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水稻综合加工基地配套锅炉及热风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水稻综合加工基地配套
锅炉及热风炉项目
(2)项目性质:补充环评
(3)建设单位: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吉林市经济开发区吉孤路668号
(5)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年加工稻谷30万吨大米综合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补充环评。在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年加工稻谷30万吨大米综合加工基地项目环评时,工程设计用一台4t/h蒸汽锅炉进行稻谷烘干,由于通过调查取样化验实际拟用原料稻谷的水分超出设计值,导致烘干量不能达到预期产能,为此拟改用一台9兆瓦燃稻壳热风炉和一台12吨燃煤热风炉进行稻谷、玉米烘干,总投资为122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6)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杨红
(3)联系人:李朝晖 联系电话:180433240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25号 资质证书编号: 国环评乙字1606号
(3)联系人:姜政圻 联系电话:0432-62405038 E-Mail:gongzhongyijian@163.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和措施概述:
1、施工影响
项目建设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可通过采取可行的防尘、降噪、废水处理措施来降低环境影响。
2、营运期影响
(1)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燃稻壳热风炉和燃煤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燃稻壳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经一次沉降和二次沉降除尘后,由高度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燃煤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由沉降室沉降,再经多管除尘器除尘,由高度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员工全部为现有员工,不新增员工,因此无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热风炉风机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风机,并对风机采用隔声装置,设置双层隔声门窗,内饰采用吸声材料。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燃稻壳热风炉稻壳灰,装袋后,外卖作为肥料;燃煤热风炉锅炉灰渣,外卖砖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昼间、夜间厂区边界噪声值均不超标,不会对项目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排放的废气、固体废物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处理处置方案后,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拟采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站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信息发布起10日内。
请将您对本项目的看法和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gongzhongyijian@163.com;或来电至:0432-62405038。
|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水稻综合加工基地配套锅炉及热风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水稻综合加工基地配套
锅炉及热风炉项目
(2)项目性质:补充环评
(3)建设单位: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吉林市经济开发区吉孤路668号
(5)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年加工稻谷30万吨大米综合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补充环评。在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年加工稻谷30万吨大米综合加工基地项目环评时,工程设计用一台4t/h蒸汽锅炉进行稻谷烘干,由于通过调查取样化验实际拟用原料稻谷的水分超出设计值,导致烘干量不能达到预期产能,为此拟改用一台9兆瓦燃稻壳热风炉和一台12吨燃煤热风炉进行稻谷、玉米烘干,总投资为122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6)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杨红
(3)联系人:李朝晖 联系电话:180433240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25号 资质证书编号: 国环评乙字1606号
(3)联系人:姜政圻 联系电话:0432-62405038 E-Mail:gongzhongyijian@163.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和措施概述:
1、施工影响
项目建设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可通过采取可行的防尘、降噪、废水处理措施来降低环境影响。
2、营运期影响
(1)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燃稻壳热风炉和燃煤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燃稻壳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经一次沉降和二次沉降除尘后,由高度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燃煤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由沉降室沉降,再经多管除尘器除尘,由高度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员工全部为现有员工,不新增员工,因此无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热风炉风机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风机,并对风机采用隔声装置,设置双层隔声门窗,内饰采用吸声材料。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燃稻壳热风炉稻壳灰,装袋后,外卖作为肥料;燃煤热风炉锅炉灰渣,外卖砖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昼间、夜间厂区边界噪声值均不超标,不会对项目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排放的废气、固体废物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处理处置方案后,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拟采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站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信息发布起10日内。
请将您对本项目的看法和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gongzhongyijian@163.com;或来电至:0432-6240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