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减少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带来的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经开区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秸秆禁烧的规定,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秸秆全域禁烧的规定,经开区管委会决定辖区内实施全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本公告所称秸秆是指玉米、稻谷、高粱、豆类、薯类、油料等农作物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玉米穗轴、稻壳、花生壳视同秸秆,同时包含地头杂草、林下附植物等。),特公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段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二、经开区管委会将加大力度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监管。结合卫星抓拍定位、秸秆远程视频监控、监察车辆不定期不间断巡查、包保村屯网格长定点驻地式监管等多种方式,对全区秸秆进行全覆盖检查。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的火灾、重大污染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及拒绝秸秆禁烧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同时,依据《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将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户、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辖区内企业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在全区范围内张贴公布,并依法采取相应的限制或禁入措施。
三、鼓励、支持并大力推广秸秆作为饲料、肥料、燃料、工业生产原料、食用菌栽培基料等方式利用。广大农田种植户在秸秆自用离田的基础上,要积极支持配合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作业,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对水稻作物实施低留茬收割作业,严禁水稻留茬高于15厘米。
四、欢迎社会监督,积极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经开区管委会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举报电话:63501392
经开区九站街道举报电话:63330488
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举报电话:63054110
经开区九站派出所举报电话:63058110
经开区新九派出所举报电话:63057110
经开区机场派出所举报电话:63512110
经开区双吉派出所举报电话:63507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