂作业,年喷涂钢结构及设备1500吨。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2、生产中产生的漆雾、VOC及二甲苯等废气经有效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3、对各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音、吸附、降噪和减振措施,4、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属危险废物的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贮存,送有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厂区临时贮存场地须按规范要求设计。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最大限度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贮存和处置。
 
本项目以网上公示、张贴公告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