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时间:11月21日
|
整改任务 |
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滞后。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是改善大气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按照《吉林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2022年计划完成总体目标的30%,到2023年累计完成总体目标的70%。2022年吉林市计划开工清洁取暖项目87项,目前仅完工39项,完工率不足45%,同时清洁取暖项目存在中央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 |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加快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
|
整改措施 |
(一)市政公用局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项目包保清单台账,倒排工期,建立责任清单。2024年4月20日前,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1651户农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户用炊事型生物质炉具)改造任务;2024年10月10日前,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668户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二)按照《吉林市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林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针对已完工项目验收评审,对验收合格项目发放奖补资金。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深入挖掘潜力,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清洁取暖领域的投入力度。 (三)财政局严格按照《吉林市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全力协调落实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提高中央资金执行率。 |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项目包保清单台账,倒排工期,建立责任清单。已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两项改造任务,其中农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户用炊事型生物质炉具+空气能)改造总任务2065户,含原定目标1651户,超额1户及新增任务413户,已全部完成;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任务684户,原定目标668户,已全面完成并超额16户。 (二)积极落实《吉林市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并发放奖补资金,严禁变更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支出用途,保证专款专用。共下达北方清洁取暖项目资金734.806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 (三)截至目前共下达我区北方清洁取暖项目资金734.806万元,其中2023年442万元,2024年176.784万元,2025年116.022万元,以上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中央资金执行率已达到100%。 |
联 系 人:孔明
工作单位:吉林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43244006
备注: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期为10天。
初审:靖露露
复审:罗安东
终审:许磊
|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时间:11月21日
|
整改任务 |
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滞后。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是改善大气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按照《吉林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2022年计划完成总体目标的30%,到2023年累计完成总体目标的70%。2022年吉林市计划开工清洁取暖项目87项,目前仅完工39项,完工率不足45%,同时清洁取暖项目存在中央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 |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加快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
|
整改措施 |
(一)市政公用局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项目包保清单台账,倒排工期,建立责任清单。2024年4月20日前,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1651户农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户用炊事型生物质炉具)改造任务;2024年10月10日前,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668户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二)按照《吉林市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林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针对已完工项目验收评审,对验收合格项目发放奖补资金。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深入挖掘潜力,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清洁取暖领域的投入力度。 (三)财政局严格按照《吉林市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全力协调落实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提高中央资金执行率。 |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项目包保清单台账,倒排工期,建立责任清单。已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两项改造任务,其中农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户用炊事型生物质炉具+空气能)改造总任务2065户,含原定目标1651户,超额1户及新增任务413户,已全部完成;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任务684户,原定目标668户,已全面完成并超额16户。 (二)积极落实《吉林市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并发放奖补资金,严禁变更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支出用途,保证专款专用。共下达北方清洁取暖项目资金734.806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 (三)截至目前共下达我区北方清洁取暖项目资金734.806万元,其中2023年442万元,2024年176.784万元,2025年116.022万元,以上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中央资金执行率已达到100%。 |
联 系 人:孔明
工作单位:吉林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43244006
备注: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期为10天。
初审:靖露露
复审:罗安东
终审:许磊