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一网搜索

经开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关于公布经开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名录的通知

来源: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06-27 10:10

  各文物管理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经广泛调查和严格审核,现将最新核定的经开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
  本名录涵盖古遗址、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三个类别,共计21处不可移动文物。本名录中文物,此前发布的关于文物认定、公布文件仍然有效;凡涉及名录中文物,此前如有发布撤销决定的一律废止。
  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区文物安全。
  附件:经开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初审:魏子璇
复审:罗安东
终审:姜群

可下载附件:经开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xls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站点地图         返回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WWW.JLEDA.GOV.CN
经开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关于公布经开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10:10   

  各文物管理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经广泛调查和严格审核,现将最新核定的经开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
  本名录涵盖古遗址、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三个类别,共计21处不可移动文物。本名录中文物,此前发布的关于文物认定、公布文件仍然有效;凡涉及名录中文物,此前如有发布撤销决定的一律废止。
  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区文物安全。
  附件:经开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初审:魏子璇
复审:罗安东
终审: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