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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2500t/a丙烯酸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14-07-23 15:50
 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2500t/a丙烯酸树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2500t/a丙烯酸树脂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600号,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在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闲置厂房内,建设年产2500t丙烯酸树脂生产线。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生产工艺中原料甲基丙烯酸甲酯易挥发,在装袋过程有无组织挥发气体,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粉碎机将块状丙烯酸树脂粉碎为颗粒树脂,产生少量粉尘,由于粉碎机置于封闭的粉碎间,粉尘不排放到外环境。丙烯酸树脂由挤出机机头熔融挤出,树脂受热产生非甲烷总烃气体,由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入空气中。
      
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污染源为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粉碎机、挤出机、切粒机、强力真空自吸泵等。主要设备噪声级约80~85dB(A)

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挤出机挤出过程产生的废树脂;聚合反应称装物料的废塑料袋;去离子设备定期需更换的渗透膜;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

3、预防措施及对策

废气:本项目搅拌釜及计量罐的阀门和管件采用密封性好的材料,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烃类无组织排放。粉碎机粉碎机置于封闭的粉碎间,粉尘不排放到外环境。挤出机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入空气中。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及生活污水。废水经管道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工业固体废物:废塑料袋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更换的渗透膜由去离子水设备厂家回收清洗后再利用。废树脂、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在有效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符合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位置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实施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只要落实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则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变化,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与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可到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评价室查阅,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596388066
    环评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432-65011182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周边的居民。
    主要事项:了解公众以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以及要求。具体为:(1)项目周围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5)其他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采访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形式进行。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47212014722

 

 

 

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

2014721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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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2500t/a丙烯酸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4-07-23 15:50   
 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2500t/a丙烯酸树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2500t/a丙烯酸树脂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600号,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在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闲置厂房内,建设年产2500t丙烯酸树脂生产线。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生产工艺中原料甲基丙烯酸甲酯易挥发,在装袋过程有无组织挥发气体,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粉碎机将块状丙烯酸树脂粉碎为颗粒树脂,产生少量粉尘,由于粉碎机置于封闭的粉碎间,粉尘不排放到外环境。丙烯酸树脂由挤出机机头熔融挤出,树脂受热产生非甲烷总烃气体,由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入空气中。
      
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污染源为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粉碎机、挤出机、切粒机、强力真空自吸泵等。主要设备噪声级约80~85dB(A)

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挤出机挤出过程产生的废树脂;聚合反应称装物料的废塑料袋;去离子设备定期需更换的渗透膜;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

3、预防措施及对策

废气:本项目搅拌釜及计量罐的阀门和管件采用密封性好的材料,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烃类无组织排放。粉碎机粉碎机置于封闭的粉碎间,粉尘不排放到外环境。挤出机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入空气中。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及生活污水。废水经管道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工业固体废物:废塑料袋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更换的渗透膜由去离子水设备厂家回收清洗后再利用。废树脂、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在有效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符合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位置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实施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只要落实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则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变化,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与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可到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评价室查阅,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596388066
    环评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432-6501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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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周边的居民。
    主要事项:了解公众以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以及要求。具体为:(1)项目周围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5)其他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采访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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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47212014722

 

 

 

吉林市三鼎化工有限公司

201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