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一网搜索

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1)销号确认表

来源: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5-07-07 14:27

填报单位(盖章):吉林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时间:626

整改任务

散煤治理推进不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指出“散煤治理滞后”问题。督察发现,吉林市及部分县(市)区虽然建立了散煤治理协作推进机制,但作用发挥有限。磐石市、舒兰市、永吉县、昌邑区、龙潭区、船营区、经开区尚未建立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散煤治理工作整改任务分属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治理合力。同时,吉林市散煤治理中还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蛟河市奶子山街、河南街散煤销售点3家,现场检查发现,此区域散煤销售点多达15家,露天堆放无苫盖、露天筛分粉碎煤矸石,煤尘污染严重。除吉林市本级外,永吉县、磐石市、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均未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整改目标

建立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有序推进清洁取暖项目、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散煤使用量进一步减少。

整改措施

(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研究建立完善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提请管委会每季度召开协调推进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调度散煤治理进展情况,推进散煤治理各项工作。

(二)经发局进一步做好清洁燃料保障,鼓励乡镇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遵守自发自用原则。

(三)住建分局按照行业指导的原则,督促九站街道、双吉街道建立散煤取暖治理台账,统计全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散煤取暖数量、面积、用量情况;2025年12月底前,通过清洁取暖项目推进和实施,对利用散煤和分散式生物质取暖的居民,采用分散式电代煤、生物质成型燃料加专用炉具替代,逐步减少散煤使用量。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对煤炭加工、销售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掌握煤炭加工、销售市场主体情况并保持动态监管。依法查处加工、销售质量不合格煤炭、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煤炭市场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责令立行立改,并适时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4年3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组织召开了经开区散煤治理专题工作会议,并在会后印发了《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吉林经开区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吉经开区管发[2024]19号),建立了经开区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了协调推进机制成员单位及人员,落实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时调度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散煤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二)根据经开区发展实际,经发局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建设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不得上网),截止2025年4月3日,我共完成备案18家企业。

(三)住建分局制作了散煤治理工作情况统计汇总台账,“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散煤取暖用户39户、房屋建筑面积1957.79m²、散煤使用量共66.2吨。2024年11月15日,清洁能源项目已全部完成,其中29户通过生物质成型燃料加专用炉具替代散煤;4户通过冬季搬迁至楼房居住停止使用散煤;6户通过烧木材秸秆替代散煤燃烧。

(四)2024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7家散煤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检查车次7次,并对其中3家进行了煤炭抽检,共抽检了5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对煤炭销售单位的检验报告、出库单、过磅凭证等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销售质量不合格煤炭、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人:孔明

工作单位:吉林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43244006

备注: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期为10天。

 

来源: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初审:魏子璇

复审:罗安东

终审:姜群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站点地图         返回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WWW.JLEDA.GOV.CN
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1)销号确认表
发布时间:2025-07-07 14:27   

填报单位(盖章):吉林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时间:626

整改任务

散煤治理推进不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指出“散煤治理滞后”问题。督察发现,吉林市及部分县(市)区虽然建立了散煤治理协作推进机制,但作用发挥有限。磐石市、舒兰市、永吉县、昌邑区、龙潭区、船营区、经开区尚未建立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散煤治理工作整改任务分属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治理合力。同时,吉林市散煤治理中还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蛟河市奶子山街、河南街散煤销售点3家,现场检查发现,此区域散煤销售点多达15家,露天堆放无苫盖、露天筛分粉碎煤矸石,煤尘污染严重。除吉林市本级外,永吉县、磐石市、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均未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整改目标

建立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有序推进清洁取暖项目、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散煤使用量进一步减少。

整改措施

(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研究建立完善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提请管委会每季度召开协调推进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调度散煤治理进展情况,推进散煤治理各项工作。

(二)经发局进一步做好清洁燃料保障,鼓励乡镇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遵守自发自用原则。

(三)住建分局按照行业指导的原则,督促九站街道、双吉街道建立散煤取暖治理台账,统计全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散煤取暖数量、面积、用量情况;2025年12月底前,通过清洁取暖项目推进和实施,对利用散煤和分散式生物质取暖的居民,采用分散式电代煤、生物质成型燃料加专用炉具替代,逐步减少散煤使用量。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对煤炭加工、销售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掌握煤炭加工、销售市场主体情况并保持动态监管。依法查处加工、销售质量不合格煤炭、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煤炭市场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责令立行立改,并适时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4年3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组织召开了经开区散煤治理专题工作会议,并在会后印发了《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吉林经开区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吉经开区管发[2024]19号),建立了经开区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了协调推进机制成员单位及人员,落实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时调度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散煤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二)根据经开区发展实际,经发局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建设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不得上网),截止2025年4月3日,我共完成备案18家企业。

(三)住建分局制作了散煤治理工作情况统计汇总台账,“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散煤取暖用户39户、房屋建筑面积1957.79m²、散煤使用量共66.2吨。2024年11月15日,清洁能源项目已全部完成,其中29户通过生物质成型燃料加专用炉具替代散煤;4户通过冬季搬迁至楼房居住停止使用散煤;6户通过烧木材秸秆替代散煤燃烧。

(四)2024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7家散煤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检查车次7次,并对其中3家进行了煤炭抽检,共抽检了5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对煤炭销售单位的检验报告、出库单、过磅凭证等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销售质量不合格煤炭、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人:孔明

工作单位:吉林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43244006

备注: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期为10天。

 

来源: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初审:魏子璇

复审:罗安东

终审: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