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吉林经开工廉租公寓住房分配领导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6年9月1日起到9月7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单位:吉林经开区建设局 公示联系人:陆沿序
邮编:132101 电话:63451956
吉林经开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领导小组
![]() |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吉林经开工廉租公寓住房分配领导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6年9月1日起到9月7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单位:吉林经开区建设局 公示联系人:陆沿序
邮编:132101 电话:63451956
吉林经开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