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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含 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19-11-27 10:49
  按照《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吉市住建发〔2019〕192号文件要求,通过调查摸底,严格执行申请程序,已完成初审,进入初审公示程序,下列人员具备2019年公租房(含原廉租公寓)申请资格,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吉林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7日起到2019年12月2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单位: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人:陆沿序 邮编:132101  电话:0432-63451956
  附件:申请人名单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 
  2019年11月27日

可下载附件:申请公租房23人.xls
可下载附件:申请廉租公寓15人.xls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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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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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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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含 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7 10:49   
  按照《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吉市住建发〔2019〕192号文件要求,通过调查摸底,严格执行申请程序,已完成初审,进入初审公示程序,下列人员具备2019年公租房(含原廉租公寓)申请资格,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吉林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7日起到2019年12月2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单位: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人:陆沿序 邮编:132101  电话:0432-63451956
  附件:申请人名单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