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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销号确认表

来源: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24-06-27 13:57

吉林经开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

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经开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开区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时间:6月18

整改任务

建筑垃圾管理不规范。吉林市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80万立方米,资源化利用率仅4%。吉林市尚无规范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属地政府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将建筑垃圾暂存于临时堆放场,用于建筑工程回填或土地平整。现场发现,昌邑区、龙潭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均未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龙潭区、舒兰市多处拆迁工地有大量未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长期堆存,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磐石市大量建筑垃圾被违法倾倒在林地内,破坏植被,污染土壤,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整改目标

严肃查处建筑垃圾乱倾倒违法行为,确保城区既有建筑垃圾动态清零,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整改措施

(一)经开区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吉林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定期对全区建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日常监管,达到“日产日清”。加强经开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二)经开区住建分局加大建筑工地、拆迁场地监督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合理设置堆放区域,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堆放苫盖、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定点处理等管理要求。

(三)经开区行政执法局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临时堆放场所垃圾未苫盖、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建立清单台账,逐一完成整改,建立建筑垃圾长效监管机制,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防止扬尘污染等问题发生。

(四)九站街道、双吉街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居民装修垃圾动态巡查监管,及时督促物业部门及居民规范堆放、及时遮盖,并按要求清运至规定地点。

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开区行政执法局先后制定了《关于运输建筑垃圾、运载散流体等车辆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提升建筑垃圾清理整治标准的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对全区散流体运输车辆未密闭、沿途泄漏、污染路面对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现象进行长效化巡查监管工作

针对林地和绿化区域内发现建筑垃圾13处,经开区行政执法局联合市政公用局,共出动70余人次,40余车次对违法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均已清理完成

针对农村建筑垃圾,经开区行政执法局联合九站街道和双吉街道2024年4月至5月定期对农村建筑垃圾进行监管巡查。发现建筑垃圾18处发现后立即通报村里进行清理,目前均已清理完成。

(二)经开区住建分局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对建筑工地、拆迁场地进行巡查;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机制,要求建筑垃圾车辆出入进行覆盖,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经检查,各企业以及在建项目均已建立七版一图,明确扬尘管理办法,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现场配备降尘措施。吉林经开区绿色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现场部分土方未苫盖,已限期整改完毕。

(三)经开区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运输建筑垃圾未苫盖和造成散体、流体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在日常巡查期间,累计出动人员400余次出动车辆100余次,查处道路污染2处,沿途散落、密闭不严运输车辆12余次,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进行整改,立查立改整治效果明显。

(四)九站街道与双吉街道积极发挥网格化作用,通过网格巡查,形成网格员发现问题,社区内部联动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建立工作闭环。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文明施工意识。二是落实责任到网格。要求网格员每天进行二遍以上巡查,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三是制定装修垃圾监管清单,实现销号管理。截止目前,已经清运建筑垃圾12次。

 

联 系 人:孔明

工作单位: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13843244006

 

备注: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期为10天。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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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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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销号确认表
发布时间:2024-06-27 13:57   

吉林经开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

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经开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开区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时间:6月18

整改任务

建筑垃圾管理不规范。吉林市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80万立方米,资源化利用率仅4%。吉林市尚无规范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属地政府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将建筑垃圾暂存于临时堆放场,用于建筑工程回填或土地平整。现场发现,昌邑区、龙潭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均未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龙潭区、舒兰市多处拆迁工地有大量未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长期堆存,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磐石市大量建筑垃圾被违法倾倒在林地内,破坏植被,污染土壤,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整改目标

严肃查处建筑垃圾乱倾倒违法行为,确保城区既有建筑垃圾动态清零,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整改措施

(一)经开区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吉林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定期对全区建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日常监管,达到“日产日清”。加强经开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二)经开区住建分局加大建筑工地、拆迁场地监督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合理设置堆放区域,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堆放苫盖、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定点处理等管理要求。

(三)经开区行政执法局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临时堆放场所垃圾未苫盖、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建立清单台账,逐一完成整改,建立建筑垃圾长效监管机制,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防止扬尘污染等问题发生。

(四)九站街道、双吉街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居民装修垃圾动态巡查监管,及时督促物业部门及居民规范堆放、及时遮盖,并按要求清运至规定地点。

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开区行政执法局先后制定了《关于运输建筑垃圾、运载散流体等车辆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提升建筑垃圾清理整治标准的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对全区散流体运输车辆未密闭、沿途泄漏、污染路面对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现象进行长效化巡查监管工作

针对林地和绿化区域内发现建筑垃圾13处,经开区行政执法局联合市政公用局,共出动70余人次,40余车次对违法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均已清理完成

针对农村建筑垃圾,经开区行政执法局联合九站街道和双吉街道2024年4月至5月定期对农村建筑垃圾进行监管巡查。发现建筑垃圾18处发现后立即通报村里进行清理,目前均已清理完成。

(二)经开区住建分局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对建筑工地、拆迁场地进行巡查;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机制,要求建筑垃圾车辆出入进行覆盖,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经检查,各企业以及在建项目均已建立七版一图,明确扬尘管理办法,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现场配备降尘措施。吉林经开区绿色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现场部分土方未苫盖,已限期整改完毕。

(三)经开区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运输建筑垃圾未苫盖和造成散体、流体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在日常巡查期间,累计出动人员400余次出动车辆100余次,查处道路污染2处,沿途散落、密闭不严运输车辆12余次,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进行整改,立查立改整治效果明显。

(四)九站街道与双吉街道积极发挥网格化作用,通过网格巡查,形成网格员发现问题,社区内部联动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建立工作闭环。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文明施工意识。二是落实责任到网格。要求网格员每天进行二遍以上巡查,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三是制定装修垃圾监管清单,实现销号管理。截止目前,已经清运建筑垃圾12次。

 

联 系 人:孔明

工作单位: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13843244006

 

备注: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期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