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开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
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经开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开区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时间:6月20日
整改任务 |
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到位,进水水质长期偏低。部分城市污水厂问题较多,运行不稳定,影响出水水质,部门监管不到位。桦甸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在线前端设备数据长期与中控系统数据存在较大偏差,生化池表面有大量浮泥,曝气不均匀,污泥沉降比高达80%,个别时段出水数据出现超标。舒兰市污水处理一厂,污水相关指标在线监测数据与比对数据及手工监测数据结果差异较大,污泥沉降比高达82%,生化池存在大量浮泥,有污泥膨胀现象。督察还发现,北大湖开发区污水站,2019年建厂以来进水数据COD浓度极低,已基本达到出水水质标准。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22年全年COD进水在线月均值数据最高值为129.01mg/L,最低值仅为27.69mg/L;2023年1-7月COD进水在线均值数据为100.33mg/L,2341个小时数据中有458个小时COD进水浓度在线数据达到排放标准,磐石市住建部门经多次排查至今未查明原因。永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7月16日进水COD浓度偏低,平均浓度仅为100mg/L。进水水质长期偏低,污水处理设施无法稳定运行,造成大量资源浪费。 |
整改目标 |
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
整改措施 |
(一)我区市政公用局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专题研究解决方案,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维护机制,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规范流程,着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平稳运行、达标排放。 (二)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等执法形式,对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台账,督促企业立整立改。同时充分利用在线数据监测平台,对在线数据显示污水超标的企业进行现场复核,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我区市政公用局出动6人次,2车次,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厂内设施运行正常、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但溶解氧测定记录填写不完整、有涂抹,我区督促经开污水厂企业开展了内部培训1次工作,提高了厂内员工业务水平。同时监管企业在水质出现波动情况的情况下,投加醋酸钠、葡萄糖和碳酸钠等药剂,使污水厂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使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二)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21人次,9车次,对经开区4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加药记录齐全,危废贮存符合相应规范,危废间贮存台账记录齐全、危废间标识、责任制度、三防措施完善、危废按照不同种类进行了明显分区,未发现不相容危废、危废与固废混存现象。企业危废转移联单齐全,申报齐全,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企业在线设施正常运行,在线台账记录齐全。 |
联 系 人:孔明
工作单位: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13843244006
备注: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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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林经开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
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经开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开区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时间:6月20日
整改任务 |
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到位,进水水质长期偏低。部分城市污水厂问题较多,运行不稳定,影响出水水质,部门监管不到位。桦甸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在线前端设备数据长期与中控系统数据存在较大偏差,生化池表面有大量浮泥,曝气不均匀,污泥沉降比高达80%,个别时段出水数据出现超标。舒兰市污水处理一厂,污水相关指标在线监测数据与比对数据及手工监测数据结果差异较大,污泥沉降比高达82%,生化池存在大量浮泥,有污泥膨胀现象。督察还发现,北大湖开发区污水站,2019年建厂以来进水数据COD浓度极低,已基本达到出水水质标准。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22年全年COD进水在线月均值数据最高值为129.01mg/L,最低值仅为27.69mg/L;2023年1-7月COD进水在线均值数据为100.33mg/L,2341个小时数据中有458个小时COD进水浓度在线数据达到排放标准,磐石市住建部门经多次排查至今未查明原因。永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7月16日进水COD浓度偏低,平均浓度仅为100mg/L。进水水质长期偏低,污水处理设施无法稳定运行,造成大量资源浪费。 |
整改目标 |
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
整改措施 |
(一)我区市政公用局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专题研究解决方案,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维护机制,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规范流程,着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平稳运行、达标排放。 (二)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等执法形式,对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台账,督促企业立整立改。同时充分利用在线数据监测平台,对在线数据显示污水超标的企业进行现场复核,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我区市政公用局出动6人次,2车次,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厂内设施运行正常、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但溶解氧测定记录填写不完整、有涂抹,我区督促经开污水厂企业开展了内部培训1次工作,提高了厂内员工业务水平。同时监管企业在水质出现波动情况的情况下,投加醋酸钠、葡萄糖和碳酸钠等药剂,使污水厂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使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二)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21人次,9车次,对经开区4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加药记录齐全,危废贮存符合相应规范,危废间贮存台账记录齐全、危废间标识、责任制度、三防措施完善、危废按照不同种类进行了明显分区,未发现不相容危废、危废与固废混存现象。企业危废转移联单齐全,申报齐全,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企业在线设施正常运行,在线台账记录齐全。 |
联 系 人:孔明
工作单位: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13843244006
备注: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期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